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弱者有保护、正义有回响,让施暴者付出代价、旁观者敢于出手
近日,一名87岁拾荒老人遭一名女子暴力殴打事件,引发关注。据新京报报道,目击者赖女士称,施暴女子先是用树枝抽打老人,无视劝阻,又持拖把多次击打老人头部。危急时刻,一名骑车路过男子上前将打人者控制。受伤老人被送往医院,其头部、面部等多处受伤,眼部充血,短暂失去视力,经转院治疗后逐步好转。
7月17日,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7月14日9时许,群众报警称古雷新港城发生打人事件。民警迅速到场处置,当场控制嫌疑人张某(女,35岁),第一时间安排伤者就医。经检查,伤者洪某(女,87岁)伤情稳定,现由家属陪同治疗,案件正在办理。
↑新京报视频截图
87岁高龄老人身无寸铁、毫无反抗之力,却被35岁的张某反复击打,画面令人触目惊心。若非骑车路过男子挺身而出,后果不堪设想。短暂失明、眼部充血、多处受伤,对一个耄耋老人来说,每一击都可能致命。
无论施暴者与老人之间存在何种前因,动手殴打年近九旬老人的行为,都已逾越了人之为人的基本伦理。殴打弱小无助的老人,展现的不只是暴力,更是人性深处的冷漠与蛮横。
尊老敬老的道德共识,从来不是一句空话。耄耋老人身体机能大幅衰退,轻微磕碰都可能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本应是全社会包容、善待、保护的对象。即便双方存在口角纠纷,成年人解决矛盾的底线是克制情绪、理性沟通,或者交由警方调解,绝不能诉诸暴力,更不能针对毫无自保能力的高龄老人下狠手。当众殴打老人,无视围观群众劝阻,尽显暴戾,背离了大众公认的文明共识。
跳出情绪愤慨,更要厘清本案的法律边界。若老人伤情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张某持械多次击打其头部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六十周岁以上老年人,属于从重处罚情节。本案被害人已是87岁高龄,且张某施暴手段恶劣、持械击打要害部位,量刑时理应从严考量。即便伤情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施暴者也应依法承担治安管理处罚责任。
法律必须让施暴者为其冷漠与蛮横买单。唯有抬高伤害高龄老人的违法成本,才能形成有效震慑,杜绝类似恶性伤人事件重演。民事责任层面,张某需全额承担老人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及后续康复等费用。
八旬拾荒老人被殴打,情理难容,法理更不容。矛盾再大,也不能暴力相向;怨气再深,也不能对耄耋老者下手。当地警方已及时介入,相信案件能够依法公正办理,施暴者得到与其恶行匹配的处罚,受伤老人得到妥善救治与赔偿,好心的路人也能收获应有的敬意。让弱者有保护、正义有回响,让施暴者付出代价、旁观者敢于出手,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文明模样。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舒圣祥
编辑 汪垠涛
审核 王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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