民间俗语有云“人老精,鬼老灵”,但部分退休老同志本已到安享晚年的阶段,却被网络中内容夸张不实的短视频误导,心绪不宁。
近期,有关“人社部56号令”的不实传言传播迅速,充斥网络平台。有传言称自7月1日起养老金政策将发生重大调整,也有说法声称退休人员再就业会被扣除养老金,相关评论区域流言四起,引发不少退休人员焦虑。然而,笔者查阅该文件原文后发现,事实与传言完全不符:传播不实信息者,大多并未完整阅读文件原文,甚至存在故意断章取义误导公众的情况。
此次引发广泛关注的文件,全称为《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由五部门联合印发,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施行。文件核心内容并未对养老金政策作出任何调整,其立法目的是为已办理退休手续、仍继续参与劳动的超龄劳动者明确权益保障规范,保障该群体的合法权益。
客观来看,过往超龄退休人员再就业时,不少物业公司、个体工商经营主体、施工单位之所以存在侵害超龄劳动者权益的行为,本质是利用了此前法律规范的空白:超龄劳动者超出法定退休年龄,其用工关系不纳入《劳动法》调整范畴,部分用人单位刻意压低劳动报酬,部分超龄劳动者的工资甚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超龄劳动者在通勤或劳动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用人单位往往会推卸全部责任,超龄劳动者受限于时间、经济成本,往往维权困难,只能自身承受损失。
此次新规正式施行后,此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漏洞将得到全面封堵。新规明确要求,超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按月足额支付至劳动者本人账户,不允许以实物抵顶劳动报酬。最为关键的是,用人单位必须与超龄劳动者签订书面用工协议,并且为超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相关保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后续若发生意外伤害,可直接按照规定走工伤认定流程,依法获得对应赔偿,用人单位不得推诿拒赔。
针对网络流传的“退休人员再就业会扣除养老金”的不实言论,笔者查阅文件第十六条,文件已有明确规定:超龄劳动者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工作的,不改变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该条款清晰表明,养老金待遇与超龄劳动者再就业所得劳动报酬互不关联:养老金是劳动者累计缴纳社保依法应享受的待遇,再就业所得是劳动者现阶段的劳动报酬,二者不存在相互影响的关系。
若退休人员选择不再参与就业,在家安享晚年,该新规对其基本无影响,但仍有两点需要提醒公众注意:其一,不要相信黑中介“重新参保、领取双份养老金”的虚假宣传,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无法再次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此类所谓“福利”均为骗局,不可轻信;其二,若家中有退休人员希望继续参与劳动,一定要提醒其务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用工协议,确认工伤保险缴纳事宜,避免发生意外后因缺乏证据难以维权。
总体而言,56号令切实保障了退休再就业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希望继续参与劳动的退休人员可以安心获得劳动报酬。涉及养老金的相关政策,应以官方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切勿轻信短视频平台不实信息的误导。那么,当您下次刷到这类内容夸张的“重磅消息”时,还会急于转发至家族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