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5年11月17日至1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建设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持续掀起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本刊特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

本期推出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江涛特稿。

文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党组书记、院长 赵江涛

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作出的重要部署。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

浙江温州是一座吃“改革饭”、走“开放路”、打“创新牌”发展起来的城市。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深情寄语:“我对温州有一个很大的希望,就是希望温州把这部创新史继续写下去,探索新的规律,创造新的业绩,总结新的经验,为全省带好头,也为全国作示范。”近年来,浙江省温州市两级法院(以下简称“温州法院”)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以正确政绩观为引领,建立健全以问题导向改革“破难”常态机制,坚持用改革的路径、创新的方法补短板、强弱项,攻克了一些难点堵点问题,办成了一些护民生促发展的实事,加快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现代化,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温州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保持政治定力,把握改革正确方向

政绩观反映党性修养和政治素养,归根到底是政治定力问题。人民法院推进改革创新,必须要有道不变、志不改的强大定力,在大是大非前、在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做到该改的坚决改、改到位,不该改的坚决不改,以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情、求最实的效果,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的真业绩。

始终坚持在守正中创新。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不犯颠覆性错误。对人民法院而言,守正意味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等根本性原则绝对不能动摇,无论改什么、改到哪一步,都要时时处处对标对表,确保改革创新举措符合党中央决策部署、符合人民期待、符合司法规律。温州法院始终把坚守法治原则、遵循司法规律作为法院改革的基本前提,建立改革创新审核评估机制,对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层报审核,在推广时同步开展评估,确保每一项改革都于法有据、行稳致远。

始终坚持在问题中破局。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法院工作现代化建设越向前,任务就会越重、考验也就越多。如果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困难就躲避,局面就难以打开,工作质效就难以提升。温州法院始终把发现真问题、真解决问题作为检验政绩观的“试金石”,建立问题发现解决闭环管理机制,对代表委员反映、调研走访、内部发现的各类问题,分门别类纳入院级问题库、部门问题库,奔着问题去、盯着问题改,在推进一项项改革、解决一个个问题中推动法院工作整体提升。

始终坚持在实干中争先。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改革创新往往需要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更要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决避免“为了改革而改革”,决不搞急功近利、弄虚作假、形式主义那一套,真正做到对党负责、对司法事业负责。温州法院建立了“一地创新、全市推广”改革机制,在总结已有创新经验的基础上,由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申报,每年研究确定全市法院“小切口、大撬动”改革破难项目,每季度召开改革例会,跟踪督办、推进总结,做到试点一批、成熟一批、推广一批,努力积累更多可推可学的改革经验,打造更多改革品牌。

站稳人民立场,回应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强调“为了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意义;依靠人民而改革,改革才有动力”。温州法院始终坚持从老百姓当下最关心、最期盼、反映最集中的地方谋改革、抓创新,以群众满不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努力做实司法公正能实现、真有感、获好评。

创新建立适老型诉讼机制,回应“弱势群体程序适应难、维权难”问题。针对老年人的身体、年龄特点及诉讼能力差异,特别是70周岁以上老年人诉讼能力普遍偏弱的实际情况,温州法院以“制度合适、服务舒适、主体适应”为宗旨,围绕“发现真实、公正处断”这一核心,探索形成“1+3+3+N”适老型诉讼机制。立足适配化保护,对诉服中心、审判法庭等场所进行适老化改造,探索乡音诉讼、上门对接等定制式服务,形成一套基础诉讼服务体系;立足实质化保护,构建诉讼能力识别、代理实质审查、陪同诉讼三项真实意愿查明机制;立足专业化保护,深化特别告知释明、社会观察团辅助查明、配强专门审判团队三项专业化审判举措;立足协同化保护,联合镇街村社和民政、妇联等力量,加强涉老纠纷预防化解、法律援助等方面的联动协作,凝聚保护合力。2025年,温州法院在涉老纠纷中适用陪同诉讼、社会观护、案后回访等机制7822件次。适老型诉讼机制被命名为浙江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

