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落定,但疑虑未消。
7月30日,敦煌市相关部门正式回应:美籍主播古爱华已放弃聘任资格。
与此同时,官方还澄清了此前引发轩然大波的“90万年薪”传言——实际年度薪酬为税前33万元左右,且为编制外聘用。
然而,薪资问题被澄清,并不代表这场风波就此翻篇。一个更致命、更根本的问题,至今悬而未决:敦煌融媒体中心,到底有没有资格聘请外籍主播?
一、国家早有明文规定:县级融媒体,无权聘用外籍主播
很多人以为,这场争议只是“钱给多了”或者“程序走反了”。但翻出法规才发现,问题的根源比这严重得多。
根据国家广电总局1999年发布的《外国人参加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活动管理规定》(广发外字〔1999〕269号)第五条明确规定:
«聘用外国人的单位,限定于中央、省级、省会市、计划单列市的广播电台、电视台及节目制作单位。»
而敦煌市融媒体中心,属于县级融媒体。按照法规,它根本没有资格直接聘用外籍人员担任出镜主持人或新闻主播。
这不是“程序瑕疵”,而是根本性的政策红线。
二、是“不知法”,还是“心存侥幸”?
有网友愤怒质问:“敦煌融媒体中心难道不知道这个规定吗?这到底是故作糊涂,还是心存侥幸?”
事实上,这不是“不知道”的问题。据内部人士透露,在招聘过程中,曾有工作人员三次书面提出风险预警,全部被管理层无视、搁置。
三次预警,三次被按下。这说明什么?说明不是没人发现问题,而是问题被刻意忽略了。
更让人不安的是,古爱华早在4月就已经以主播身份上岗,拍摄宣传片、参加官方外事活动,而7月才补发公示。 这种“先上车后补票”的操作,一旦放到国家法规面前,已经不是“违规”,而是“违法”了。
三、古爱华放弃聘任,但风险并未消失
7月30日,官方宣布古爱华已放弃聘任资格。 这算是一个“体面”的结局——既避免了后续的争议,也让当地有了台阶可下。
但这件事留给我们的思考,远未结束。
第一,这件事暴露了地方引才机制中的“崇洋惯性”。 很多地方总觉得“外国人讲中国故事”天然比中国人更有说服力,于是不惜重金、不惜突破规则去引进“洋面孔”。但真正的文化自信,从来不靠“外来的和尚会念经”。
第二,这件事暴露了外宣岗位安全审查的漏洞。 古爱华曾在美对华强硬智库AEI实习,名字出现在涉台报告的致谢名单中。 这样一个背景的人,差点成为敦煌官方对外宣传的主播。如果没人发现、没人质疑,后果不堪设想。
第三,最核心的问题是:县级融媒体到底能不能聘外籍主播?
如果答案是“不能”,那为什么敦煌融媒体敢这么做?如果答案是“可以”,那1999年的规定是否已经过时?如果过时了,为什么不修订?如果没过时,那谁该为这次“越界”负责?
四、公众的诉求,其实很简单
回顾整件事,公众的愤怒,从来不是“排外”,也不是“眼红高薪”。
大家真正在意的,是规则不能被随意打破,公共财政不能乱花,宣传阵地不能失守。
正如汤家凤教授连续追问的那样:“我们真的需要依赖外籍人士,才能讲好中国故事吗?”
如今,古爱华放弃了聘任,调查组也已介入全面核查,将依规追责问责。 我们希望,这次调查能真正把问题查清楚——查清是谁在违规操作,是谁无视了三次预警,是谁在1999年的法规面前选择了“赌一把”。
敦煌的壁画守护了千年,但法治的底线,一次都不能触碰。
这一次,我们庆幸喊停了;但下一次,还能靠“网友举报”来救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