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日上午8点,长江航运公安局武汉分局汉南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说在长江岸边发现一具女尸,年纪不大,民警赶到现场后把尸体打捞上来,发现女孩只穿着上衣,下身什么衣服都没有,法医初步检查后确认,死者口鼻上有胶带粘过的痕迹,颈部有明显的掐痕,是被人掐颈窒息而亡的,死亡时间大概在三天左右,这明显是一起强奸杀人后抛尸的案件。
警方调取了最近三天的失踪人口报案记录,一个8月31日的报案引起了注意,报案人蔡某说他的女朋友小兰不见了,民警让蔡某辨认尸体,他一进屋看到死者穿的上衣就认出来了,警方又提取了小兰牙刷上的残留物做DNA比对,确认死者就是19岁的小兰。
小兰和蔡某都是技校毕业后从外地来武汉打工的,在一家汽车配件公司上班,因为工作太累还要上夜班,小兰想换份工作,但蔡某不同意,两个人为此吵过架,8月30日那天小兰出门,蔡某以为她去朋友那儿散心了,没太在意,等到8月31日早上发现小兰一整夜没回来,他才开始联系朋友,朋友说昨天没见过小兰,蔡某这才报了警。
警方从小兰的闺蜜那里得到一条关键信息:8月29日下班前,小兰说她第二天要去古河工业园的一家公司应聘,民警赶到那家公司调取监控,发现8月30日上午10点多,小兰确实是坐着一辆电动三轮车来应聘的,奇怪的是,那辆三轮车把人送到之后没有走,一直在门口等着,小兰面试完出来,又上了同一辆三轮车离开。
这辆三轮车司机是谁?小兰的男朋友不认识,小兰的父母也不认识,顺着这条线索,民警锁定了嫌疑人——48岁的吴启松,湖北麻城人,在武汉靠开“麻木”(当地对电动三轮车的俗称)拉客为生。
吴启松是怎么盯上小兰的?当天上午,小兰在公交站拦车去工业园,前两辆三轮车报价25块,她嫌贵,吴启松主动降价,说单程20、来回40,比别的车便宜5块钱,小兰上了车,一路上吴启松套她的话,得知她刚成年、外地来的、人生地不熟、要跑好几家公司面试,他主动说“我等你,挨个送你跑完三家”,三家面试全都没成,小兰有点沮丧,而吴启松等的就是这个——让她觉得这司机人不错,放松警惕。
中午,吴启松说“跑一上午了,一块儿吃点?我请”,两人在路边小炒店点了两菜一汤加米饭,结账48块,小兰跟他道了谢,一个开三轮车的大老爷们请吃饭,她只当是客气。
吃完饭,吴启松说“下午再跑两家,你先跟我回去眯一会儿,省得晒”,小兰跟着他回到城乡结合部的单间出租屋,他让她睡床,自己躺沙发——等她睡着,下午两点左右,小兰睡着了,吴启松扑过去,说给她500块发生关系,小兰惊醒后激烈反抗,吴启松把她掐晕后实施了强奸,小兰醒来后哭着说要报警。
这句话要了命,吴启松2010年在广东东莞强奸同厂一名19岁女工未遂,受害人被救活了,他连夜潜逃,已经逃亡6年,如果这次再留活口,他必被抓,吴启松第二次死死掐住小兰的脖子,直到确认她死亡,他用胶带封住小兰的口鼻防止渗血,又在她腹部剖了两刀防止尸体膨胀后过早浮上来,半夜,他用蛇皮袋装了尸体推入长江。
9月4日晚,警方在汉南将吴启松抓获,他对强奸、杀人、抛尸供认不讳。
庭审的时候,吴启松说了一段让人没法理解的话——车费40块、饭钱48块,他觉得亏了,想“找补回来”,按照他的逻辑,这88块钱花出去了,小兰就该答应他的要求,小兰不答应,他就觉得这钱白花了,于是在这个“亏了”的念头驱使下,他实施了强奸和杀人。
这句话暴露的不只是一个人的扭曲心理,吴启松1968年出生,湖北麻城农村人,小学文化,已婚,有两个女儿,2010年在东莞犯案后,他用假名在武汉跑三轮车躲了6年,这6年里,他不用实名登记——三轮车没牌照、租房用假名,专挑外来务工的年轻女孩搭话套近乎,也就是说,这个人在犯罪之前已经是一个有前科的在逃人员,而且他选择的目标非常明确:涉世未深的外地年轻女孩。
小兰不是第一个被他盯上的,但她是唯一一个被他得手后灭口的,吴启松的作案手法并不复杂——降价揽客、套近乎、请客吃饭、骗回住处、实施侵犯,整个过程从上午9点多到下午2点,不过五六个小时,一个19岁的女孩,出门找份工作,因为省了5块钱车费,上了不该上的车,命就没了。
一些思考
这个案子有几个点值得琢磨。
第一,吴启松2010年在东莞犯案后逃了6年,这6年里他一直在武汉开三轮车拉客,用的是假名,租的是不用实名登记的房子,一个强奸未遂的在逃人员,能在城市里正常生活6年而不被发现,这说明流动人口管理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那个时候确实存在漏洞,他不是什么高智商罪犯,就是一个小学文化的农村人,靠着“不用真名”就能躲6年。
第二,48块钱这顿饭,在吴启松那里被换算成了“交易对价”,他觉得自己花了88块(车费加饭钱),就该得到点什么,这种把人际交往直接等同于金钱交易的想法,在底层社会并不少见,不是说所有底层人都有这种想法,而是当一个长期处于社会边缘、有犯罪前科、心理扭曲的人遇到一个涉世未深、不懂防备的年轻女孩时,这种扭曲的逻辑就可能变成杀人的理由。
第三,小兰的警惕性确实不够,一个刚认识不到半天的陌生男人,请你吃饭、让你去他家休息,这本身就不正常,但话说回来,一个19岁刚从技校毕业、从外地来武汉打工的女孩,她的社会经验能有多少?她从小到大接受的教育里,有谁教过她怎么识别潜在的危险?她所在的公司、所在的社区,有没有人对这些外来务工的年轻人做过任何安全提醒?
第四,这类案件不是孤例,2016年同一年,广州番禺一个19岁的凶手韦进木奸杀了11岁女童盈盈,这个韦进木2010年就掐死过一个男孩,因为不满14岁不用负刑事责任;2011年又因持刀伤害小女孩被判刑6年,2015年减刑释放后来到广州,2016年1月就作案了,北京新东方外国语学校,16岁的姚金易被同学王祎哲奸杀,大连,一个19岁女孩因为拒绝了同乡的告白被杀害。
这些案子放在一起看,2016年似乎特别不太平,但更准确的说法可能是,类似的案件每年都有,只是这一年有几起被媒体集中报道了,每一个案子背后都是一个年轻生命的终结,而每一个凶手在动手之前,都有一段可以被追溯的“前科史”或者“危险信号”。
吴启松被判了什么刑,报道里没有细说,但不管判什么,小兰回不来了,她那天早上出门的时候,大概只想着换份好点的工作,多挣点钱,她不会想到,省那5块钱车费的代价是自己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