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男子30年前花4055元/年买的保险,白纸黑字写“60岁后月领50万”,可是只领了一个月就被停了。保险公司:“当年员工录错了,是一次性领取!”男子:“凭啥你们说录错就录错,还有一点契约精神吗?”
1995年那会,大家一个月工资才几百块的时候,陈先生咬咬牙掏了4055块买了这份保险。
这笔钱放在当年是什么概念?换算到现在的购买力,差不多等于43000块,普通人攒一年都不一定能存下来。
之后这30年,陈先生是老老实实按期交钱,一分没少过,前前后后总共交了12万多,就盼着到了60岁能按合同领钱,给自己养老添个保障。
好不容易熬到退休,第一个月50万确实到账了,陈先生还挺高兴,说当年的钱果然没白花。
结果第二个月钱迟迟没到账,他跑去保险公司一问,对方直接给他泼了盆冰水:哦,这个是我们当年员工录错了,这个钱是一次性领的,不是按月发的,之前给你的50万已经领完了,以后没有了。
陈先生当场就懵了,合同上明明白白印着“按月领取”四个大字,怎么说不算就不算了?
保险公司那边理由还挺充分:当年设备不行啊,员工手滑输错了,把“一次性”写成“按月”了,再说当年办这个业务的员工早就找不到人了。言下之意就是死无对证呗?
最后还算了笔账给陈先生听:真要是按月给你50万,一年就得给600万,你总共才交了12万保费,我们太亏了,这合同我们不能认。
此事引发热议,有网友说,1995年的4千多块是什么概念?那个时候帮别人盖房子做小工5块一天,还不包吃!一个月工资只有150块钱,4000块钱需要干2年了……
也有网友说,如果我是这家公司的CEO,我会按约赔付并且每年都大肆宣传这件事,就算领到100岁也才区区2.8亿,人保去年的营收是6690亿;这件事情如果能帮助公司在全国增加1%的市场份额都是稳赚的。
还有网友说,啥都怪员工,银行的钱被员工转走了,也不关银行的事,保单没有审核好,也说是保险人员的错?
那么,从法律上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
首先,陈先生上的保单表述清晰、无歧义,不存在易引起异议的词语,更重要的是,即便保单确实存在错误,保险公司行使修正权的法定最长期限为5年。
换而言之,即便真有错,保险公司在法律上也早已丧失了单方纠正的权利,合同怎么写就该怎么履行。
目前,陈先生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将于7月13日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我就奇了怪了,合着你们保险公司的错,凭啥要老百姓来买单?
要是当年员工把“一次性领50万”写成“一次性领50块”,你们会不会也说录错了,该给多少给多少?
当年卖保险的时候把合同吹得天花乱坠,现在要掏钱了就拿“员工录错了”当挡箭牌,契约精神在你们这就是个笑话?
说白了不就是觉得赔的多了就想耍赖,这种吃相,也太难看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