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养老金制度框架的学者,自身却长期坚守在一线岗位之上。
出生于1955年的社会保障领域权威郑秉文教授,按国家法定标准本应在2015年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然而截至2026年,这位已届71岁的资深研究者仍频繁现身高校讲坛、政策研讨现场与国家级智库平台,持续输出前沿观点与实证分析。
一边是数千万普通劳动者严格遵循的刚性退休年龄界限,一边是制度设计核心人物长达十余年的超期履职——这种角色定位与规则适用之间的张力,正迅速演变为公众热议养老体系公平性的新焦点。
一场牵动亿万人的改革,背后的核心智囊
回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演进历程,“双轨运行”始终是绕不开的关键概念。
在相当长的历史阶段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无需个人缴费即可享受较高水平的退休保障,而企业职工则需承担全部缴费义务却仅能领取相对有限的养老金。两条互不交叉的保障路径,在体制内外并行运转达二十年之久。
推动这一结构性壁垒破除的顶层设计中,郑秉文是关键的学术策源力量之一。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他自法国完成社会保障学博士学业归国后,将全部学术精力聚焦于养老制度的公正性重构与长期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以大量实证数据与国际比较视角,系统揭示双轨制在代际公平、财政负担与社会认同等方面的深层矛盾。
2014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启动,覆盖全国数千万编制内人员的参保机制正式落地,标志着延续多年的养老制度“双轨”格局在法律文本与操作规程层面实现根本性终结。
此次改革同步设置十年缓冲周期,通过新老计发办法比对、待遇保底封顶等精细化技术安排,确保改革平稳过渡。至2024年9月30日,过渡期圆满收官,所有新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均统一采用同一套参数模型核定养老金数额。从制度文本看,体制内外在养老权益获取上的身份差异已被彻底抹平。
也正是这场深刻变革,使郑秉文的名字走出学术圈层,进入大众视野。不少民众视其为养老公平进程的重要奠基人,认为其多年深耕为双轨制退出历史舞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与政策接口。
但与此同时,公众目光也聚焦于他的实际从业状态,抛出一个直击制度伦理的追问:规则的设计者,是否真正践行了自己所倡导的标准。
1955 年出生,为何 71 岁仍在岗位上
依据现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及后续配套规定,男性企业职工与机关单位普通工作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均为60周岁。1955年出生的郑秉文,早在2015年即已达此年龄门槛,按常规执行逻辑,理应结束职业生涯,转入退休生活阶段。
实际情况却是:2023年他入选《经济观察报》年度最具思想影响力经济学家榜单;2025年深入十余省市开展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实地调研;2026年6月受邀在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作主旨演讲,深度解析养老金精算平衡机制;同年7月,其最新研究成果再度刊发于《社会保障研究》核心期刊。
整整延迟履职十一年,不仅未退出工作岗位,其科研产出密度、政策参与频次与跨区域协作强度,甚至超越多数处于职业黄金期的中青年学者。
此类情形并非游离于制度之外的特例,而是契合国家关于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弹性退休的明文规范。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可申请延长退休年限,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对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这一国家级学术荣誉获得者,更设有专项审批通道——只要健康状况达标、科研任务确有延续必要、学科梯队建设存在现实需求,即可依法依规继续承担课题研究、人才培养与政策咨询等核心职能。
从行政程序角度审视,所有环节均具备完整审批记录与公示依据。但公众情绪的触发点恰恰在于:基层劳动者必须严守年龄红线寸步不让,而顶尖学者却可在制度许可范围内实现高度自主的职业周期延展。
同一套制度框架下,不同群体所面对的执行尺度呈现显著梯度差异,这种结构性不对称自然引发心理失衡。
特别是那些因企业改制早退、养老金替代率偏低的制造业一线职工,当他们看到养老制度的设计者本人仍在高强度履职时,很容易形成“规则专为普通人而设”的直观判断。
旁观者说:这事到底别扭在哪儿
坦率而言,若以普通劳动者的日常经验为参照系,此事确实令人感到某种微妙的违和感。
试想一下:小区业主共同议定物业收费标准,而牵头起草条款的业委会主任却从未缴纳过一分钱;城市交通规划师亲自划定禁停区域,自家车辆却常年享有专属泊位豁免权。
这并非否定专家工作的社会价值,也不质疑其专业水准,而是当制度制定者与规则适用者身份重合时,天然会削弱公众对规则中立性的信任基础。
有人强调高层次人才延退属于合理资源配置,确有一定道理——社保制度研究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复杂性,稀缺型专家多留岗一年,可能催生多项影响深远的政策优化方案。
但反向思考同样成立:大型制造企业的首席技师、三甲医院的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首席工程师,哪一类岗位离得开核心骨干?为何其他行业普遍执行刚性退休节点,唯独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保有最大弹性空间?
