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湖南长沙芙蓉区东福小区,一名8岁男童蹲在树下看狗时,突遭狗撕咬面部。孩子住院8天,嘴唇被严重咬烂、里外缝合多层,下颚险些被咬穿。事发后咬人犬被社区带走并打死,但狗主人始终未能找到。小区物业称“和他们没有关系”,社区则暂认定该狗为流浪狗。

一个8岁的孩子,只是蹲在树下看了一会儿狗,换来的是一辈子抹不去的伤疤和心理阴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下颚险些被咬穿,嘴唇里外缝合多层

据孩子母亲向《百姓关注》记者讲述,事发后孩子住院8天,伤情触目惊心:嘴唇被严重咬烂、里外缝合多层,下颚险些被咬穿

更让人揪心的是,孩子至今夜间常被吓醒、浑身颤抖,心理阴影深重。身体的伤口可以愈合,但被狗撕咬的噩梦,可能会伴随这个8岁孩子很多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狗被当场打死,狗主人却始终找不到

事发后,咬人的狗被社区带走并打死。但一个关键问题至今没有答案:狗主人到底是谁?

如果狗有主人,那么狗主人将面临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狗主人明知自家狗有攻击性却仍未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导致儿童重伤,还可能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

可现实是,狗被处理了,责任人却“消失”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物业称“和我们没关系”,社区暂认定流浪狗

更让人寒心的是物业的态度。

事发后,小区物业称“和他们没有关系”。杨家山社区则表示,此事已处理,暂认定该狗为流浪狗

“流浪狗”这三个字,意味着找不到狗主人,意味着无人担责,意味着受害者家属可能连赔偿都拿不到。

但问题是:这只狗真的是流浪狗吗?如果是,它为什么能长期在小区内活动?物业有没有尽到巡查和报告的义务?社区此前有没有接到过相关投诉?

根据《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犬只扰民、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纵犬伤人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如果早有居民投诉流浪狗,物业既不报告也不设警示牌,导致伤人事件发生,就应当在过错范围内担责。

锐评:狗咬人,正在成为越来越严重的公共安全问题

这起事件并非孤例。

就在7月初,长沙一名11岁男孩被流浪狗猛地蹿出疯狂撕咬腿部,伤口深及真皮层。更早之前,四川一名2岁幼童遭烈犬撕咬致伤,引发全网关注。

入夏以来,动物致伤事件进入高发阶段。长沙市第一医院动物致伤门诊数据显示,被狗猫致伤的群众显著增加。而根据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从2026年元旦起,养犬干扰他人生活警告后不改,最高可处10日拘留。

法律在收紧,但悲剧仍在发生。问题的根源在于:流浪狗谁来管?狗主人找不到怎么办?物业有没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