创新打造“法护家安”集成应用,回应家事纠纷预防化解修复全链条保护需求。自2016年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以来,温州法院探索形成了以法院为主导、多方协同参与的家事审判“温州模式”,家事审判改革走在了全国前列。为进一步解决部门协同不够顺畅、风险预警不够及时等问题,温州法院打造“法护家安”集成应用,搭建反家暴人身保护、家事多元调解、关爱未成年人、适老助残等六大模块,实现线上、线下贯通,跨部门、跨业务、跨层级高效协同,有力守护家庭安宁、维护社会稳定。自2022年年底应用上线以来,全市法院家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缩短22天,调撤率提升8个百分点;关爱未成年人模块建档14168份,提供家庭教育指导5126次;线上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415例,无一发生“民转刑”事件。其中,龙湾区人民法院依托该应用发出全国首例全流程在线人身安全保护令,从当事人申请,到法院受理取证、审查签发,再到区公安分局、区妇联等部门快速响应、协助执行,总用时不到24小时。该案入选2023年“中国反家暴十大典型案例”。温州中院先后受邀在第十届中法反家暴研讨会、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联合国妇女署共同举办的妇女权益保障司法理念与实践经验国际研讨会作经验交流。

创新建立“主动公开+集约接待”机制,回应“执行进程不公开、法官联系难”问题。为强化当事人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温州法院研发“驿执通”执行节点公开应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通过向当事人发送短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执行立案、财产查控处置、执行惩戒、案款收发等16个节点信息,以公开促规范、提公信。建立执行接待“一件事”机制,打造全市执行集约接待平台,对群众询问办案进度、执行信访等各类诉求统一归集、线上登记、分流交办、及时回复。其中,专门设立财产类线索举报中心,集中接收申请执行人、案外人反映的财产线索,高效核查处置相关线索并依法及时回复,形成执行接待闭环。“驿执通”应用与执行接待“一件事”机制在浙江全省法院推广。2025年以来,温州法院通过“驿执通”应用发送执行短信126万余条;受理接待事项59991件,办结率达99.9%;核实财产线索3111条。

融入社会治理,促推纠纷预防化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面对“案件总量大、定分止争难”的突出挑战,人民法院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把工作评价标准从“办结了多少案件”转向“预防了多少纠纷”“实质化解了多少矛盾”,跳出审判促治理、跳出个案解类案,促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努力为群众解忧、为法官减负、为治理赋能。

落实“先引再立”“先立后调”双轨制改革。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合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迭代升级为契机,一体推进先引再立、先立后调。温州市委召开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迭代升级现场推进会,明确市、县、乡、村四级综治中心(工作站)职能定位、责任分工和运行机制,健全“一窗受理、分层过滤”机制,全市185个乡镇街、3666个村社综治中心(站)全面挂牌并实质运行。建立与相关领域诉调对接机制,推动行业调解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专业纠纷专业调、行业纠纷行业解”。今年以来,全市3.5万件纠纷在前端成功化解,综治中心涉诉纠纷调解成功率为41.8%;18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探索镇庭联动多元解纷机制。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的前沿端口与城乡基层治理的法治支点,必须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推动人民法庭功能从“事后解纷”向“事前治理”延伸。温州市委全面推广“镇街先调、法庭跟进”的镇庭联动解纷模式,因地制宜建立镇庭联络专员、诉调对接、联席会商等机制,法庭和镇街双向协同研判重大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依托镇街综治中心建立矛盾纠纷受理、分流、交办化解、回流再次化解的全流程解纷闭环,完善调解保障、督办等配套机制,夯实矛盾纠纷基层化解底座。相关机制做法入选新时代“枫桥经验”十大典型样本,温州法院4家人民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