还有观点指出,延退人员领取的是岗位薪酬而非养老金,未直接挤占统筹基金。该说法表面成立,但细究之下仍有值得商榷之处。
编制资源具有刚性总量约束,资深专家持续占据在编岗位,客观上压缩了青年学者晋升通道;科研项目经费、重点实验室资质、国家级课题申报资格等关键资源,本质上均属公共资源范畴,延退实质构成一种制度性优先配置。
问题的本质从来不在个体是否应当退休,而在于为何法定年龄标准对不同身份群体呈现出截然不同的解释空间与执行刚性。
公众呼吁破除“隐性特权”,并非针对某类人群的高待遇本身,而是难以接受“规则制定者豁免于规则约束”的制度惯性。普通职工晚延一天即面临稽核追责,而学术领军者延任十余年却被视为理所当然——这种双重适用逻辑,正是刺痛社会公平神经的核心所在。
取消特权的呼声背后,真正的社会诉求
网络空间中日益高涨的“去特权化”声浪,实则承载着两重递进式社会期待。
第一重期待,指向退休程序的普遍适用性。许多民众主张,法定退休年龄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应无差别覆盖全体劳动者。
无论职称高低、职务类别或单位性质,达到法定年龄即应履行退休手续。确因工作需要续聘的,可通过返聘、顾问、项目合作等方式继续发挥作用,但必须先完成退休身份转换,不得长期占用事业编制与行政岗位。此举至少能在形式正义层面,确立全民统一的制度起点。
第二重期待,聚焦养老待遇实质差距的渐进弥合。尽管制度并轨已完成,但现实待遇鸿沟依然显著。
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普遍建有职业年金账户,企业职工大多仅有基本养老保险;各地缴费基数浮动区间宽泛,导致个人账户累计额差异悬殊;加之地方财政补贴、单位统筹外福利、医疗补助等隐性待遇,最终到手养老金的实际落差仍较为可观。
公众真正反对的,并非“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原则,而是由单位属性衍生的制度性溢价。两位拥有相同工龄、同等缴费年限与相似缴费基数的劳动者,仅因就业单位性质不同,退休金便出现数倍级差,这种基于身份的结构性优势,成为横亘在公众心理中的真实障碍。
而规则设计者的体制内身份,恰恰强化了这种认知偏差——当制度建构主体本身即处于优势生态位时,其政策建议的客观立场难免受到天然质疑。
近年来养老金调整持续向低收入退休群体倾斜,定额调整占比逐年提升,与缴费年限挂钩的调节系数则稳步下调,政策导向明确指向待遇差距的实质性收敛。
但历史形成的待遇落差历经数十年沉淀,指望通过数轮微调彻底消弭显然脱离现实。公众的焦虑与不满,本质是公平诉求的表达速度,已明显快于制度调适的实际节奏。
媒体人视角:公平从来都是相对的,改革永远在路上
从新闻传播与公共治理交叉视角观察,此次讨论的价值早已超越对个体履职状态的评判范畴。
它犹如一面高精度棱镜,既折射出公众对养老权益公平的高度敏感,也映照出制度转型过程中尚未完全愈合的身份断层。
养老金并轨用十年时间实现了制度形态的统一,这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突破,但制度统一仅是公平进程的第一程,待遇趋同、体验一致、心理认同,仍需更长时间的系统性打磨。
我们有必要厘清两个基础认知:其一,符合现行政策授权的延迟退休,不等于法外特权;其二,程序合规,不意味着公众质疑缺乏正当性。
任何公共政策的合理性,都应在开放讨论中持续接受检验与校准。高级专家延退政策诞生于特定发展阶段的人才紧缺背景,具有历史合理性,但当其与新时代全民公平诉求发生共振碰撞时,其适用范围、审批标准与监督机制就具备充分的再评估价值。
对普通民众的情绪反应,宜持共情理解而非轻率解构。大多数人并非抵制知识工作者继续贡献智慧,而是警惕由身份标签衍生的隐性资源倾斜。
人们反对的不是高退休金本身,而是无需通过足额缴费、仅凭单位性质即可获得更高保障的制度安排。这种根植于日常经验的朴素正义观,恰是驱动制度持续进化的核心动能,不应被简单归类为“反精英”或“泛道德批判”。
对改革实践者而言,更应从中捕捉关键信号:养老制度的公信力建设,根基在于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坚定承诺。
制度设计者率先恪守自身设定的边界,其示范效应远胜千言万语的政策宣导。倘若一边高呼破除身份壁垒,一边默许身份差异在退休时限设定、待遇核算方式、资源分配权重等关键环节持续显性化,公众的信任黏性必然持续流失。
归根结底,“去特权”不是一场针对个体的舆论审判,而是一项需要制度供给、技术迭代与文化培育协同发力的系统工程。
从双轨并行到单轨运行,从身份绑定到岗位契约,从级别导向到缴费决定,中国养老保障体系始终沿着更加包容、更具韧性、更富公平的方向稳健前行。这条路没有终点站,每一次真诚的公共对话,都是推动制度向善演进的坚实步伐。
官方信源
中国社会科学院官方网站及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公开信息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迟退休相关规定《中国新闻周刊》2023 年度影响力人物评选公开资料清华大学公开学术讲坛活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