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星驰执导的《功夫女足》正在院线热映。影片中的部分设定引发大量韩国网友争议,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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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的核心来自片中一支名为“梨花队”的海外对手球队。

影片中,该队球员在片中多次使用卑鄙手段:主动伸腿绊倒对手后假装受伤,用夸张演技诱导裁判出示黄牌或红牌。此外,队员戴彩色美瞳,在比赛中补妆打扮。

据羊城晚报报道,“梨花”这个队名,也被韩国网友认为是在影射韩国知名学府梨花女子大学。许多韩国网友认为该片是在“贬低韩国足球”。

韩国诚信女子大学教授徐坰德在社交媒体上发文,指责影片“不仅预告片,电影内也有很多贬低韩国女足的场面”,并指出片中梨花队“使用各种卑鄙手段的‘犯规足球’、佩戴彩色隐形眼镜、专注于化妆的球员形象,以及插入蹩脚的韩语引人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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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电影功夫女足

对此,不少中国网友评论称,片中的 “梨花队” 是一支完全虚构的漫画化反派球队,韩国网友不用对号入座。

律师解读:“梨花队”不构成侵权

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18日发文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明确规定:“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不以特定人为描述对象,仅其中的情节与该特定人的情况相似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李振武强调,如果作品根本没有指向现实中的某个具体对象,只是情节凑巧相似,并不构成侵权。创作自由受法律保护,前提是不以特定真实人物为描述对象进行侮辱诽谤,《功夫女足》的梨花队设定,显然在这个法律框架之内。

7月11日,电影《功夫女足》上映,上映首日票房破1亿。根据第三方平台数据显示,截至7月18日晚,电影《功夫女足》累计综合票房已突破12亿。

(来源:长江日报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