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气预计,台风“红霞”将于25日夜间到26日早晨以台风或强台风级(12~14级)在惠来到深圳沿海登陆。25日-26日,广东省中东部市县有暴雨到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并伴有7~10阵风,其中台风环流经过的附近地区阵风可达11~14级。请注意防范大风、暴雨和风暴潮等灾害性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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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25日上午起
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
10时30分许,深汕特别合作区三防指挥部发布通知,将于7月25日上午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直至区三防指挥部发布解除令)。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正持续向我区逼近,预计将给我区带来严重的风雨浪潮影响。为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区三防指挥部将于7月25日上午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五停”措施(直至区三防指挥部发布解除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区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五停”措施(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其中8时起停工、停产,12时起停业,15时起停运,24日晚已开始停课。
二、全区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停止户外活动;所有船舶返港避风、就近择港避风,进港船舶人员撤离上岸,做好网箱、平台加固、渔船锚固等工作。
三、全区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生产企业外,全部停止生产。
四、全区旅游景区(点)、户外场所等全部关闭停业。各类大型商场、娱乐场所、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运营。全区范围内暂停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件服务。
五、全区客运、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停运,全区高速公路及海边道路适时实施交通管制。
六、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工棚、脚手架、井架等设施和塔吊、龙门吊、升降机等机械、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组织对简易建筑物、交通指示牌、电线杆、铁皮屋、彩钢瓦、广告牌、霓虹灯、水箱、遮阳网膜和树木等采取加固或者拆除,保障人员安全。
七、广大群众包括工业园区、街道、村(社区)相关人员,要关注临时交通管制和绕行提醒标志,非必要不外出,特别是到海边、低洼地带、危险边坡等危险区域。应尽可能留在安全坚固的室内,准备好食物、饮用水等生活物资,加固好门窗,居住在高楼层的住户及时对高空悬挂物、空调外机和阳台摆放物等进行转移加固,防止高空坠物。
八、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洪水预警信息。实行“五停”期间,请勿随意外出,如身处危险区域,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九、已在深汕特别合作区游玩、出差的外地旅客,建议提前离区返程,计划前来我区的游客建议避开台风影响。
当前,我区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时间十分紧迫,请全区群众坚决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区三防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关注天气、做好防护,最大限度减轻台风灾害影响,共同迎战本次台风暴雨灾害。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6年7月25日
25日下午2时起
惠州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
7月25日上午8时,惠州市委、市政府发布《告全体市民书》,其中提到,惠州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7月25日上午9时将防风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25日下午2时提升为防风Ⅰ级应急响应。防风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详情如下:
《告全体市民书》全文
广大市民朋友: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将于25日夜间至26日早晨在广东中东部沿海以台风或强台风级登陆,极可能正面袭击我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动应急响应
经综合会商研判,市三防指挥部决定于7月25日上午9时提升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25日下午2时提升为防风Ⅰ级应急响应。
二、全市实行“五停”
根据《惠州市“五停”工作指引》,7月25日下午2时防风Ⅰ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
(一)停课:25日15时起,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托育机构、校外培训(托管)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体育学校、高等院校等全部停课(含停止线下服务)。
(二)停工:除直接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等关乎民生的单位和参与抢险救灾的单位外,25日15时起,渔船渔排、水上施工、高空作业、在建工地等户外工作人员停止户外作业,室内工作人员原则上全面停工。
(三)停产:25日15时起,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原则上停止生产,对于连续性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视情况采取减产、停产措施。
(四)停运:25日18时起,全市外卖配送、快递收派停止接单派单,骑手、配送员撤离路面,站点关停,所有道路车辆(抢险指挥救护车辆除外)停驶,正在行驶中的车辆就近寻找安全位置停驶并做好紧急避险,封闭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提前于25日17时起封闭,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请从就近的出口驶离高速公路);轨道交通、水路交通全部停运。
(五)停业:25日16时起,各类市场、商场、商业步行街、超市、餐饮场所、娱乐场所、交易场所、公园、旅游景区、滨海浴场、会展等全面停止营业。
三、请广大市民朋友配合做好以下事项
(一)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留在安全牢固的房屋内。
(二)居住在危房、低洼易涝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沿海危险区域的人员,请服从安排撤离至安全地带,不要擅自返回。
(三)提前适量储备食品、饮用水和药品等生活物资,注意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关好并加固门窗,防止阳台花盆等高空物件坠落伤人。
(四)持续关注“惠州发布”“惠州天气”等官方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
四、服务保障
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已全面待命,如遇险情请第一时间拨打110、119、120或12345热线报告求助。我们将第一时间响应、全力保障安全。
市民朋友们,生命安全高于一切!让我们同心同向、携手并肩,全力打赢本次台风防御攻坚战,共同守护美好家园!
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5日
汕尾市25日起
全市范围内分批实行“五停”
今早(7月25日),广东省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于7月25日8时30分将防风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Ⅱ级应急响应。10时许,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发布《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五停”的通告》。
各单位、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根据气象部门监测预报,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极大可能正面袭击汕尾,25日至26日将给我市带来严重风雨影响。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三防指挥部决定自7月2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分批实行“五停”(即:停课、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现将有关重点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承担抢险救灾和保障社会基本运行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外,全市其他单位和个人执行“五停”措施。实行“五停”措施期间,广大市民请勿随意外出,如遇危险情况,请拨打110、119、120等紧急救援电话求救。
二、全市所有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已于7月25日8时30分实施停课,请广大师生及家长按照教育部门指令做好安全防护。
三、自7月25日15时起,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停工,高空作业人员、户外作业人员全部停止施工作业,施工人员须全部撤离至安全区域,加固围挡、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四、自7月25日15时起,全市各类工业园区、生产基地、工厂、作坊等全部停止生产。
五、自7月25日15时起,全市所有出租车、网约车、公交客运车辆、渡船等停止运营。深汕高速、甬莞高速、兴汕高速汕尾段和各地海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六、自7月25日15时起,全市各类旅游景区(点)、公园、户外游乐场所、超市、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步行街、餐饮场所、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部停止营业。全市范围内暂停外卖配送和快递收派服务,各外卖平台、快递公司严格落实停业要求,保障从业人员安全。
七、已抵汕人员要按照市三防指挥部指令做好防风避险措施,计划来汕人员建议避开台风影响。
当前,我市防台风形势非常严峻,请广大干部群众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三防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听从指挥、做好防灾避险,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权威信息,留意“五停”终止通知发布,有序实现复课、复工、复产、复运、复业。
汕尾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2026年7月25日
全市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将按需开放,市民如有需要可前往。关注“深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菜单栏中的“便民服务”“避险服务”“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即可在线查询《深圳市室内应急避难场所信息一览表(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快速掌握全市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分布情况。
来源:广东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