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座正在停工的碳素石墨厂里,穿过一扇仅容单人通行的铁门、再经过一个隐藏式推拉门,竟紧锣密鼓地在布设一条化工非法生产“暗线”。
这个不存在于工厂设计图纸上、全由二手设备拼装而成、极易发生事故的“厂中厂”,再隔十几天就可投产。而一旦发生爆炸,周边致死半径有9米多。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联合多部门印发通知,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聚焦矿山、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为深化化工“打非”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各地紧盯化工非法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城乡结合部、闲置厂房、偏僻民房等重点区域,加大网格化排查与执法检查,同时强化刑事问责力度。
今年3月,辽宁省营口市应急管理与公安部门经通力配合,及时端掉了上述正计划非法生产硝化产品的黑窝点。
为进一步推动各地区、有关部门、企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深刻认识化工非法生产的严重危害性和“打非”工作的严峻复杂性,举一反三提升社会安全意识,保持严查严打严治高压态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3起化工非法生产典型案例,辽宁营口端掉这个化工生产黑窝点正是典型案例之一。
黑窝点如何被发现?日前,南都记者赴辽宁营口起底非法生产案件的始末。
简短的举报线索与“大海捞针”
案件的侦破起始于一条极为模糊的举报线索。
3月23日中午,辽宁省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局长马闯正在一个会上,却临时被副市长喊出了会场。他们接到一项来自应急管理部特殊且紧急的任务:核实一条举报线索——应急管理部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营口的某家碳素石墨厂内从事非法硝化生产。
线索很短,“非法硝化生产”顿时让人紧绷神经。硝化工艺反应速度快,放热量大,一旦反应失控极易引起爆炸事故。硝化是国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而“黑窝点”“民间手搓”的非法生产,缺少了正规审批和安全把关,在安全投入等方面往往都存在严重不足,不具备最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其风险极大,事故后果极为严重。
仅根据这一则模糊而简短的举报线索,如何找到具体的非法生产地点?营口市的在册企业中,有68家涉及碳素石墨生产的企业。从事该案侦办的营口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副支队长孙金昊向记者坦言,对这条线索的核实摸底,无异于“大海捞针”。
当天下午,应急与公安迅速联动起来,分头启动了“大海捞针”的摸底工作。除了对相关企业的摸底排查,公安部门也成立了多警种联合工作专班,开展调查。
经多方排查发现,营口市有一位郎某某,为浙江桐庐人,与多个从事危化生产人士联系密切。但郎某某为失信人员,名下无固定资产,日常行踪也难以确定。经进一步摸底排查,与郎某某沟通联系密切的刘某随后浮出水面。据调查,这位刘某,经常在营口老边区的一家碳素石墨工厂出现。
仅一天后,3月24日中午12时许,应急与公安联合行动,奔赴该工厂,现场“突袭”。
“黑工厂”使用二手设备、安全间距极为不足
警方与应急工作人员抵达现场时发现,这个占地约55亩的碳素石墨厂已经停工,厂内只有寥寥几个工人在维修设备。
厂房的空气中夹杂着酸味,那是石墨提纯时使用硝酸酸洗产生的味道。此外是一片黑暗,几缕阳光从彩钢顶棚的缝隙中透进来。现场一名头发花白的“工人”引起了马闯的注意。马闯看着这个正在打电话的背影,心中有了某种直觉。
“您贵姓?”马闯上前询问。对方立即放下了电话,犹豫片刻后答道:“姓郎。”再次核实对方是浙江人后,马闯陪同郎某某来到警方面前。起初,郎某某只是向警方声称自己在厂内做“技术服务”。而经多番现场调查和讯问,一个极为隐蔽的“厂中厂”就此浮出水面。
郎某某搭建的非法生产窝点。
石墨厂内,穿过一扇仅单人才能通行的铁门,再经过一个隐藏式推拉门,出现了一处由钢板搭建的且不存在于图纸中的厂房,里面是郎某某等人花费数月搭建的生产线。
在这个不存在于图纸中的“厂房”里,使用的全是各方采购来的二手设备,记者在现场注意到,各类装置上布满了锈迹,拼凑而成了一条生产线。同时,这些设备排列密集,安全间距远低于国家标准。
郎某某称,在得知林某的碳素石墨厂具有购买硝酸的资质,生产过程也产生含有的硝酸废液后,便在厂房建设非法化工生产线,计划生产“2-硝基-3-甲基苯甲酸”,待产品售出后再与林某分配利益。“2-硝基-3-甲基苯甲酸”是一种有机合成中间体,用于农药、医药等领域生产,近期走俏市场。南都记者了解到,该物质高温下易燃易爆,还具有腐蚀性与毒性,今年4月,国家多部门联合决定将其纳入危险化学品目录。
在营口的“厂中厂”被发现后,经第三方机构安全风险评估认为,该黑窝点工艺未经正规设计、审批,未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潜在风险不可控,一旦按此状态从事硝化生产,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若发生爆炸,死亡半径为9.04米,重伤半径为26.8米。
营口市应急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依据现场状况,该窝点仅需十几日就可正式投入生产,大约需要6名工人维持生产线运行。
