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与中央社会工作部联合印发《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新规针对社会组织评比表彰活动中存在的乱作为、乱收费等现象,划出了一条明确的红线。

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是明确了九项禁止情形。其中最受关注的两条是:严禁以评比表彰名义向参评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以及不得将党政机关列为评比表彰对象。这两项禁令直接切中了此前一些社会组织“靠评选吃评选”、变相向基层摊派或借机牟利的问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除了上述禁止性规定,办法还同步公布了七类活动,要求社会组织在开展前必须事先获得批准。这意味着,今后任何未经允许的“全国性”、“行业性”评比项目都将受到严格限制,避免评比泛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

此次联合发文标志着社会组织的评比表彰活动正式纳入更严谨的监管轨道。通过制度化的约束,既净化了社会组织的运作环境,也为企事业单位减轻了非必要的申报负担,让评比真正回归激励先进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