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邹市明冉莹颖夫妇因婚姻及债务问题引发关注,相关话题词“邹市明2亿理财亏损始末”冲上热搜,引发热议。
在热播综艺《姐姐当家2》中,冉莹颖首度披露家庭财务困境:2017年邹市明退役后,两人斥巨资打造高端拳馆,并跨界餐饮、电竞等领域,但因市场定位小众、运营经验不足及疫情冲击,多个项目于2022年陆续关停,七年累计亏损逾2亿元,夫妇二人不得不出售多地房产偿债。
与此同时,邹市明早年的经纪合同纠纷也再被提及。企查查APP显示,邹市明名下涉多起司法纠纷。2018年其曾因合同纠纷被经纪公司起诉,该案源于双方2012年签订的《经纪代理委托合同》,合同约定盛力公司作为邹市明一切体育及其相关活动之全球范围独家、全权代理经纪公司,有效期为3+3年,首期合作于2015年12月31日届满,有效期届满后,除非盛力公司主动放弃优先续约权,否则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三年,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分别按邹市明税后收入的15%、5%收取代理服务费和管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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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力世家诉称,邹市明自2015年起多次违约,起诉要求邹市明停止违约行为、继续履约,并赔偿经济损失1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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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市明辩称,从未与盛力公司签署过经纪合同,涉案经纪合同系其与第三人体娱蕴动香港有限公司签订,邹市明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经查,邹市明分别与盛力世家、体娱香港公司签订内容相近的经纪合同,两家公司为关联企业,且体娱香港公司的涉案合同并未实际履行。最终法院审理认定,邹市明违约事实成立,酌定判令邹市明赔偿盛力公司违约损失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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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都市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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