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各位读者朋友,我是小李。
近期,多家具有官方背景的媒体相继报道,巴基斯坦方面正式向中方提出协商请求,希望减免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电力项目产生的约1700亿卢比逾期附加费用,折合人民币约为41.4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参与运营的18家中国电力企业在巴累计未收回账款已达约4230亿卢比,这笔滞纳金仅是其中一部分欠款构成。
中巴两国素有“铁杆兄弟”之称,但当巴方正式提出减免费用诉求时,中方电力企业的回应简洁而坚定:拒绝。情谊能否替代契约?信任是否可以凌驾于白纸黑字的商业条款之上?
这场看似围绕一笔款项展开的交涉,实则映射出更根本的治理逻辑。巴基斯坦电力系统长期存在的循环债务、非法取电及财政补贴缺位等结构性顽疾从未根治,中资企业早已按约完成发电任务,电已供应,资金却迟迟未能回流。
如今滞纳金总额攀升至1700亿卢比,转而要求中方单方面豁免,这在任何成熟市场经济体的商业实践中都难以成立。中巴合作越深入,越需以清晰账目为纽带;合同上落下的每一个签名,不仅代表金额数字,更承载着双方企业对规则共识与履约诚意的郑重托付。
4230亿卢比是怎么欠出来的
回溯中巴经济走廊建设历程,能源领域属于最早启动、投入规模最大、见效最为显著的板块之一。萨希瓦尔燃煤电站、卡西姆港燃煤电站、胡布燃煤电站,以及一批水电站和风电场相继建成投运,切实缓解了巴基斯坦多年来的电力短缺困局。
十年前,频繁停电与电压不稳严重制约工厂产能释放,也深刻影响居民日常生活质量;这些项目落地后,全国供电稳定性与持续性获得实质性改善。中资企业提供的不仅是成套设备,更涵盖项目融资、工程建设与长期运维全链条能力。
真正的症结在于——电已发出,现金流却未能同步进入电厂账户。
权威信源显示,截至2025年6月底,18个中资控股或参建的电力项目合计应收账款约为4230亿卢比。自2017年起,巴方累计支付金额约5.1万亿卢比,占全部已开具发票总额的92.3%。
这表明巴方并非完全拒付,问题核心在于剩余尾款拖欠周期不断拉长,导致逾期附加费持续滚动叠加。据巴方内部测算,实际未结清的能源服务本金尚不足3000亿卢比,其余部分主要由滞纳金构成。
这一组数据值得细究。92.3%的回款率表面看尚可,但发电企业并非待项目终结才结算收益。
电厂每日需采购燃料、发放员工薪酬、开展设备检修,并承担银行贷款利息等刚性支出。只要部分应收款项长期悬置,企业整体现金流就会日益承压。
滞纳费用表面上是财务报表中的数字,实质是对资金被无偿占用所设定的合理定价机制。若将其整体取消,债务压力并不会自然消解,而是会转移至项目公司乃至国内出资主体身上。巴基斯坦电力行业还深陷一项持续多年的系统性难题——循环债务链。
终端用户拒缴电费与盗电行为频发,配电公司无法足额回收资金;配电公司因此持续亏损,无力全额向国家购电机构付款;购电机构再将缺口传导至上游发电企业。债务沿着整条产业链向上累积,任一环节出现资金断裂,后续所有主体均须为前端低效运营埋单。
一组数据足以揭示问题的严峻程度。巴基斯坦配电公司在2024—2025财年录得亏损约3970亿卢比;进入2025年7月至9月,三个月内再度亏损约1710亿卢比。
旁遮普省警方公开通报显示,2025年度该地区登记在册的盗电案件达75582起,涉案人员51948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盗电虽非循环债务唯一诱因,却直观反映出收费体系、监管效能与执法力度的多重短板。
在我看来,中资电力企业面对的绝非个别项目的偶发性延迟付款,而是被深度卷入巴基斯坦电力系统深层次结构性失衡之中。
发电端履行了建设义务与供电责任,却无法依靠双边友好关系解决下游收费机制失效问题。将整个系统的运行损耗转化为对外资企业的费用减免诉求,短期内或可缓解财政压力,长远来看必将动摇国际投资者对巴营商环境的信心根基。
这份隐性成本,远超1700亿卢比滞纳金本身的价值。政府为维持电价稳定不作上调,曾承诺向配电公司提供专项财政补贴,但此类补贴往往滞后甚至缺位。
整条电力价值链上,每个环节都在等待上游付款,每个环节又都在拖欠下游应付款项。这是巴基斯坦自身亟待理顺的治理难题,而非中资企业介入所引发的新矛盾。
中资企业签署的是法律效力明确的商业合同,建成的是功能完备的现代化电厂,输出的是持续稳定的电力供应。电已被使用,款项却被长期搁置。如今滞纳金滚增至1700亿卢比,反过来请求中方免除,此事无论置于哪一国、哪一行业的商业语境下,皆难获正当性支撑。
巴基斯坦最近
那么,巴方为何敢于在此时提出此项诉求?我的观察是:近阶段巴方在国际舞台上的能见度显著提升,心态也随之发生微妙变化。先看反恐领域。
公众熟知巴基斯坦空军曾在边境冲突中展现强大战力,但其近年在反恐一线亦保持高强度行动节奏。自2026年7月5日起,巴军方在俾路支省发起代号为“沙班行动”的多兵种联合清剿任务,陆军主力部队、边防警卫力量及俾路支省地方警察协同作战。