发生多起爆炸事故,农药中间体生产乱象从何而生
南都记者了解到,依据安全生产法,营口市应急局对林某与其名下碳素石墨生产企业处以共计21万余元行政罚款。营口市警方已对郎某某刑事立案,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以来,国内已发生了多起涉及“2-硝基-3-甲基苯甲酸”生产的爆炸事故,其中一起为合法生产,两起为非法生产。
2025年5月27日,潍坊市高密山东友道化学有限公司发生重大爆炸事故,造成12人死亡、19人受伤。该企业为合法生产企业,但其自行开发的连续流生产工艺技术存在缺陷,还掺投质量不合格的甲基苯甲酸作为原料,导致物料积聚堵塞,管链机中的硝化物反复受挤压、摩擦持续蓄热升温引发爆炸,进而引燃其他设备内的硝化物料。
2026年2月7日,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佳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较大爆炸事故,共造成8人遇难。2025年7月23日,河南省新乡市获嘉县大鑫化工有限公司发生较大爆炸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据了解,这两起事故都是在非法硝化生产中发生的。
有业内研究指出:2-硝基-3-甲基苯甲酸的生产乱象,与“氯虫苯甲酰胺”杀虫剂的国产化进程密切相关。
2022年至2025年,随着该款杀虫剂生产的逐步国产化,市场竞争激烈、产能扩张迅速,国内相关农药登记证件超400个,原药在建/拟建产能达20万吨/年。而氯虫苯甲酰胺的价格波动,也让其关键中间体2-硝基-3-甲基苯甲酸成为利益追逐的目标。
据悉,2022年初,氯虫苯甲酰胺原药价格处在200-240万元/吨的高位,年中随国内产能释放降至100万元/吨左右,年底进一步跌至60万元/吨以下;2023年价格基本维持在30-35万元/吨;2024年从年初30万元/吨降至年底20万元/吨;2025年初至5月底,其价格在20万元/吨低位平稳运行。
山东高密爆炸事故后,“2-硝基-3-甲基苯甲酸”的供应量锐减,价格短期内飙升至30-32万元/吨的年度高点,市场一度出现“有价无市”局面。
今年2月,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发布《关于规范氯虫苯甲酰胺生产经营行为的倡议》,呼吁各会员单位以氯虫苯甲酰胺行业长远利益为重,强化自律意识,合规安全生产,合规渠道采购。应急管理部在今年也曾提醒,当前化工非法生产多发,形势严峻复杂,打击遏制非法生产需常抓不懈。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工程师王逸蓉向记者介绍,部分农药中间体、精细化工产品因供需失衡出现短期价格暴涨,例如“2-硝基-3-甲基苯甲酸”等农药原料的价格大幅上涨。一些非法生产者在其“工艺看似简单”的错觉下铤而走险,却忽视了硝化反应等高危工艺需严格控温、联锁防护等安全措施要求。
“工艺简单并不等同于风险可控。”王逸蓉表示,硝化工艺需要高安全投入,生产许可审批也很严格,非法生产者为了短期盈利,压缩成本,缩减安全设施投入、规避正规审批流程,非法生产窝点就是一颗埋在我们身边的“不定时炸弹”。
公众如何识别非法化工生产?如何举报?专家详解
营口市应急局多位工作人员向记者坦言,非法生产窝点的隐蔽性,也是此案侦破中面临的一大难点。在日常检查中,执法人员一般是在企业某个厂房中查看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举一反三、落实整改,若无举报线索指引,很难发现精心隐蔽的“厂中厂”。营口市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管科科长景芳玉向记者表示,群众举报安全生产线索时,应尽可能地提供地点与危险源、风险点,以帮助执法人员快速核实。
王逸蓉还向记者指出了非法化工生产窝点的一些关键特征,并提示社会公众予以关注:
选址异常。集中在废弃厂房、养殖场、民房、城乡结合部偏僻区域,门窗长期紧闭或用围挡遮挡,无企业名称、安全警示标识。厂区外无正规门牌。
设备简陋。堆放大量无标签的塑料桶、铁罐、吨桶,或使用简易反应釜、自制搅拌装置(非正规化工设备)。管道私拉乱接,现场无消防器材、防爆电器等基础安全设施。
持续性刺鼻异味。出现臭鸡蛋味(硫化氢)、强烈酸味(强酸泄漏)、油漆味、农药味等化学品气味,周边居民出现头晕、眼涩、呛咳等不适症状。
反常作业时间。夜间频繁传出机器轰鸣、搅拌、抽料泵运转声,与周边环境明显不符。
异常运输活动。无标识槽罐车、货车在深夜或节假日频繁进出,装卸时遮盖严密、避人耳目。
隐蔽排污行为。地面有腐蚀痕迹、油渍或彩色废水,周边沟渠、土壤发黑发臭。存在暗管偷排,或利用下水道、农田直接倾倒不明液体。
“若发现以上特征,需高度警惕。切勿靠近、触碰设备,立即远离并及时举报。”王逸蓉介绍,举报时,可提供具体地址、生产时间规律和可疑现象的细节。公众可以通过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举报线索,或拨打全国统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
据了解,对于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经查证属实且为监管部门首次掌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匿名举报无法奖励),举报人相关信息会得到严格保密。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王森 发自辽宁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