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公参民”学校进行整改的文件,宁波市教育局在多年时间里拒不执行,并且公然违背多项法律政策,主导将数亿元国有办学权益无偿捐赠给由特定人控制的民办基金会。期间,宁波市教育局还完全置政治规矩、政治纪律于不顾,公然攻击八部委文件“有问题”“很奇怪”,并雇水军在网络留言,说“对错误文件坚决抵制”“落不落实中央文件决定权在市级单位”“没有任何文件必须执行”,把一个权力部门的骄横跋扈和肆意妄为演绎得淋漓尽致、彻彻底底。
必须指出,宁波市教育局如此堂而皇之地违法违规、违反政治纪律,是对于其既得利益的顽固守护。蛟川书院、兴宁中学等优质“公参民”学校,长期依托公办名校的品牌与师资,执行民办学校的高收费标准,成为游离于公办均衡体系之外的“利益自留地”。审计发现,兴宁中学上交宁波中学的7800万元去向不明、1800万元基建工程资产流失;蛟川书院仅2016年就有9000多万元资金被挪用。如果整改政策落地,就意味着“巨额蛋糕”将被切走,相关责任人必须受到追究。知情人讲,这是宁波市教育局拒不执行国家政策、坚持另搞一套的背后逻辑。
宁波市教育局先否定民办主体的合法承接资格,再新设由特定人操控的民办基金会,最终绕开资产评估、公开挂牌等法定流程,以“无偿捐赠”之名,将5所学校高达数亿元的巨额国有权益及学校所有资产划入特定人囊中。
宁波市教育局为何敢于如此公然违法违规?
许多落马者在落马之后,在谈及之所以敢对党纪国法公然藐视、敢对人民群众的批评和媒体的监督置若罔闻的原因时,总少不了两点:一是对手中的权力过于迷信,觉得党纪国法、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都是管别人的,而自己是法外之人,凭借手中权力和搭建的关系网,可以无所不能,可以摆平一切,可以对抗任何方面的监督;其二,是抱有强烈的侥幸心理。觉得有问题的人和事多了,只要上级领导和机关没有直接过问,相关部门就会睁只眼、闭只眼,谁也不敢、不会、不能把他怎么样。至于群众的反映和媒体的监督,即便反响再强烈,只要领导没看到、没批示,又能奈我何?!
宁波市教育局如何想的,不得而知。但宁波市教育系统的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纠正和处理,也是不争的事实。个别领导干预法定审计,授意搁置国资专项核查;主管部门虽核定学校可保留民办资质,但对后续国资处置的违规操作未有过问和纠正;民办方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和重视,其事实确凿、依据充分的投诉和举报也没有得到应有的回应和处理;对于本该促使当地整改违规行为的媒体监督,要么是受到水军的公然对抗和攻击,要么是有关部门的装聋作哑和漠然视之。多重管理和监督的缺位与失语,无疑让胆大妄为者底气十足。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在中央纪委把反腐败聚焦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教育等七大领域的2026年,任何地方和部门,出于地方和部门利益甚至是个人私利,选择性执行、变通式落实、拖延式对抗国家政策的行为,必然会受到追责。宁波市教育局不是法外之地,宁波市教育局也不可能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