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惠州纪委监委发布通报,惠阳中山中学原党委书记欧有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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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称,经查,欧有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款项拨付、项目验收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欧有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有关规定,经惠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惠阳区委批准,决定给予欧有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惠阳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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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有明资料图。来源:惠阳中山中学公号。

履历显示,欧有明此前曾担任惠阳区职业技术学校校长,2020年,欧有明任惠阳区中山中学校长,2024年后,欧有明转任惠阳中山中学党委书记,直至今年3月19日官宣被查。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蒋奇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