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两知名农民企业家,王飞、刘素敏夫妇,被羁押712天后无罪释放的事情,火了!
没办法,老百姓看着愤怒啊。
王、刘二人,算得上真正的白手起家,从小鸡孵化开始,一步一步,做到了农业科技公司、两家养殖场、一个种植合作社。被羁押前,年产值达到6000万元。
其中,王飞还获得过“市劳动模范”的称号,刘素敏则获得过“河南省养殖能手”的称号。但现在,这所有的一切,在长达近两年的羁押后,化为乌有。
看一下媒体报道中,用上了这样的描述:“含冤”被羁押712天。
他俩真的含冤了吗?我专门去找了多篇详细报道来看,故事简化后是这样的:
2023年,王、刘二人,以合作社名义建设冷库申领100万元国家补贴,被指虚报了建设成本,因涉嫌诈骗被刑拘。
接下来,王飞被羁押485天,刘素敏被羁押227天。
期间,他们创办的产业,3000多头猪因缺饲料、染病无法医治而大批死亡;加工厂停工,订单违约,原料发霉变质。最终负债3000多万元;他们的新厂,被迫抵债,交给他人运营……
至于两个原本风风光光的企业家,已经卖掉了县城里的六套房子还债,目前租房打零工,月入3000多块。
现在最新消息是,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后,两人提出国家赔偿,当地县检察院付了41万赔偿金,并同意为两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就这样,没了。
成武县市监局那位干部的话,不仅超模,并且含金量还在不断提升:“扶持一个企业我没本事,干垮一个企业太简单了”。
到这里,该怎么看待这件事情?或者说,从我一个普通人的视角,要怎样才能客观地看待?
很简单:问题太多了!
第一,仅仅因为100万的补贴问题,就让上亿资产的企业崩塌,最终让一对劳动模范夫妻,沦落到打零工为生。
大炮打蚊子?甚至是原子弹打蚊子,这对得上吗?
权力,一次轻微的“试探性”出击(无罪释放了),对民营企业却是灭顶之灾。
你说两人对建设成本报多了100多万,这如果属实那的确是有问题的,骗补嘛,该罚。可这跟诈骗有什么关系?按照我国法律,这应该是追回补贴,以及行政处罚才对吧?
结果他们把两个人抓起来,合计关了700多天后说“无罪”。
这太夸张也太讽刺了。
我对这方面的法律了解的不算多,但也知道一点,从公安机关两次提供、补充他们侦查到的信息、证据,但法院却是两次退回;以及4次开庭,最终检察院撤诉……这些信息来看,王、刘二人很可能是把拿到的100万补贴,用于了农业经营开发,这属于农业补贴申报中的违规,即行政违规,而非刑事犯罪,处罚应是追回补贴、行政处罚。
很显然,如果按照正常的操作来了,企业大概率不会“倒”,“劳动模范”也会继续发光发热,给社会作出贡献,也给当地老百姓提供工作岗位。
可结果呢?确实没有追究刑事责任,但羁押712天,等于企业已经被执行了死刑。不起诉决定书,不过是一张迟到的死亡证明。
第二,41万的赔偿。
平均一下,差不多相当于每羁押一天赔475元。有人说,这个价格也算不错了。但问题是:羁押带来的次生灾害呢?猪群的死亡、订单的违约、信用的破产。
一个企业家被羁押,等于给整个企业判了死刑。但他们用一句“这与我无关”就能撇清责任。你说,企业家能不怕他们吗?
显而易见的逻辑:猪是因为无人管理死的,无人管理是因为主人被羁押,羁押是因为司法机关的决定——但司法机关说,“这与我无关”。
好一个完美的责任真空。
第三,完美受害者之说。
我知道,有些人的脑子里,必须要“完美受害者”他们才能认同,他们的世界是非黑即白的。那好,我就替这批人把灰度讲清楚。
在农业补贴领域,虚报成本、美化报表本来就是一种看不见的行业潜规则,为什么?说透了其实很简单,要求是达到多少钱才能申请,但是农民嘛、普通人嘛,创业最难的点就是资金链,他们往往需要先建后补、边建边补,这些都是常态的财务包装手法。如果这种事要较真的去搞,想想那些加杠杆的地产商,想想许老板?
许老板们加着万亿级的杠杆,把烂尾楼留给老百姓,现在还在喝茶谈重组;王飞们虚报了一百多万的冷库成本,就被羁押700多天,企业灰飞烟灭。
所以王、刘二人的问题,你说没有,可以没有;你说有,也可以有。但即便有,行政处罚已经完全足够。
至于有还是没有,什么时候有,什么时候没有,这就看个人自行理解了。罪名像一块橡皮泥,捏成什么样,取决于捏的人想不想捏你。
总之,还是那句话,他们有没有骗100万补贴,不重要;重要的是即使他们真的骗补了,也不该被这样毁灭。否则,某些人随便出出手就能搞垮一个上亿资产的企业,并且事后还只愿意出41万的赔偿,那请问,其他民营企业家怎么办?每天醒来第一件事,不是看订单,而是问自己:今天,会不会轮到我。
这样搞,企业能做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