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11时34分,59岁的李某平在工作群内留下一段遗言后,从新疆乌鲁木齐阳光恒昌商务公园办公楼楼顶坠亡。
这个62人的工作群截图显示,李某平称“我的死是XX一手造成的。请公司严查,还我一个清白”,消息发出后,群内无人回复劝解,并在一个多小时后有人照常发消息,直到3个多小时后,该群被强制解散。
7月31日,李某平的儿子李先生向新黄河记者反映,李某平生前是阳光恒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恒昌物业”)的一名绿化员工,日常负责阳光恒昌商务公园绿植养护、浇灌作业。几日前,李某平曾向物业公司项目经理高某某提出节水建议并被采纳,但事后直属主管孙某某指责他越级汇报,持续施压、孤立李某平。各种压力下,李某平在工作群留下遗言,从办公楼楼顶一跃而下坠楼身亡,酿成悲剧。
7月31日下午,新黄河记者致电阳光恒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述项目经理高某某,她表示此事“与你们没有关系”,并挂断电话。新黄河记者了解到,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
李某平在工作群内留下一段遗言
李先生回忆称,父亲李某平自2025年4月入职该物业公司,是一名绿化员工,日常负责阳光恒昌商务公园绿植养护、浇灌作业。7月22日,李某平在体检期间偶遇阳光恒昌物业项目经理高某某,出于节约水资源的考量,他向高某某反映公园内长期存在浇水后无人关阀造成水资源浪费的问题,同时提及部分员工存在早退现象。李某平向高某某提出,从6月份起,员工浇水作业时,中午不关阀门,导致水资源浪费。“半个小时换个地方,会浇灌得透一点,两个多小时浇一个地方,也可以节省水资源。”李某平妻子也发帖称,“李某平口头向高某某提出两条节水优化建议,其中一条建议后来被公司采纳落地。”
图为群聊天截图
李先生说,李某平的直属领导环境主管孙某某得知此事后,7月23日3次约谈李某平。
“第一次质问我爸为什么越级汇报,并表示之前的浇灌方式是她本人决定的;第二次以抽烟为由,对我爸作出100元罚款处理;第三次还是说了越级汇报的事。”孙某某就此制定了管理新规。
李先生提供的“绿化工作群”聊天截图显示,该主管发公告称:“绿化工中午吃饭时间是13:00—15:00点之间。杜绝早下班去吃饭。严禁12:30—13:00这个时间段离开岗位。监控如有发现罚款100元。”李先生还提到,孙某某向员工传递信息称,制度调整均由李某平“打小报告”导致,致使李某平在班组内遭受误解、被同事孤立。7月23日晚,李某平打给高某某,希望能给调岗,24日一早,高某某及另一名工作人员与李某平交谈2小时。
李先生称,尽管交谈甚久,父亲李某平调岗的申请并未被通过,被孤立、排挤的现状也没有改变。
李某平坠亡事发地
顶着内心无法排解的压力,7月25日上午11时34分,李某平在工作群留下遗言随后从办公楼楼顶坠亡。
李某平写道:“各位兄弟姐妹们,再见啦。我的死请各位做个见(证),我的死是XX一手造成的。请公司严查,还我一个清白!!!拜托各位。我还有九十多岁的一个老母亲。对不起她老人家啦!!”李先生提供的截图显示,这个62人的工作群无人回复劝解,并在一个多小时后照常打卡。直到3个多小时后,一名工作人员在该群发消息称“因工作需要请大家尽快自行退出该群,加入新工作群”。与此同时,李某平的钉钉账号显示其已退出物业公司。
李某平生前照片
7月25日,悲剧发生后,对面办公楼目击者发现异常并报警,急救人员抵达现场确认李某平已无生命体征。事发后,李先生和母亲在警方提供的资料中才发现,李某平入职时签署的是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属于劳务派遣人员,实际用工单位为却是阳光恒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李先生注意到,父亲李某平入职期内,上述公司一直未给其缴纳社保,劳动合同中存在“自愿放弃社保”相关条款。事发至今,阳光恒昌物业并未给出合理解释。7月31日下午,李先生的弟弟将上述情况反映给乌鲁木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告知他,7月27日,淮北佳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为李某平缴纳了7月的社保。“人是25日离世的,却在27日‘续保’,但之前的社保还是没交。”李先生的弟弟说道。
7月31日下午,新黄河记者致电阳光恒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上述项目经理高某某,她表示此事“与你们没有关系”,并挂断电话。记者又尝试联系上述环境主管孙某某,电话也被挂断。随后记者多次致电该物业公司官方公开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天眼查显示,阳光恒昌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系阳光恒昌投资管理集团成员,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地产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8317.2884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8317.288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胜。(文中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来源:新黄河 (记者 李巧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