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各地老厂区、老旧居民小区,不少企业退休老人日常交流时,总会谈起养老金相关话题。不少有着三四十年工龄、一辈子扎根工矿、制造行业的退休职工,心中有着十分理性的诉求。他们并没有提出所有人养老金数额保持一致,能够认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制度原则,大家共同期盼的,是养老保障核算规则更加统一、执行标准更加公平。
想要理清当下企退人员心中的顾虑,首先要客观看待养老金待遇形成差距的历史背景。国内企业养老保险从上世纪九十年代逐步推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在2014年10月正式落地,很长一段时间两类群体执行两套独立制度,也就是大众熟知的养老双轨制。两套体系下,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过渡性养老金计算、补充养老配套政策存在明显区别,长年累月之下,形成存量待遇差距。
结合四川省社保政策来看,当地企业退休人员拥有独有的增发养老金政策,这项待遇按月终身发放,纳入每年养老金上调基数。与之相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没有同类增发项目,相关政策性补偿采用其他形式落实。两类人群福利设置名目不同,不少退休人员难以理解这种差异化安排,容易产生规则不对等的感受。除此之外,过渡性养老金核算系数细微差别,也让同等工龄的退休人员最终待遇出现差距。
很多人容易忽略补充养老保险带来的长期影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落地时,同步推行强制参保的职业年金,相当于叠加一份补充养老金。企业层面的企业年金采取自愿设立模式,受经营成本限制,四川大量老牌改制企业、中小制造企业没有建立年金制度。同等条件办理退休,一部分退休人员可以领取双重养老待遇,大量企退人员只能依靠基础养老金维持日常开支,长期来看收入差距持续显现。
缴费基数长期存在的差异,也是待遇拉开距离重要原因。过去多年,部分企业按照当地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缴费;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将各类津贴、绩效纳入缴费基数。几十年持续累积,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规模形成明显落差。养老金核算遵循统一公式,个人账户储存额直接决定每月发放标准,这种在岗阶段形成的差异,会延续到整个退休生活当中。
很多企退老人能够理解,在岗期间缴费标准不一样,退休待遇自然存在区分。大家难以接受的,是同类情况出现不一样的核算尺度。部分退休人员查阅档案时发现,早年工龄、下乡经历、早期工厂任职记录,不同经办窗口认定标准存在区别。同样一段工作经历,有人顺利认定视同缴费年限,有人材料审核受阻。工龄认定直接影响养老金总额,标准化、统一化的档案审核流程,成为不少退休人员迫切希望完善的内容。
近几年政策层面持续推进制度并轨工作。四川省每年调整养老金方案,已经实现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执行同一套调整规则,定额调整、缴费年限挂钩、高龄人员倾斜标准全部统一,不再区分身份设置两套上调方案。这项变化持续缩小每年增资差距,也是推进养老保障均衡发展重要举措。
国家级《扩大消费“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持续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养老金调整向待遇偏低群体适度倾斜。各地人社部门也不断畅通工龄复核、待遇核定异议申诉渠道。四川各地社保经办大厅、线上人社小程序均开通档案核查业务,如果退休人员对视同缴费年限、缴费记录存在疑问,可以携带档案材料申请重新复核,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对于正在缴纳社保的在岗人群而言,制度规则已经发生根本性变化。2014年10月之后新入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执行统一养老保险计发规则,双轨制带来的存量差距不会再新增。随着全国养老保险统筹稳步推进,各地不断统一经办规范,长期目标就是搭建更加均衡统一的养老保障体系。
养老金制度设计兼顾激励性与公平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准则不会改变,这也是保障养老保险基金长期平稳运行的基础。完全抹平所有待遇差距并不现实,不同就业岗位、缴费选择,最终会反映到退休待遇当中。大众普遍期待的公平,更多指向统一清晰的核算标准、透明规范的审核流程,消除制度历史遗留之外不合理的待遇落差。
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是循序渐进的长期过程。一方面持续优化养老金常态化调整机制,加大对低收入退休群体的扶持力度;另一方面积极推广企业年金,扩大补充养老保险覆盖面,让更多企业职工拥有第二重养老保障。与此同时不断规范视同工龄认定流程,统一各地经办执行尺度,减少人为差异带来的争议。
每一位老一辈建设者都曾经在各自岗位踏实奉献,完善养老保障规则,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关乎千万退休人员晚年生活质量。持续推动规则统一、流程透明,才能让养老保障制度更好获得大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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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政策内容依据四川省人社厅公开文件整理,养老金核算结果以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最终核定为准,内容仅作客观政策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