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电力系统当前遭遇的,绝非一张寻常的缴费通知单,而是一口持续涌水、越挖越深的枯竭之井。
截至2026年6月末,全国电力领域循环债务规模已达1.835万亿卢比;更值得关注的是,巴基斯坦中央电力采购局对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发电企业的应付账款,在2026年5月已被本地主流财经媒体测算为突破5600亿卢比大关。
并非中方骤然收紧合作尺度,而是巴方电力体系的失衡缺口正加速扩张
这笔债务并非短期形成,而是多年结构性顽疾层层累积的结果:电网技术损耗居高不下、非法窃电现象普遍、地方配电公司回款效率低下、电价补贴机制滞后、本币兑美元持续贬值、项目融资成本逐年攀升——多重压力最终全部传导至发电端,压在每一家已按约供电的企业肩上。
电厂照常完成发电任务,购电机构却无法兑现付款承诺;购电机构因下游收费不畅而资金链紧张,又将拖欠压力向后转嫁。整个链条宛如一列环环相扣的债务列车,只要首节车厢停摆,后续所有车厢都将被迫熄火停运。
据巴能源部公开披露文件显示,自2017年起至2025年6月,巴方累计向18个中资控股或承建的电力项目支付款项约5.1万亿卢比,占全部应付账单总额的92.3%以上。
真正构成治理难点的,是未结清欠款每日自动累加的逾期违约金——时间拖得越久,罚息滚雪球般膨胀,最终演变为“本金尚未偿清、利息已翻倍增长”的双重负担困局。
巴方确实在主动寻求缓解路径:已与本国部分私营发电商达成新协议,下调投资回报率并调低逾期计息标准,并希望中资项目也能纳入同类调整范畴。
但中巴经济走廊能源项目本质属于政府间合作机制下的产物,涵盖主权担保条款、国际银团贷款安排及长达25—30年的购电协议(PPA),其法律效力与执行刚性远超普通商业合同——绝非通过一次茶叙协商、几轮口头沟通便可单方面修改关键财务参数。
巴基斯坦能源事务部长亦坦承,针对中资项目的电价重议与债务重组谈判,截至目前仍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进展。
归根结底,这并非中国企业不愿顾及“铁杆兄弟”的情面,而是再深厚的政治互信也无法替代企业真实的现金流底线。
友谊能促成双方坐到谈判桌前,却无法抹去已经输送的电量、无法撤销银行已发放的贷款、更无法逆转设备运维与燃料采购所产生的刚性支出。
企业坚持主张逾期费用,并非出于逐利心态,而是背后连着整条金融责任链条
当公众看到数千亿卢比的待偿金额时,容易产生一种错觉:中资电站体量庞大,减免些许罚息何足挂齿?这种认知偏差在于,只看见了厂房顶部的冷却塔,却忽略了塔基之下密布的信贷契约网络。
中巴经济走廊多数能源项目采用高度杠杆化融资结构,以典型燃煤电站为例,资本金占比通常仅为25%,其余75%依赖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联合授信支持。
电费收入并非单纯归属股东利润池,它必须覆盖煤炭采购、机组检修、员工薪酬、环保合规支出以及按期偿还的本息义务。
一旦购电款项长期延迟到账,企业面临的首要风险不是盈利缩水,而是燃料供应中断与贷款违约双线告急。
巴方提出由中资企业单方面豁免逾期附加费用,表面看是为终端用户降低用电成本,实质却是将本国电力管理体系失效所衍生的财政缺口,转嫁至项目运营主体与境外贷款机构共同承担。
已有多个项目方明确表示,此类重大财务条款变更无权自行拍板,须同步征得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主要债权方书面认可方可启动程序。
这恰如一家大型商场长期拖欠供应商货款,继而提出:“我客流下滑、营收萎缩,你把违约金全免了吧。”供应商纵有合作诚意,银行仍会手持授信协议追问:你的季度还本付息计划是否还能履行?
