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人民大学文科博士,被安徽大学文学院拟录用公示期间,被网友举报她在读博期间一篇论文涉嫌抄,被C刊认定为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现在安大回应开始调查!
事发在今年7月6日,安徽大学发布的2026年拟录用拟录用的27人的公示名单中,博士惠某某通过学校多项考核,进入入职公示阶段。
随后惠某某被网友举报,她在今年6月被核心期刊《戏剧艺术》发布了撤稿声明(第3期(总第251期))。原因是她的一篇论文因抄袭事实清楚,最被期刊认定为学术不端,最后期刊撤稿。
根据网友爆料,惠博士《夏洛特·吉尔曼的性别—经济关系理论与现代戏剧中的妇女问题》论文,被期刊认定是对Andrew Tolle硕士学位论文Charlotte Perkins Gilman: Naturalist Playwright主体内容、论证框架及关键观点表述的逐字翻译出来的;注意是“逐字翻译”。
言外之意,惠某某这篇论文,是将一篇国外某作者的英文论文翻译成中文,随后在C刊《戏剧艺术》发表,成了她的博士作品;最终事情败露。
根据《戏剧艺术》的声明,惠某某在被期刊约谈后,承认了自己抄袭论文等等学术不端行为,最后本人不得不同意撤稿!
这就是惠某某被举报不符合入职安大的具体原因,事情在网络上发酵后,安大备受压力,这才声明调查。
从《戏剧艺术》的声明看,惠某某学术不端行为是盯死的,就是不知道这篇论文在她读博经历中权重怎么样。
如果是毕设论文,惠某某的博士学位是怎么拿到的,这个得要问中国人民大学了;严重的把关不严,涉嫌放水。如果是惠某某众多博士论文中一篇,可能影响不大;但是也有说头!,人大文科博士培养质量,只能呵呵了!
说句题外话,从惠某某的论文抄袭看,文科真的被一些人玩坏了。到了当下,还有人直接翻译外国文献成中文,据为自己的作品;他们一点也不担心被发现,或者被处罚吗?
中国人民大学在我国文科是top级地位,培养的博士居然出现如此低级的学术事件,我们的文科还能指望谁呢?
很多人看完惠某某的学术不端行为后,是否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在信息不发达时候,如此行为还可能难被发现,发现只是时间问题!
安徽大学的调查结果如果从学术不端行为看,惠某某的拟录取一定会取消的。不过有变数,就是惠某某的博士学位合规,安大是否可以顶着压力继续录用呢?
正常说,只要惠同学不是背景很强大,安大是不会再要她的;主要是她的学术不端行为非常低劣,辩驳的可能性都没有,在高校学术诚信是大事!
惠某某只要被安大取消拟录用,她的博士可能要白读了,以后还有哪所大学敢要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