创新建立小额金融纠纷多元化解“1+X”机制。为破解信用卡等小微金融案件数量迅速增长的困局,温州法院集成打造金融纠纷多元化解“1+X”机制,以非诉、批量化处置为原则,通过“预查废”(法院在审查涉银行不良债务诉讼和执行立案过程中,发现涉案债务人有他案“查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已作出终本裁定的,可据以径行出具相关证明,作为金融机构不良核销的依据,避免“程序空转”)、以保促调、赋强公证、支付令、集约化诉讼等方式分层递进解纷,一体做实前端分流化解和有诉必理,既减少同一债务人不必要的诉讼和执行重复立案,防止“程序空转”,又有力保障金融机构的诉讼权利,缩短获取呆账贷款核销依据的周期,实现金融债权平衡保护和纠纷多元实质化解有机统一。2025年以来,全市入链小额金融纠纷34.9万件,仅9212件进入诉讼,分流化解率达97.4%。该机制被命名为浙江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

抓实主责主业,打通业务痛点堵点

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安身立命之本。人民法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到司法办案主责主业上来。温州法院始终坚持“抓改革必须抓业务、抓业务就要抓改革”,将是否有利于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作为改革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群众口碑和法官反馈,做到精准施策、适时适度,切实以改革创新强业务、促审判、提质效。

打造“市域云执车”模式,破解“车辆纸面查封”难题。“执行难”的原因之一在于查人找物难,其中机动车辆流动性强、易隐匿、实际查扣难、保管不规范、评估拍卖周期长等问题直接影响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及时兑现。温州法院搭建法院、公安、公证、社会化处置机构协作平台,通过“法官一键发布—交警配合查扣—第三方辅助处置”高效衔接,实现一地发起、市域协作、就地扣押。在平阳、瓯海设立标准化司法服务小站,提供车辆停放、维修、检测、过户等“一条龙”服务。“云执车”模式入选全省法院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改革典型案例。2025年以来,全市法院在交警协助下实际扣押车辆2246辆,兑现债权8212万元,相比改革前,处置效率提升近3倍,处置费用下降四分之一。

推进动产集约执行“一件事”,破解“涉案财物管理处置难”。温州法院以开展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为契机,协同推进涉案财物执行一体化改革,不断规范刑事涉案财物审判执行工作,并推动改革场景向民事执行领域拓展。推进刑事涉案财物审理实质化,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检察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时提出明确处置意见,设置相对独立的涉案财物权属性质法庭调查、辩论程序,实现从“重定罪量刑、轻财产处置”到二者并重转变。推进刑事涉案财物保管处置一体化,线上搭建“法院推送、公安协助、检察监督、第三方机构辅助”全链条,线下由第三方机构集约提供搬运、保管、拍卖辅助等事务。拓展推进民事涉执动产保管处置集约化,研发上线“云执产”应用,引入第三方机构、公证机构等社会辅助力量,实现动产估价、搬运、公证、保管、拍卖、过户全流程线上服务。改革后,小额财物处置周期从150天以上缩短至1个月,拍卖平均成交价较传统司法网拍提升66%,相关机制入选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最佳实践案例”。

推进审判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化,着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为应对案件量持续增长、人案矛盾持续加剧的压力,温州法院探索推进审判执行辅助事务集约化改革,将扫描、编目、排期、送达、生效录入、结算退费等非核心辅助事务从业务部门剥离,归由审判执行辅助事务集约中心统一处理,逐项明确工作标准,有效提升辅助事务办理规范化水平。依托全国法院“一张网”,创新研发节点工单自动激发功能,实现各节点、各环节无缝衔接、限时办结,有效破解“线下流转慢、衔接不顺畅”等问题,辅助事务办理更加高效。自2024年10月全面启动改革以来,首次开庭排期周期缩短35.7%;电子送达成功率达71.1%,较改革前提高34.3个百分点;诉讼费结算退费效率提升80%;“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人工接通率达99.43%,居浙江省法院系统前列。

新征程新使命,温州法院将牢固树立、深入践行正确政绩观,充分发扬温州人“敢为人先,特别能创业创新”的精神,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改革破难,努力用实干实绩交出让党和人民满意的司法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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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6年第12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94期

编辑/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