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6号下午5点多。
雅加达中区一座购物中心的咖啡座。
三个老朋友约着见面,其中一个再也没站起来。
米尔娜·沙利欣,1988年生,家里做服装生意,刚结婚。
杰西卡·库马拉·翁索,同年生,澳洲永居,刚丢了工作。
还有个朋友叫哈尼,陪着一起来的。
说实话这案子我翻了好多遍卷宗,越看越后背发凉。
杰西卡是3点半到的,比约定时间早了将近两小时。
她进来转了一圈又出去,4点15分才拎着三个大购物袋回来。
袋子里装的是沐浴露,说是给朋友带的。
她坐下,把三个袋子在桌上摆开。
刚好挡住监控镜头拍她面前那杯咖啡的角度。
然后发信息问两位朋友想喝啥,她请客。
米尔娜点了自己常喝的越南冰咖啡,另外俩人要果汁。
4点24分,饮料上桌。
5点多米尔娜和哈尼才到。
米尔娜坐下,端起冰咖啡喝了一口。
放下杯子说了句"味道怪怪的",左手在鼻子前扇了扇。
不到一分钟,头往后一仰,整个人开始抽。
口吐白沫,从椅子上滑到地上。
杰西卡当时喊了一句:"你在咖啡里放了什么?"
这话后来在法庭上被反复拿出来掰扯。
咖啡店的店员把那杯剩咖啡留下了。
三天后警方出结果:氰化物中毒,毒就在咖啡里。
这俩人的交情得从高中讲起。
同一年生,同一所高中,后来又一起跑到悉尼念设计学院。
同学都说好得跟亲姐妹似的,同进同出。
变故是从米尔娜谈恋爱开始的。
男朋友阿里夫在墨尔本,异地恋,米尔娜周末经常飞过去。
陪闺蜜的时间自然就少了。
杰西卡那边感情一团糟。
交了个澳洲本地男朋友叫帕特里克,吸毒,没钱,还动手。
2014年米尔娜去悉尼玩,见面说自己要结婚了。
杰西卡没恭喜,脸当场就垮了。
米尔娜一听帕特里克那点事,直接劝她分。
"这种人不能要,赶紧分。"
杰西卡站起来就走,饭都没吃。
之后几个月她四次尝试自杀,还酒驾撞进养老院围墙,断了两根肋骨。
2015年底辞了澳洲的工作,一个人回了雅加达。
米尔娜结婚没请她。
你说这事搁谁身上都拧巴。
同一个起点出来的,一个婚姻美满生意顺,一个感情碎工作丢还被劝分手。
法官后来的原话是:"被告沉浸在前男友分手的痛苦里,看到闺蜜和老公恩爱甜蜜,勾起了内心的黑暗面。"
庭审打了四个多月。
检方的牌很明确:动机、时机、行为都对得上。
杰西卡的前同事出庭,说她以前讲过一句话:"如果我要杀一个人,我知道准确的剂量。"
她前男友分手后还专门申请了人身限制令,理由是怕她。
辩护律师请了一整队专家反打。
尸体没做完整解剖,胃里氰化物浓度偏低,可能是防腐处理污染。
氰化物中毒一般发作要半小时,不是两分钟。
哈尼也沾了那杯咖啡没事。
监控只拍到她挪袋子,没拍到她开包、没拍到她投东西。
2016年10月27号,中雅加达地方法院三名法官宣判。
预谋杀人罪成立,20年。
杰西卡面无表情听完,说:"我不能接受,这不公平。"
辩护律师当场表示上诉。
后来上诉被驳回了。
顺便提一句,要不是她有澳洲永居身份、澳联邦警局有条件协助,这案子按印尼刑法大概率是要死刑的。
我盯着那段监控看了好多遍。
她提前将近两小时到,拎三个大袋子坐那儿等。
米尔娜倒下去那一刻,她喊的是"你在咖啡里放了什么"。
正常人看到闺蜜抽倒地,第一反应应该是喊救命或者打120吧。
她第一句是质问咖啡。
当然辩护方说的也有道理。
没目击证人,没直接物证,尸体解剖不完整。
可你反过来想,一个被劝分手就四次自杀的人,心理防线早就脆了。
再加上回印尼这趟,老闺蜜连婚礼都没请她。
这股火憋在心里半年,真不一定压得住。
印尼当地电视台全程直播庭审,几百号记者和民众挤在法院。
这种"富家女毒害富家女"的案子,搁哪个国家都是头版。
这事到底是不是她干的,卷宗合上的那一刻,可能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
但闺蜜一场走到这一步,是真的让人唏嘘。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