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几块钱的竹知了,摇出"哇哇"声,被网友剪进余承东"一千万以内最好的SUV"的发布会名场面,魔性二创瞬间刷屏。华为法务部随即以"侵犯名誉权、损害商誉"为由批量投诉,平台哗啦啦下架一大片。结果呢?梗不但没死,反而冲上热搜,竹知了销量暴涨,全网掀起"跟风拍"热潮。
很多人一听"华为投诉网友"就上头,觉得巨头欺负小老百姓。但从平台下架内容的结果来看,显然支持了某些律师的说法,即名誉权侵权压根不以"直接点名"为前提,那些视频虽然没写"余承东"三个字,但通过标志性台词"一千万以内最好的"+竹知了"哇哇"音效+特定文案的组合,形成了明确的指向性暗喻,是"刻意采取暗喻影射、谐音、魔改音频等隐晦方式,戏谑、丑化、嘲讽企业及企业家"。或许这种视频规模化传播,会"持续固化戏谑调侃的舆论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公众对企业家及品牌的观感"。
说白了,今天一个竹知了,明天十个竹知了,后天一百个竹知了,时间长了,"一千万以内最好"这句本该彰显产品力的slogan,就在大众心智里被腌制成了一个笑话。所以华为要维权,法理上站得住,这一点不承认,就是和法律规定抬杠。
华为"怎么维权",或许有不同的方法
法律给的是"权",不是"智"。你有权投诉,不代表你应该这么投诉,这次华为的操作,值得商榷。
第一,用牛刀杀鸡,还顺手砍了邻居的篱笆。据多家媒体报道,华为或鸿蒙智行方面发起的是"批量投诉",导致平台上大量相关视频下架。问题来了:好多博主只是单纯分享童年怀旧玩具,文案干干净净,半点嘲讽的意思都没有,结果也跟着恶搞视频一起被下架。有被投诉的网友直言:"只是展示玩具""没提品牌名字"就被投诉。
律师说得客气:"这涉及平台在批量处理时的操作精度问题,但并不能因此否定投诉行为本身的合法性。"翻译一下就是:华为你投诉得合法,但平台执行起来"宁可错杀三千"的锅,你得背一半。因为是你发起的批量投诉,公众不会去怪算法,只会怪那个"动议的人"。
第二,触发了互联网时代最猛的催化剂——史翠珊效应。本来竹知了这个梗,只在数码圈和搞笑分区自嗨,属于"圈内人懂就行"的小众快乐。华为这一投诉,好家伙,直接给梗发了张"全网通行证"。话题阅读量激增,更多人出于逆反心理跟风参与,让梗进一步扩散。竹知了从一个快被遗忘的非遗小玩具,摇身一变成了全网爆款,实体销量同步大涨。华为用法务函,免费给竹知了做了亿级曝光的广告,这波操作,竹知了厂家做梦都能笑醒。
第三,忘了危机公关的第一铁律:"赢了官司,不如不丢人心"。中华网财经在复盘2025年钟薛高、西贝等品牌的舆情危机时说得透彻:很多企业家的共同症结,是"遭遇舆情冲击时,企业创始人率先发声,反而成为舆情危机升级的核心推手"。西贝贾国龙亲自下场硬刚罗永浩,把"网络黑嘴""网络黑社会"的帽子往外扣,结果罗永浩7天涨粉30万,西贝自己门店日营业额掉了两三百万。
华为这次虽然不是余承东亲自下场开喷,但"法务批量投诉"这个动作,释放的信号和贾国龙硬刚如出一辙:"我跟你没得聊,我直接用法条压你。"问题在于,网友玩梗用的不是法条,是感情,你拿法条去怼感情,赢的是条文,输的是人情。
接不住的梗就会变成舆论的靶子
"一千万以内最好"是问界M9的招牌口号,余承东又是常年高曝光的公众人物,华为的焦虑可以理解。但理解归理解,维权姿势的差距,就是品牌格局的差距。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是精准定位那些"恶意丑化、规模化嘲讽"的核心视频,走法律途径发律师函、走平台精准投诉;对那些单纯展示竹知了、无恶意的日常内容,网开一面,是手术刀,不是电锯。
