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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河东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对龙骧智慧(天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送达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经查,龙骧智慧(天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河东区第六大道小区出口右侧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违反了《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据《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七十三条之规定,责令龙骧智慧(天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将河东区第六大道小区出口右侧擅自搭建的建筑物自行拆除,并接受复查。
因直接、留置、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龙骧智慧(天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送达文书,现依法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津河东综执限改字〔2026〕第70072号)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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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东区政务网、天津新闻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