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上9点40分,彭某某开着红色本田进了小区地库,停在了别人花8万块钱买的产权车位上。压线停的。
然后她上楼回家休息了。
她大概没想到,这个车位会把她从副处长的位置上拽下来。
凌晨3点,业主闵先生回来,发现车位被占,车上没留联系方式。他把自己车堵在红车前面,联系物业说凌晨4点前可以下来移车。
物业查了系统——临时车,留的电话是错的,打不通。打12123求助,交警发了移车短信。
凌晨4点,没人下来,没有回复。
早上9点,彭某某看到短信下楼,发现车被堵了。物业把闵先生电话给她,她打了,对方没接。然后她发了一条道歉短信,说自己要去外地,后天才能回。
注意,这是她第一次说出差。
下午2点,物业说闵先生的车已经挪走了,让她赶紧来移车。她说在单位,要出差,后天才回。
下午4点,物业又催。她说在外出差,第二天下午才回。
通报写得清清楚楚——“实际在单位上班”。
晚上7点,物业第三次联系,说再不挪就锁车。她说在外地出差。
通报又写清楚了——“实际在家中休息”。
从“要去外地”到“在单位要出差”到“在外出差”到“在外地出差”——同一个套路用了四遍。
物业前前后后联系了她多少次?至少三次以上。每次都是“出差”。
可她哪儿都没去。周一在单位上班,晚上在家休息。
晚上9点47分,她叫来了男朋友雷某某——长沙市体育训练竞赛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雷某某把车停在闵先生车头前。
9点58分,彭某某报警了。
你没看错。她占了别人的车位,撒了四次谎,叫来男友堵对方车,然后她报警了。
警察来了,双方发生口角。她当面道了歉,把车钥匙给了物业。
第二天上午10点17分,她又报警了。这次她本人没到现场——上班去了。
事情闹了8天。
东华社区、德峰小区物业、秀峰派出所、平安法制办、司法所、市体育局、开福公安分局——6个单位轮番上阵调解。
就为挪一个车。
7月11日,通报出来了。彭某某,女,1995年8月出生,长沙市体育局产业处副处长,乡科级副职。被停职了。纪检监察机关已经介入。
通报还特意说明了一件事:她爸妈都是企业普通下岗职工,不存在违规提拔。
什么意思?意思是有人怀疑她是靠关系上去的。结果查了一圈,人家是2023年通过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进去的,2024年9月才当上副处长。程序没问题。
可程序没问题,不代表人没问题。
一个车位,8天时间,4次撒谎,2次报警,6个单位调解——最后换来一纸停职通报。
有人说至于吗?不就占了个车位?
你试试看。你占了别人车位,人家凌晨3点回来没地方停,物业联系你你不接,短信发了你不回,打电话你说出差,其实就在楼上睡觉。第二天物业催了你三次,你三次都说在外地。人家把车挪开了你还不来,非要等人家再把车堵上。最后你叫来男朋友,还报警了。
你觉得至于吗?
央视网评说得挺直接:“连车位都霸占,你还指望他为人民服务?”
这话听着刺耳,但仔细想想,一个能在8天时间里反复撒谎、拒不道歉、反咬一口的人,你在工作上能指望她什么?责任心?担当?诚实?
她从头到尾在意的只有一件事:我的车能不能开出来。至于占了别人的车位对不对、给别人造成了什么麻烦——不重要。
通报里写得很清楚,她发给闵先生妻子的道歉短信说“当天要去外地,需要后天才能返回长沙”。可实际上呢?当天她在单位上班,晚上在家休息。
连道歉短信都是假的。
一个副处长,为挪个车的事情把自己折腾到停职。以后想升职?停职检查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1年内不得提拔。
她今年31岁。正是干事业的年纪。一个车位,8天,没了。
有人说她哭都没地方哭。要我说,她压根没资格哭。物业给了她多少次机会?从凌晨4点到晚上7点,从短信到电话到上门,她但凡有一次说句“对不起我马上下来”,这事当天就结束了。
可她偏不。她选择撒谎,选择硬扛,选择报警。
最后扛出了一份通报。
有些错误,道个歉就过去了。有些错误,硬撑8天,就过不去了。
这个道理,她大概现在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