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新规,对智能回收设备提出明确要求
可回收物来路去处不是糊涂账
记者昨天获悉,《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和运营管理导则(2026版)》(简称《导则》)发布,对智能回收服务点的智能回收设备提出了明确要求。
根据《导则》,智能回收服务点采用的智能回收设备应设置于公共区域,具备自助交易或积分兑换功能,实行24小时运营。智能回收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满仓(投放量达到容量的80%)时系统自动报警,如果满仓发生在8时至17时,要求4个小时内清运。
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是指设置在居住区(村)、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或商业广场等区域,供居民、单位及社会团体交售生活垃圾分类中产生的可回收物的场所。《导则》将上海的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分为三种类型,即智能回收、惠民回收、流动回收,不同类型的服务点有不同的要求。居住区、村、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或商业广场等区域,应结合实际,在三种类型中选择并固化一种。
惠民回收服务点宜设于居民日常活动区域,采用封闭式固定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地面作防水防渗处理。原则上每周开放不少于3天,每天不少于4小时。仅采用智能回收箱的,故障须2小时内修复,满仓时2小时内清运(6时至20时)。流动回收服务点采用回收活动日或流动车辆回收的方式,提供定时定点、全品类可回收物交售服务。服务频次每月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农村区域可放宽至每两周1次。
针对不少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落地难的问题,《导则》首次要求区或街镇为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中转站、集散场提供用地保障。废弃的玻璃、衣物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因利润空间有限,市场自发回收动力不足。《导则》明确将废玻璃、塑料袋、废旧衣物等典型低价值物品,统一纳入托底回收范围。
可回收物的来路、去处不能是糊涂账,要让每位辛苦分类的市民明白自己没白分。《导则》要求主体企业将企业信息、服务点信息、回收服务模式等全部纳入市级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实时采集回收、入库、出库等全流程数据,确保来源可溯、流向可控、计量精准。
(来源:解放日报 记者 陈玺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