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红书被自家前员工一封举报信搞得灰头土脸、IPO节奏全乱,大家都说活该。
举报人叫陈浩,小红书原商业化华南直销负责人。
2022年,陈浩加入小红书,带着满满的干劲。他带领团队拿下公司级创新奖,绩效超额完成20%。按照任何正常公司的逻辑,他应该得到期权,应该被奖励,应该被留下来。
但小红书它是一家正在准备上市、想把每一分成本都压到最低的公司,
于是,在陈浩的境外期权还有五个月就要行权的时候,2023 年 12 月,在距离期权行权仅剩 5 个月时,他被公司以 “不胜任” 辞退,期权全部清零。
理由是——没有理由。
他随后提起诉讼,历经两年、五场庭审,最终在2026年初获得法院支持,获赔总计85万元(含违法解除赔偿金15万余元及期权损失66万余元)。
该判决成为国内首例明确认定互联网境外VIE架构下期权激励属于劳动报酬的司法案例。
到这我先说一句,小红书自己埋的雷,雷爆了的苦就自己扛。
先说说什么是VIE?
VIE 全称Variable Interest Entity,可变利益实体,国内俗称协议控制架构。
国内互联网、数据服务、传媒等外资准入限制行业,境外资本无法直接持股持牌经营主体;
因此搭建多层离岸主体,通过一整套商业合同(而非股权收购)实现对境内业务公司100% 控制权、收益归集、财务合并,满足美股 / 港股上市会计准则与交易所要求。
简单地说,VIE就是互联网公司去港股、美股上市的常用套路:在海外开个壳公司,靠一堆协议管住国内干活的主体,财报要合并、对外必须咬定“海内外是一家、完全受境外控制”,不然交易所根本不让公司上市。
结果呢,小红书为了少赔员工期权,打官司的时候反过来咬死:国内上班的公司和发期权的海外公司没啥关系,期权纠纷别在国内审,要去香港仲裁。
在小红书与陈浩的劳动仲裁和诉讼中,公司法务辩称:期权由境外主体(开曼公司)发放,与陈浩签订劳动合同的境内运营主体并非同一法律主体,也不存在法律上的关联关系,因此境内公司无需对期权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在VIE架构的标准操作中,拟上市公司必须在招股书中披露:境外上市主体通过一系列协议安排,对境内运营实体拥有“有效控制”,两者构成“可变利益实体”关系。
这就产生了一个致命矛盾,在法庭上说“没有关系”,在招股书中说“完全控制”。
所以两套说法必有一假。
监管一看就懵了:你这VIE到底算不算有效?招股书还能信吗?你到底哪句话是真的啊?
这是上市最忌讳的信息造假嫌疑,直接把IPO节奏卡死了。
小红书这可不是偶然裁员,是一套固定操作。
他们专挑员工手里期权快要解锁变现之前,找理由优化、调岗、逼走,员工一走期权直接作废。
这么干目的特别直白:
第一,可以少一大笔现金和股权兑付,上市后股权不用被老员工大量稀释,创始人和投资方手里股份更值钱;
第二,之前已经有快50个员工都是同款遭遇,不是个别矛盾,是公司层面的策略性操作。
现在法院已经明确判了:VIE框架下的员工期权也算工资报酬,被违法辞退就得赔钱。
这么多潜在赔偿没写进招股书,属于重大财务隐瞒,港股现在特别看重ESG劳工指标,一堆劳动仲裁记录摆在这,机构投资者根本不敢放心进场。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小红书能闹出这种矛盾,说明公司顶层统筹特别乱:
打官司的法务只想着当下少赔几十万、几百万,完全没考虑这份庭审口供,会直接击穿IPO最核心的VIE合规逻辑。
保荐券商、上市筹备团队忙活好几年搭架构、改材料,结果被一场劳动官司的话术全毁了,属于典型捡芝麻丢西瓜,专业度严重不足。
而且现在形势不一样了。
以前很多互联网公司都这么玩:
上市时VIE是整体,用来合并营收、拉高估值;遇上员工赔偿、债务、监管麻烦时,就拆分海内外主体,互相甩锅、划清界限。
但现在内地法院不认这套了,直接把海外期权纳入劳动报酬管辖,等于堵死了企业靠VIE割裂责任的漏洞。
以后港交所、证监会对VIE的信息一致性审查会更严,想靠一套架构两头占便宜,基本行不通了。
小红书之所以非要赶在窗口期突击裁员、硬冲IPO,说白了还是自身营收增长有瓶颈,靠日常利润慢慢回本太慢,资本方等着上市退出变现。
为了上市压缩人力成本、清理期权负债,不惜牺牲员工权益和合规口碑,也能看出来内部现金流和盈利压力并不小。
前几年呢,互联网裁员多,交易所不会过多干涉,但现在港股把劳工保护、劳动纠纷记录放进上市考核。
所以类似恶意清退期权、开具负面离职证明、批量违法解约这种事情,都会变成投资人眼里的高风险项,就算后续修改招股书重启IPO,估值也大概率要被打折扣。
这事表面是小红书的员工维权拖住了上市,根子是公司一边想拿VIE赚资本市场的钱,一边又想用VIE甩掉对员工的责任,两头都想占,最后自己把合规漏洞晒在了监管面前。
所以说,小红书自己埋的雷,雷爆了就自己扛。
这样看来,小红书的上市进程大概率延迟。
在港股IPO审核流程中,任何涉及信息披露合规的举报都会触发港交所的额外问询。
参考过往蚂蚁集团IPO因监管环境变化被叫停的案例,陈浩举报中VIE信披矛盾这一项,就足以让港交所上市科对小红书招股书进行深度审查。
小红书上市时间表至少延后3-6个月,甚至更长。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