更聪明的做法是什么?华为终端或者鸿蒙智行发一条举重若轻的回应:"竹知了声音确实挺像,童趣可爱,大家开心玩。但如果是恶意丑化,我们保留依法维权的权利。"一句话,既显格局,又划红线,梗自然就散了。
可惜华为选了最省事、也最糟糕的那种:一刀切批量投诉。同样是梗,接住的成了口碑,砍掉的成了靶子。
这不是某个企业的问题,是大企业通病
把视野拉开看,这两年"维权反噬"的案例一抓一大把。
LV近五年在华发起商标维权诉讼1691起,光2026年上半年就新增56起,被告从餐饮到地产到小商品无所不包。茉莉奶白因为logo四叶花纹和LV老花近似,一审被判赔1030万。结果人民锐评刊文批评"公共文化资源不应被彻底私有化",LV上海大秀明星集体"避嫌自保",秀场冷冷清清。
遇见小面起诉河南南阳一家8块钱一碗面的"渝见小面"夫妻小店,创始人宋奇后来公开道歉承认"管理上的重大失误",撤销诉讼、把商标无偿赠予对方、中止与外包律所合作,但品牌已经贴上"资本傲慢""店大欺客"的标签,股价一度下跌超6%,市值累计蒸发近25亿港元。
泸州老窖更冤,依法维权还胜诉了,结果网友冲进京东直播间刷"国脚7万""买来洗脚""小格局酒",直播间两次关停,股吧里有人痛批:"恭喜维护了品牌形象,但也失去了品牌形象。"
这些案例共同指向一个真相:危机公关的第一原则不是"赢了官司",而是"不丢人心"。一个品牌当然可以捍卫知识产权,但绝不能让维权本身变成公众情绪的靶子。华为这次还没到LV、遇见小面那个程度,但路子是同一个路子。用法律上的"我对",去覆盖舆情上的"我蠢"。
给企业舆情的三句忠告
第一,维权和公关是两件事,别用法务的思维做品牌的事。 法务看的是"能不能告赢",公关看的是"该不该告"。能告赢≠应该告。华为法务部这次或许交出了满分答卷,但品牌部的脸,被打得啪啪响。
第二,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不是法律强制,是情商强制。 法律只规定了一个下限,但品牌口碑在上限那里。余承东作为常年曝光的企业家,适度调侃本就在容忍范围之内。你越是较真,越显得格局小;你越是冷处理,越显得大气。
第三,互联网时代的梗,越压越疯。 这是物理定律级别的真理。你批量下架一百个视频,会激发一千个人拍;你投诉一千个账号,会激发一万个人挑战。正确的做法是"精准打击恶意核心+公开划清边界+对正常创作宽容",用品牌的声音去引导,而不是用法务函去封印。
这大概是2026年最经典的一课
竹知了没输,华为也没完全输。法律上它守住了边界,舆情上你输了口碑,但品牌资产上,它付出了代价。
这个代价有多大? 短期内看,是"大企业缺乏格局"的标签又被贴了一次;中长期看,是公众对企业的"情感账户"又少了一笔存款。别小看这笔存款,LV大秀冷场、遇见小面股价腰斩、西贝业绩下滑,哪一场危机不是从"情感账户"透支开始的?
一个竹知了,几块钱的成本,摇出了"哇哇"声,也摇出了大企业维权分寸感的照妖镜。法律是底线,不是天花板;维权是权利,不是智慧。华为这次用一次批量投诉,给全中国的互联网用户上了一课:原来"哇哇"声也能把巨头惹毛,而巨头惹毛之后,会显得……嗯,挺可爱的,但也可惜。
竹知了还在网店卖着,几块钱一个。每一个下单的人心里都门儿清:我买的哪里是玩具,我买的是一次对巨头说"不"的权利,而这份权利,恰恰是大企业自己亲手递到网友手上的。这大概就是2026年最贵的一个几块钱:华为付了品牌好感的账单,网友付了几块钱的玩具钱,竹知了厂家数钱数到手抽筋。
三输一赢的生意,华为你做得真不划算。下次再遇到这种梗,能不能先问问公关部:"咱们是想去赢官司,还是想去赢人心?"
这两个答案,从来都不是同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