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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张江名媛
看了连云港火灾中母女坠楼的新闻,很痛心,只是四楼而已,居然一死一伤,简直匪夷所思。
面对外界的质疑,消防部门接受了现代快报的采访,大意是现场没有放云梯和气垫的条件,消防部门拼尽了全力,还是没能避免悲剧的发生。
总之消防没有一点责任,错都是小区物业的。
现代快报作为江苏省的一个都市报,应该还是比较权威的,在新闻专业上应该是过关的。
不过在采访中,连云港消防相关负责人的一句话看了让人很不舒服:“遗憾的是,被困人员在坠落过程中撞到三楼架空层挑檐,改变了坠落轨迹,导致没能接住。”
尤其是那句“改变了坠落轨迹”。这不是物体,也不是抛物线,而是两条活生生的生命,怎么可以说得如此冷血?会不会是花了好几天时间才想到的措辞?
什么叫改变了坠落轨迹?是被困人员自己想这么干?还是三楼架空挑檐导致的?光从遣词造句来讲这句话也不过关,因为会引起很多歧义。
什么叫被困人员在坠落过程中?她们是两个自由落体吗?会不会是水枪喷射导致门窗太过湿滑导致母女俩才坠落的?
既然知道三楼有架空层挑檐,为什么不在这个架空层挑檐放些床单和被褥?
哦,是周围邻居太大意了没准备好,光顾着在一楼举着床单和被褥了。
也可能是那个目击居民明女士的错。她在接受现代快报采访时光顾着目睹了火灾救援的全过程,却没想到去三楼架空层放点什么:
“那天早上我听到外面喊‘着火了’,跑出来一看,5楼窗户(实为4楼)外面挂着两个人,大人用腿把孩子挡在里面,下面围了好多人都在喊‘坚持住’。很快,消防员就来了,他们一到就拿水枪朝着火那家窗户喷水,还有消防员往楼里边跑,上楼救人。”
有点好奇,明女士当时是站在什么位置可以目睹全过程而且还能在那么噪杂的现场清晰地听到“坚持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