尤为值得重视的是,2015年签署的《中巴经济走廊能源合作路线图》曾明确规定,巴方应设立专项循环基金,额度不低于中资电站月度电费发票总额的一定比例,用以缓冲突发性付款延迟风险。然而该基金后续注资不足、运作受限,导致原本设计的风险隔离机制未能有效激活,欠款由此不断沉淀、滚动加剧。
倘若中方企业在当前局面下无条件让渡合同项下全部权益,释放出的信号将极具误导性:输配网损耗无需系统整治、窃电行为可继续放任、补贴承诺不必严格兑现——因为最终总能依靠外部投资者降价兜底。这种所谓“善意”,非但不能根治沉疴,反而会延缓结构性改革进程,使旧疾反复发作。
中国主管部门一贯强调,中巴务实合作必须坚守市场化原则与契约精神,巴方亟需同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电力系统效能提升及输配电损耗率压降工程。
这一立场看似缺乏情感张力,实则体现最高程度的责任担当:可持续的合作关系,从来不是建立在单边牺牲之上,而是确保项目持续运转、金融机构持续授信、后续投资持续涌入的良性生态。
破局之道不在账目清零,而在精准止血、科学分期、系统重塑
巴基斯坦面临的挑战,既不能靠一句“依约履约”简单回应,也不宜苛求其短期内筹措全部欠款现金。面对数千亿卢比存量债务,真正可行的路径,是将情绪化争论转化为可操作、可追踪、可验证的债务管理方案。
首要任务,是优先拨付保障电站基础运行所需的电费资金,防止因燃料短缺或设备停维引发发电能力断崖式下降,避免陷入“越欠越多、越停越亏”的恶性螺旋。
其次,可在维持本金总额不变前提下,通过延长还款周期、优化分期节奏、设置宽限期等方式,将集中到期压力平滑分布于未来5—10年区间。事实上,巴方此前与中国相关机构磋商的核心议题,正是债务期限结构调整,而非直接削减账面金额。
第三步,须切实激活并充实循环基金机制,未来电费收入应进入独立监管账户,按法定顺序优先支付燃料采购款、日常运维费及发电企业应收电费,杜绝资金混入财政统收统支体系后被多头截留、层层挪用。若付款流程持续失序,今日完成一笔债务重组,明日必将滋生新的拖欠增量。
最根本的症结,仍在于巴基斯坦必须对自身电力系统实施外科手术式改革:配电公司回收率长期低于60%、高压线路平均损耗率超过18%、城乡窃电案件年均超万起、补贴对象甄别机制粗放模糊——这些深层问题不根治,任何债务处置方案都只是治标不治本,如同把垃圾从客厅扫进储藏室,空间未变,隐患犹存。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技术评估报告与巴财政部改革白皮书均将“压降线损、提升收费率、精准化补贴”列为电力部门转型三大支柱,因为循环债务的源头从来不在中国电站,而在于整个电力价值链长期存在的收支结构性失衡。
站在中方视角,既要避免将中巴友好简化为冷峻的账务催收,也不能将友好误解为无限期代偿责任。
展期安排可以探讨,融资协调可以深化,付款优先级可以协商,但合同法律效力、投资者合法权益与项目安全底线,必须始终牢牢守住。
中巴经济走廊能源项目已为巴基斯坦新增装机容量逾8000兆瓦,带动本地就业超3.2万人,且多数项目是在该国电力缺口峰值达8000兆瓦、国际资本普遍观望避险的艰难时期毅然落地建设。
如今供电能力显著增强,历史欠款却持续悬置,若此状态长期延续,受损的不只是18座电站的财务健康,更是巴基斯坦未来十年吸引外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整体信用根基。
真正意义上的朋友,不是帮你把账单悄悄藏进抽屉,而是在你准备再度透支信用时,主动递上一份清晰透明的资产负债表。
巴基斯坦真正需要的,不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债务豁免秀,而是一套让电费收得稳、电站活得久、资本敢再来的真实规则体系。
欠款允许分阶段清偿,现实困难允许充分协商,但市场规则与契约精神,永远是最不可触碰的底线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