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旗帜,是营商环境的标杆。当一面旗帜开始倾斜,倒下的不仅是一家企业,而是整座城市的信用。
(位于光明区中心占地10万平米的工业园)
一、事件概述:10万平米土地2.05亿“清仓”,46亿估值蒸发为“零”
(深圳一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46亿元)
2025年5月26日至27日,深圳市北科联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光明高新园区的两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宗地号A503-0061(面积50064.64㎡)和A512-0018(面积50001.95㎡),合计约10万平方米——在司法拍卖中以底价成交。竞得方为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深圳市安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两宗地合计成交价仅约2.05亿元。
然而,根据第三方专业评估,这两宗已完成从工业用地到商住用地规划调整的土地,价值高达约46亿元。2.05亿与46亿之间,相差整整22倍。而北科联药业累计投资超60多亿元的产业园项目,一夜之间“清零”。
更令人震惊的是,拍卖发生时,申请执行人已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提交了撤回拍卖申请。超过99%债权本金的债权人也明确反对拍卖。然而,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仍以“涉及多个债权人利益”为由强行推进拍卖。
这起事件引发了关于司法执行权边界、国企与民争利、民营企业产权保护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深刻拷问。
二、和解协议已签、撤拍申请已交,法院为何“强行推进”?
(最大债权人1向法院提交的中止执行申请书)
(债权人2向法院提交的中止执行申请书)
(债权人3向法院提交的中止执行申请书)
2025年5月23日,申请执行人与北科联药业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分期还款计划,被执行人同时支付了50万元和解诚意款。协议第七条明确规定:“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光明区人民法院递交《执行和解协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不需要拍卖财产的,法院“应当”撤回拍卖委托。法律用词是“应当”——意味着没有裁量空间,必须撤拍。
然而,2025年5月26日,拍卖照常进行。法院给出的理由是“涉及多个债权人利益”。产权方认为,此次拍卖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和实体不公,已委托专业律师团队启动执行监督和检察监督程序,并向中纪委和中央有关领导实名举报。
三、评估缩水22倍:工业用地评估 vs 商住用地现实
此次司法拍卖的核心争议之一,是评估报告所依据的土地性质认定。
法院所依据的评估报告按工业用地性质对两宗土地进行估值。然而,事实上,北科联药业名下的土地已完成从工业用地到商住用地的规划调整。第三方按新规划给出的估值高达46亿元——与法院评估及最终成交价2.05亿元之间存在逾22倍的落差。
北科联药业自落户光明高新区以来,已累计投资超过60亿,一期3万平米厂房已建成,设备已完成1.3亿元的采购,二期工程用地早已平整,基地内道路管网已铺设完成。公司拥有药品项目15个、专利20多个,还获得了广东省科技厅批准设立“广东省心脑血管中药作用机理及新药创制院士工作站”。公司20多年来,在研发生产及厂房园区的累计投资超60亿元。
以工业用地评估已调规为商住用地的土地,如同以白菜价评估黄金——评估基准的错位,直接导致了国企与民争利、民企损失惨重的严重后果,对营商环境和企业家信心,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
四、安创投资:国企“突击变更”经营范围,“量身定做”竞买?
此次拍卖的唯一竞买人——深圳市安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其行为引发了“量身定做”的强烈质疑。
安创投资成立于2020年10月,注册资本400万,实缴资本200万,是一家典型的零社保、零员工的空壳公司,实控人为深圳光明区国企深圳市光明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拍卖前,该公司突击进行了经营范围变更。
根据工商信息,安创投资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包括“中药提取物生产;中草药收购;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等内容。而北科联药业正是一家以中药现代化产业为核心的企业,其“北科联中药现代化产业基地”被列为“深圳市重大建设项目”、“深圳市高技术产业示范化工程”。
更令人关注的是,安创投资还独家取得了产业准入书面意见。最终,在4757次围观和113人设置提醒的情况下,安创投资成为唯一的竞买人——没有竞价、没有对手,以底价轻松拿下估值46亿的土地。
国企“量身”竞买、突击变更经营范围、独家取得产业准入——这一系列操作的巧合程度,令人不得不质疑:这究竟是市场行为,还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定向输送”?
