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划定红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严格禁止这6类副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核心原则:当官发财两条道,公职人员禁止利用公权力、职务影响力、公共资源变现牟利,并非完全禁止所有个人业余收入,下面6类属于明确违纪禁区,隐形代持、变相收钱一样会被追责。
一、违规经商办企业、隐形入股非上市公司(头号严查禁区)
禁止行为
1. 本人注册个体户、有限公司、网店、养殖场、门店,自主经营盈利;
2. 合伙、合资、承包、租赁商业项目,投资乡村合作社、工程配套企业;
3. 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权、原始股,用配偶、父母、子女、亲友名义代持股份、幕后控股;
4. 在境外注册企业、跨境私下投资入股。
判定要点
无论是否亲自打理生意、有没有实际分红,只要存在出资、实际控制关系即违规。2026年重点清查公职人员影子公司、涉农、工程、地产领域隐蔽持股。
常见踩坑
私下开微商店铺、入股本地建材/市政工程公司、老家注册农业合作社拿补贴。
二、资格证书“挂靠挂证”纯躺赚取酬
禁止行为
把建造师、造价师、注册会计师、医师、教师、消防等职业资格证书,挂靠到企业,不用在岗工作,按月/按年收取挂靠费、资质使用费。
监管趋势
住建、人社、纪检多部门数据联网比对社保缴纳单位和证书注册单位,一键识别挂靠。查实后不仅要追缴全部违法所得、吊销执业证书,还会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是近年通报高发案例。
三、有偿居间中介,利用人脉拿佣金返点
禁止行为
依托岗位职权和行业人脉牵线搭桥,赚取介绍费、茶水费、渠道返利:
- 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承揽介绍提成;
- 撮合土地流转、厂房租赁、企业贷款收取服务费;
- 推销保险、理财、医疗器械、设备拿销售佣金。
违纪本质
属于典型的权力寻租,极易演变为利益输送,基层执法、发改、住建、农业、卫健系统是重点核查对象。
四、未经报备违规兼职,或获批兼职依然领取报酬
禁止行为
1. 没有向本单位书面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私自去企业、协会、培训机构、中介机构任职、挂顾问、独立董事;
2. 即便单位批准兼职,也不得领取工资、咨询费、讲课费、礼品、购物卡等任何经济报酬,只能纯义务履职。
补充:退休人员也有限制
离职、退休后一定年限内,不得到原管辖业务、辖区内企业任职取酬,违规同样追责。
五、依托公职资源私接私活、对外牟利
禁止行为
使用单位办公设备、内部业务资料、公务积累的人脉渠道、岗位掌握的行业信息,承接个人盈利业务:
- 行政文书、项目方案、评审报告私下收费代写;
- 利用管理权限内的行业资源,私下承接设计、检测、策划业务;
- 以单位名义私下对外接单,收益流入个人账户。
简单判定:副业依托公职身份才能拿到订单,一律属于违规。
六、利用内幕信息、职权优势违规投资理财获利
禁止行为
1. 凭借工作中获取的未公开政策、项目、并购、审批内幕消息,买卖股票、基金、期货获利;
2. 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理财、接受对方提供的保本高息投资;
3. 大额频繁短线交易、操纵关联标的,规避申报监管。
正常边界
普通散户式长期分散基金、股票投资,按规定如实填报个人事项,不在限制范围内。
补充:很多人分不清,哪些业余收入是完全合规允许的
1. 纯个人脑力创作:小说、散文、科普文章投稿稿费、正版书籍版税;
2. 纯个人体力副业:下班、周末跑代驾、外卖、网约车,完全不使用公职人脉;
3. 自有资产合法收益:房租、存款利息、合规理财产品收益;
4. 无利益关联的自媒体:仅分享日常生活、文史知识、通用经验,不利用职权引流、不对接管理对象商业合作。
违规后果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同时搭配党纪处理;追缴全部违纪所得,记入个人廉政档案;涉嫌行贿受贿、非法经营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提醒
1. 事业编、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部适用这套禁令,不存在豁免;
2. 纪委不只查明面副业,重点深挖亲属代持、拆分转账、延期兑付等隐蔽变异模式;
3. 领导干部比普通职工约束更严格,兼职、投资申报审查标准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