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医生韩杰漏诊致幼儿死亡,因医疗事故罪判刑一年缓刑
赔了146万、停职6个月,还不够?儿科医生漏诊获刑一年,医疗事故与医疗犯罪的距离该由谁丈量
146万元的民事赔偿、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羁押近一年——江西抚州儿科医生韩杰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职业生涯的一次诊疗疏漏,最终会以刑事案底收场。
2026年7月,韩杰案二审维持原判:以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决结果一出,舆论炸了。“劝人学医,天打雷劈”这句调侃,忽然变得格外刺耳。
凌晨急诊:一次致命的漏诊
2024年2月17日凌晨三点左右,一名2岁男童因连续呕吐两天被家属带到抚州健强第五医院急诊就诊。家属自述孩子连续呕吐两天,自行判断为急性肠胃炎,并携带了此前在另一家医院做的血常规报告。
接诊的韩杰判断需要拍摄腹部立位片排查肠梗阻风险。起初家属情绪急躁,不认可拍片检查,一度抱着孩子离开,后来家属商议后同意,拍片结果提示肠梗阻。韩杰调取影像后,建议先采取保守治疗持续监测,如病情加重则转诊上级医院。患儿办理入院,韩杰安排了相关检查。
然而,致命的疏漏发生在检查环节——韩杰没有按照儿科规范完成腹股沟区体格检查,病历中没有任何腹股沟区的描述。
当天上午8时,韩杰完成交接班后打卡下班。下午1时许,患儿突然腹痛加剧,家属告知护士长后在病区未能找到医生,后经人建议自行驾车转院。转运途中,距省儿童医院约10分钟车程时,患儿昏迷。下午4时20分抵达时,已无呼吸。
2024年5月,市医学会鉴定结论指出:患儿因嵌顿性腹股沟斜疝导致机械性肠梗阻、感染性休克及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专家特别指出,嵌顿性腹股沟斜疝手术并不困难,及时手术很少引起死亡,医方漏诊实属重大过失。
随后,区卫健委对韩杰及上级医师罗某作出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的行政处罚,医院被罚款12.5万元。2025年3月,法院判决医院承担85%过错责任,赔偿家属146万余元。
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到此本应画上句号。
但句号没有画上——家属继续刑事控告
民事赔偿之后,家属拿着鉴定意见报警。2025年6月10日,公安局对韩杰涉嫌医疗事故案立案侦查,次日韩杰被刑事拘留。2025年6月17日或18日,韩杰因涉嫌医疗事故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从急诊室到看守所,只隔着一纸逮捕令。
2026年7月,一审法院认定韩杰构成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韩杰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定罪的核心依据有三:一是严重违反诊疗规范——该查体未查体、该会诊未会诊;二是未落实首诊负责制,交班不能免除当班期间形成的诊疗过错;三是诊疗过失与患儿死亡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
“我认可诊疗疏漏,但绝不承认严重不负责任”
被羁押一年后,韩杰首次公开发声。
他在自述中还原了诊疗全过程,并提出了几点质疑:其一,自己完成了交接班按时下班,没有接到任何患儿病情变动通知,是否该对后续病情变化负责?其二,患儿在医院停留时间仅1天,中途转院等因素都可能导致病情变化;其三,自己只是一名首诊医生。
更重要的是,本案未进行尸检,无法医病理学死因结论,无法锁定诊疗行为与患儿死亡的唯一因果关系。但这一合理抗辩未被采信,法院直接以医学会临床推断鉴定作为刑事定罪依据。而医学会鉴定仅基于病历做盖然性推断——这种标准适用于民事责任划分,是否具备刑事定罪所需的排他效力,本身就是巨大的争议。
韩杰在自述中说得很直白:“我认可诊疗疏漏,但绝不承认严重不负责任。 ”
争议的核心:民事赔了、行政罚了,刑责还要追?
此案之所以引发巨大争议,核心在于追责层次的叠加。
医疗纠纷的常规处理路径是:民事赔偿解决经济损失,行政处罚规范职业行为。但在这条路径走完之后,刑事追责的大门依然敞开着。
于是问题来了:医疗事故和医疗犯罪,到底隔着多远?
《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检、公安部的立案追诉标准明确,“严重不负责任”包含“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与明确诊疗技术规范”等情形。
法律条文看似清晰,但落到具体案件中,边界却模糊得惊人。
有评论尖锐指出:一审判决认定韩杰“该查体未查体、该会诊未会诊”,但临床行医从来不是“零差错机器”。执业医师只需掌握常规应知应会,不可能熟记全部指南、终身无疏漏。知识盲区和经验不足导致的失误,与“严重不负责任”之间,是否应该划等号?
有网友认为,只要查明不是故意为之,仅仅因为医生水平不够导致漏诊就被判刑,“太牵强”且“让人心寒”。此事引发了不少人对儿科医生处境的同情,感叹“医生是个危险职业”,认为这会给本就压力巨大的儿科医生群体带来“当头一棒”,甚至“吓得转行”。
更有评论直言:在没有主观故意的情况下出现医疗事故,不管是能力原因还是操作疏忽,判刑对医生都不公平。虽然中国不是判例法,但这一例判决,将会影响整个医护行业。
警钟为谁而鸣?
一个2岁孩子的生命戛然而止,家属承受的悲痛无法用任何赔偿来衡量。漏诊必须承担责任,这是底线,没有人会为医疗失误开脱。
但底线在哪里?
民事赔偿已经完成,行政处罚已经落地。在此基础上继续追究刑责,公众需要的是一个清晰的回答:什么样的医疗过失才算“严重不负责任”?什么样的证据标准才能支撑刑事定罪?
韩杰案的判决已经生效,韩杰也背负了刑事案底。但围绕此案的追问远未结束——它关乎每一个深夜值守急诊的医生,关乎每一个将孩子送进医院的家庭,更关乎医学的不确定性与法律的确定性之间,那条边界究竟该由谁来划定、又该如何划定。
当一名医生因为一次漏诊而站上被告席,整个行业都在颤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