截至最新统计,“沙班行动”及相关情报驱动的精准打击共歼灭恐怖分子121名。巴基斯坦空军更越境对阿富汗境内“哈瓦利吉派”武装据点实施空袭,参议院官方通报确认击毙武装人员逾百名。
此外,巴安全部队还在俾路支省空域成功拦截并击毁四架自阿富汗方向越境飞行的无人机。一连串高烈度反恐成果,极大提振了巴军方的战略自信与国际形象。
再看外交表现。美伊关系一度濒临全面战争边缘,巴基斯坦却主动介入斡旋。经由巴方与卡塔尔持续协调推动,双方于2026年6月在伊斯兰堡签署《伊斯兰堡谅解备忘录》,开启为期60天的正式谈判窗口期。
备忘录生效后,伊朗恢复霍尔木兹海峡正常通航,美国同步解除对该海域的军事封锁。巴基斯坦总理夏巴兹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作为关键调停方,巴方对避免一场可能波及整个中东地区的冲突深感欣慰。
尽管后期特朗普政府单方面废止该文件、局势再度紧张,但巴基斯坦能在美伊这种全球级地缘博弈中扮演实质性调解角色,无疑赢得广泛国际关注与尊重。
反恐打出硬实力,外交展现软实力,巴方自我定位悄然升级。于是便有了此次面向中方提出的费用减免倡议——且并非孤立发声,而是由多家带有政策导向色彩的主流媒体同步释放信号。
措辞虽委婉,核心意思十分明确:当前财政吃紧,滞纳金能否酌情免除,本金愿分期偿还。对比以往,这种表达方式已有明显转变。过去巴方寻求援助时姿态谦卑、语气恳切。
夏巴兹总理今年1月曾坦言:“外出筹款时,我连头都不敢抬,内心充满羞愧。”彼时是低声下气的求助,此刻却是立场鲜明的协商,姿态转换之大令人瞩目。
巴方显然将反恐胜利与外交突破视作国际地位跃升的标志,进而认为与中方谈判的话语权也相应增强。
但我认为,国际影响力不能挪用于商业履约场景。反恐成果值得赞赏,外交斡旋值得肯定,但这与履行既有合同义务毫无关联。在国际社会赢得尊重,绝不等于获得豁免契约责任的特权。
中资企业为什么说"不行"
针对巴方提议,中方电力企业的答复仅有两个字:不行。既非“暂缓讨论”,亦非“酌情减免”,而是斩钉截铁地予以回绝。合同条款如何约定,即如何执行,不存在讨价还价空间。
或许有人质疑:中巴不是牢不可破的兄弟之邦吗?过去多次伸出援手,这次为何不肯通融?我的理解是:私人情谊与商业往来必须泾渭分明。
这笔款项本就属于法定债权,我主张你归还,你便应当履行,无需额外解释理由——因为钱本来就是我们的合法所得。
而且这不是一笔微不足道的小额欠款。1700亿卢比,折合人民币41.4亿元。多个重点项目的欠款规模触目惊心:萨希瓦尔煤电项目约870亿卢比,卡西姆港煤电项目约855亿卢比,胡布煤电项目约700亿卢比。
这些电站全天候运转,每日消耗大量煤炭、支付数百名员工薪资、开展例行设备保养。电费收不回来,全部经营压力直接落在项目运营实体肩上。免除1700亿卢比滞纳金,等于让企业自行消化巨额资金缺口。
这笔损失由谁承担?由中资企业独自扛下?还是转嫁至国内纳税人身上?两种路径均不合理。更值得警惕的是,一旦此次破例,后续如何维系规则底线。中巴经济走廊总投资额已突破600亿美元,合作正迈向精细化、制度化新阶段。
倘若因所谓“兄弟情分”放弃原则性立场,未来跨境投资合作的信任基石将面临严重侵蚀。
巴基斯坦规划部官员亦坦承:不能让中国为本国历史遗留问题兜底,重启谈判势必推高国家风险溢价,削弱外资长期信心。此番表态,恰恰印证了规则意识的重要性。
这并不意味着中方停止支持巴基斯坦发展。中国始终通过能源基建、交通联通、产业培育与金融协作等多种渠道助力巴方经济社会进步。这种支持,从来都不以牺牲基本商业准则为前提。
援助若缺乏明确边界,极易演变为债务拖欠的心理预期;而建立在契约精神基础上、分阶段落实的解决方案,反而更能保障双方可持续共赢。还需注意,本次争议并未动摇中巴合作大局。
2026年,两国仍在积极推进经济走廊升级版设计,企业层面新签合作协议持续推进。项目互动仍在延续,但安全交付与资金闭环正日益成为衡量合作质量的核心标尺。关系越紧密,越要前置识别风险;合作越深化,越需把权责义务写进合同、把付款流程嵌入机制、把监督执行落到实处。
结语
巴基斯坦提出减免1700亿卢比电费滞纳金一事,表面是一桩债务纠纷,深层却直指国际合作中最根本的契约精神底线。
商业合同从来不是形式文本,它所承载的是双方对法治秩序的共同信仰,是对履约严肃性的庄严承诺。
中资企业远赴异国投资建厂,带去的是真金白银的资金、先进可靠的装备、成熟高效的管理经验以及大量本地就业岗位,理应收获公平透明、及时足额的商业回报,而非一次次延期、一轮轮协商、一再让渡本属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巴经济走廊走到今天,靠的是一批批扎实落地的工程、一笔笔真实发生的投入、一个个坚守契约的市场主体。两国企业对合同精神的共同捍卫,才是这条走廊行稳致远最坚实的基础。
中国乐于助巴走出发展困境,但这份善意必须运行在规则轨道之内,绝非某一方在国际场合赢得掌声后便可随意突破的弹性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