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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
因太懂法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涉嫌职业索赔人”。消费者吴先生想不到在山西太原预订酒店遭遇订单纠纷,依法通过太原市12345维权,会得到这样的答复。估计不少人也想不明白,因为太懂法,反会被应当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部门认定为“职业索赔人”。更不免会问,这究竟是哪门子理,市场监管部门究竟是该依法处置消费者投诉,还是为了某种原因,不接受消费者投诉外,给消费者贴标签?
因为没有看到消费者吴先生给太原市12345维权投诉的详细内容,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对媒体解释的该局认定吴先生“涉嫌职业索赔人”,一是基于“吴先生下单后又自行取消订单,随后又拨打12345要求按消法赔偿”,二是“吴先生在沟通中对相关法律条款很了解,不符合一般消费者情况”。则让人实难苟同。
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知道,消费者下单自行取消订单,是消费者依法依规享有的权利,同时,没有哪一条法律法规明确,消费者自行取消订单,就不能拨打12345要求按消法赔偿。相反,消费者如此做,正是知法懂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应该予以肯定并依法予以支持,而不是据此认定消费者“涉嫌职业索赔人”。
而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依据“吴先生在沟通中对相关法律条款很了解”就认定消费者“涉嫌职业索赔人”则更没有道理。同时,以“不符合一般消费者情况”作出判断,则让人更为诧异。照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前述,其意思是否就是,大多数消费者都是法盲?那自上而下这么多年来的全民普法,是否就是无用功?或者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消费者不懂法,才好当软柿子捏?市场监管起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可以我行我素,为所欲为了?
刚刚对外公布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九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明确要求,“到2030年,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水平和公民法治素养持续提升,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形成;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进一步夯实”外,还要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太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因为消费者太懂法,就认定其“涉嫌职业索赔人”,是否与此背道而驰?
最新消息表明,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回应称,“对当事人表示歉意,并责令涉事工作人员作出深刻检讨”。青锋认为,仅仅涉事工作人员作出深刻检讨还不够,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该在“全面复盘核查”的基础上,全局上下来一次执法观念大转变,把接受消费者投诉,处置消费者投诉等等,都回归到法律这个准绳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