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一名35岁内地无业女子王某,跟赌场认识的男子两次开房发生性交易,每次5800元,第二次避孕套脱落她当场要8万"赔偿",被拒后直接报警说被强奸,结果司警半天就破了案,王某自己反而被抓了。
​去年底在赌场相识,今年7月13日男子再次赴澳赌博,主动邀约王某到路氹城区某酒店客房。
​两人你情我愿发生关系,男子付了5800元报酬。15日凌晨3点,男子再次邀约同一酒店,又是5800元,双方再次自愿。可事后王某发现避孕套脱落,当场索要8万元“赔偿”,威胁不给就报警称被强奸
​被拒后她真报警了,称在酒店遭该男子强奸。
​治安警将案件转介司法警察局。司警调取酒店监控、核查通讯记录、对两人进行身体检查。结果呢?两人身上都没有任何受伤痕迹,王某身上没有挣扎、反抗造成的伤痕。监控显示两人进入酒店时状态正常,无强迫、拖拽。通讯记录也证实双方事前就交易事宜有明确沟通。面对铁证,王某承认因勒索不成,故意虚构被强奸事实报警诬告。
​目前她因涉嫌触犯诬告罪及勒索罪,被澳门司警依法拘捕,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这不是孤例。据统计,2024年6月至2026年6月,澳门公开报道的内地女子诬告强奸案件已达13起,涉案人员均为内地女性,年龄集中在22至40岁,多数无固定职业,全部涉及金钱纠纷,且均被司警成功识破。有人担心收不到钱抢先报警,有人临时加价被拒就报假警。套路如出一辙:金钱纠纷→报警诬告→被监控和通讯记录拆穿→移送法办。
​想靠“被强奸”三个字讹人,可澳门的酒店走廊有监控,手机里有聊天记录,身上有没有伤一验便知。
​这8万块钱没讹成,自己反倒背上了诬告和勒索的罪名。法律的制裁,比那8万块“赔偿”来得快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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