五、权属重叠:A512-0092与A512-0018的法律困境
(光明国企花2亿拍下10万平米工业园区,仅28043.75平方转手就12亿起拍,赚疯了啊!摘自深圳规自局官方公告)
2026年6月24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深土交告[2026]41号),宣布将于2026年7月24日15时挂牌出让光明区光明街道A512-0092宗地。该宗地面积28043.75平方米,挂牌起始价12.66亿元,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
然而,问题在于:A512-0092宗地与北科联药业一期土地宗地号A512-0018存在权属重叠。A512-0018宗地正是2025年5月被司法拍卖的北科联药业两宗土地之一。
据网易新闻报道,A512-0092宅地位于观光路和光侨路交汇处东北侧,“原是北科联药业公司所在地”。一期地块的产权诉讼和执行程序司法审理程序尚未结束。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权属存在争议、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土地,不属于“净地”,不得挂牌出让。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明知A512-0018宗地权属诉讼和执行程序尚未结束的情况下,仍将与之重叠的A512-0092宗地挂牌拍卖,被质疑为公然违法。
六、债权人的“反对票”:99%本金债权人的声音被谁忽视了?
此次拍卖中,另一个被严重忽视的声音来自债权人。
据报道,超过99%债权本金的债权人明确反对此次拍卖。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债权的利益相关方并不认为通过低价拍卖能够实现债权的最优回收。然而,法院仍以“涉及多个债权人利益”为由强行推进。
北科联药业的债务规模相对有限。截至2022年6月30日,债权本金为8320万元,利息6844.07万元,债权总额约1.516亿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债权本息合计约1.82亿元。
用价值46亿元的土地去清偿不到2亿元的债务——这本质上不是在保护债权人利益,而是在以“执行”之名行“贱卖”之实。绝大多数债权人的反对,恰恰说明了这一点。
七、法律与市场的双重拷问:司法权边界何在?
这起事件折射出司法执行权与行政产业准入权在巨额土地权益分配中可能存在的程序失范与利益输送风险。
从法律层面看,几个核心问题亟待回答:
第一,在申请执行人已签署和解协议并提交撤拍申请的情况下,法院强行推进拍卖的法律依据究竟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明确要求“应当”撤回,法院的“强行推进”是否构成程序违法?
第二,评估报告按工业用地估值,而土地已完成商住用地规划调整——评估基准的选择是否涉嫌故意低估资产价值?
第三,A512-0092宗地与A512-0018宗地权属重叠、司法程序未终结的情况下,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是否违反《土地管理法》关于“净地”出让的规定?
第四,安创投资突击变更经营范围、独家取得产业准入意见,是否存在“量身定做”竞买条件、排除潜在竞争对手的行为?
从市场层面看,一个累计投资超60亿元、拥有15个药品项目和20多个专利的民营企业,其核心资产在司法程序中被以2.05亿元“清仓”——这对深圳的营商环境、民营企业家信心以及法治化市场秩序,都构成了严重冲击。
八、结语: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2023年5月20日,国家颁布了《民营经济促进法》,明确要求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然而,北科联药业一案被舆论称为“《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以来,深圳出现的对民营企业最大的一次伤害案例”。
产权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当司法拍卖可以无视和解协议强行推进,当评估可以无视规划调整刻意低估,当竞买条件可以为特定主体“量身定做”,当权属重叠的土地可以被政府挂牌出让——那么,法治化营商环境便成了一句空话。
北科联药业已委托专业律师团队启动执行监督和检察监督程序,并向中纪委和中央有关领导实名举报。A512-0092宗地将于2026年7月24日15时正式挂牌出让。这起事件最终将如何收场,不仅关乎一家民营企业的生死存亡,更关乎司法公信力、政府依法行政和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当司法和行政的权力运行失去制衡与监督,受伤的不仅是一家企业,而是整个市场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