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没有罪感的社会必然是没有耻感的社会,人亦如此,没有愧的人,也就永远学不会悔。
一个不知耻的人是可怜的,一群不知耻的人是可怕的,而和稀泥,正是滋生从个人到群体、从可怜到可怕的那层土壤。
不少媒体报道了这件事:
起因是上海一名顾客在餐馆点了一份大盘鸡,上桌后发现里面有土豆,他认为正宗大盘鸡里绝不该放土豆,餐馆此举属于“欺诈”,当即报警。
派出所的年轻民警赶到现场,先安抚情绪,再逐条讲解法律,说大盘鸡并无统一法定配方,店家不构成欺诈。
最后店家免收了这份大盘鸡的钱,顾客把整盘吃完,走了。
临出门,还不忘让民警带句话给老板:让他去新疆调研调研,正宗大盘鸡是不放土豆的。
这不是第一次了。
上一次是汕头一位顾客,说饭馆的菜跟她“梦里的味道不一样”,也要求免单,也上了热搜。
我有几点想说。
一是、这难道是一套固定免单吃霸王餐的流程?这些人为什么这么理直气壮?
因为他们每一次都赢了,免单了,谁能闹,谁有理,你安静守法、你规矩做生意、你按菜单收钱,你就是要出让的那一方,他敢摔筷子、敢报警、敢在店里嚷,他就是要被安抚的那一方?
那评论区里,新疆网友怎么说?
还有央视的新闻也证伪了:
每一次被无原则满足的小任性,每一次为了息事宁人而牺牲的无过错方,每一次你就当破财免灾,那就只会堆出了今天这样一片沼泽,谁闹谁有理,谁横谁受益,谁把事情闹大到公权力必须出场,谁就是这场博弈里的赢家。
就像当年的“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
那位吃完免费大盘鸡走人的顾客,是不是下次还可以这么干?
二是,
我认为这种处理方式最要命的地方在于,它让整个社会都变成了无意义的正确,于是有意义的错误就再也没有了生存空间。
民警他没有失职,很有耐心,店家是正确的,他息事宁人、以和为贵、把损失自己吞下。
但是,这份正确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它回避了唯一一个真正重要的问题,这个顾客做错了没有?
如果做错了,他要不要付出任何代价?
店家赔了一份鸡,民警耗了一趟出警,公众赚了一份茶余谈资,那个错的人,从头到尾没有被告知他错了。
一份放了土豆的大盘鸡被上升到“欺诈”,这在任何一个健康的社会都应该被指出是荒诞的。
真正应该被戳破的荒诞,就在一片温情的调解中被抚平了,他吃完鸡走人的时候,甚至可能觉得自己是这场公共事件里的赢家,毕竟,鸡没花钱,警察出了警,这不是化解矛盾,这是在延续荒诞,奖励荒诞!
三,和稀泥,是万能狗皮膏药。
在必须牺牲一方利益来换取另一方利益的时候,和稀泥就要出场了,它牺牲的永远是无过错方,那个开小饭馆的老板。
所有的和稀泥,几乎都是让老实人再退一步,让规矩本身再模糊一点,再把水搅浑一次,然后所有人都能睡着觉。
按这个逻辑推下去,那我是不是可以去找卖老婆饼的老板报警,说这里面根本没有老婆,涉嫌虚假宣传?我去吃佛跳墙,是不是可以举报店家没有见到佛真的跳过墙?我去买驴打滚,那头驴呢,为什么没有在我面前打一个滚?
只要允许我以为的取代事实上的,只要允许主观口味披上消费欺诈的外衣去调用公权力、只要允许闹一次就能白吃一顿,这不是在奖励胡闹?
按大盘鸡这个先例,我全都可以,而且按大盘鸡这个先例,只要我闹得够大,我全都能免单。
民警配合了,店家配合了,媒体配合了,评论区配合了,这一整套配合,只会把一个可怜的人的胡搅蛮缠,追认成了一个群体可以复制的行为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