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5日)21时55分,中国人民大学通报“蒋方舟论文被指造假”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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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对蒋某某的硕士学位论文相关事实认定如下:
1.注释2、注释4至注释7、注释9至注释12、注释14、注释20存在引用文献错误;
2.注释3、注释13和注释18存在英文著作作者姓名拼写错误、与原著出版时间不一致(将1959年写成1955年、将1980年写成1080年)、文献名称错误(将《政治正义论》写成《社会正义论》)、译文不准确的问题;
3.注释8、注释15、注释16存在将“转引”标注为“直引”的问题;
4.注释1、注释17所对应的正文文字存在表述不准确的问题;
5.论文正文第35页倒数第1行至第36页第5行内容存在应注释而未注释的问题;
6.除上述情形外,举报材料中提及的其他内容不存在学术不规范问题。
综上所述,认定蒋某某对硕士学位论文注释的重要性认知严重不足,其硕士学位论文部分注释及个别文字表述存在学术不规范,但未发现存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所列举的学术不端行为。
根据调查结果,依据相关规定,学校约谈涉事学生导师,暂停其研究生招生资格一年;约谈文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责令学位评定委员会文学艺术学分委员会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切实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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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