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4月至12月,美国与西班牙之间爆发了一场影响全球格局的战争。
战争导火索是,1898年2月“缅因号”战舰在哈瓦那港神秘爆炸沉没,美国将矛头指向西班牙。
后来在国内巨大的呼声下,美国国会于4月25日正式宣战。
当时战争有两个战场,一个在古巴,一个在“菲律宾”,这两处地当时都是西班牙的殖民地。
在加勒比海,美国舰队先是封锁了古巴,然后陆军在圣地亚哥登陆,在强大的军事压力下,西班牙很快就战败了。
在太平洋,乔治·杜威率亚洲分舰队于5月1日突袭马尼拉湾,仅用数小时便全歼了西班牙舰队。
1898年12月,双方签订了《巴黎和约》。
西班牙放弃古巴,将波多黎各、关岛割让给美国,并以2000万美元将菲律宾群岛“出售”给了美国。
而美国呢?后来直接殖民了菲律宾,而并没有吞并近在咫尺的“古巴”,这让当时很多国家心生疑惑,到底怎么回事呢?
古巴,是一块“烫手的山芋”
当时在美国心目中,并不是不想吞并古巴,毕竟增加国土面积是每个国家最终极的目的。
可是,在当时的环境和条件下,近在咫尺的古巴是一块“烫手的山芋”,美国并不想硬接:
1、“门罗主义”的自我设限
早在1823年,美国提出了“门罗主义”,这一协议的核心是反对欧洲列强干预美洲事务,并暗示美洲是美国势力范围。
如果当时美国吞并古巴的话,无异于公开宣布进行殖民扩张,那将严重违背了“门罗主义”的“道义”外衣,并可能引起欧洲列强(尤其是英国)的警惕和反对。
而站在当时美国的角度,他们是需要一个“独立”的古巴作为其在加勒比海的“卫星国”,而并非直接接管,将其作为殖民地。
2、《泰勒修正案》的法律枷锁
在宣战前,当时美国国会就通过了一则《泰勒修正案》,明确承诺美国无意吞并古巴,战争目的是帮助古巴获得独立。
当时那则法案是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内法案,如果战后食言的话,将引发严重的国内政治危机。
3、不想背债,只求利润
当时古巴已经欠下了高达4亿美元的巨额债务。
如果直接吞并的话,这笔账就会转嫁到美国的头上来,精明算计的美国肯定不想当“冤大头”。
在美国的过往经历中,他更愿意选择“保护国”模式,即通过扶植亲美政权来确保经济控制,且无需承担治理成本和债务。
4、甩不掉的“种族”包袱
19世纪末,美国社会种族主义盛行。
当时古巴人口以混血和黑人为主,若将其作为一个州并入美国,会带来复杂的种族融合问题,那是当时许多美国白人不愿接受的。
正是基于以上四个原因,美国采用了一种更隐蔽的统治方式,悄悄地攫取着自己的利益。
1901年,美国强迫古巴将《普拉特修正案》写入其宪法。该修正案赋予了美国干预古巴内政、在古巴建立军事基地(如关塔那摩湾) 等权利。
通过这种方式,美国既规避了吞并的法律和道德风险,又牢牢控制了古巴,十分聪明而精明。
菲律宾,是一把打开太平洋的钥匙
1898年美西战争,当时的主战场在古巴,菲律宾主要是海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