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作为医生我很震惊,我周边的同行都很震惊。
韩杰医生事件的发生过程是这样的,患儿是前一天凌晨三点送过来,反复呕吐,本来家长不想拍片子,被韩杰医生劝解拍了腹部立位片,从检查项目来看,韩杰医生是考虑肠梗阻的,因为肠梗阻,腹部立位片上会出现液平。
韩杰医生又做了血象检查,血象正常,这种情况下,初步判断没有炎症,说明肠梗阻不严重,至少证据显示不严重。
这时,正好彩超室没人值班,没办法做进一步检查,在肠梗阻不严重的情况下,韩杰医生做出禁食,补液,保守治疗的选择。
这里他犯了两个严重错误,就是没做体格检查,没有发现嵌顿疝,儿科和一般科室不一样,因为儿童腹股沟斜疝比较常见,但成人不多见,韩杰医生是急诊科医生,不是专业的儿科医生,所以忽略了这点。
另外,他也没有叫外科会诊,这是外科的病,一般都会叫外科会诊,如果他叫了会诊,外科医生给的方案是保守治疗,那么他就没有那么大责任,他太自信了,太相信自己的诊疗了。
所以韩杰医生有错,到了早上八点,韩杰医生下晚班,接下来是别的医生接诊,其实这个时候已经到了正常上班时间,接诊医生如果重视一点,开个彩超,就可以一目了然,这里有个细节,就是患儿排便了,所以至少可以说明患者肠道没有完全堵死。
接着是上级查房,上级医生也认可韩杰医生的诊疗方案,没有改动,上级医生查房的目的是什么?就是把控和监督下级医生的诊疗,会不会出现失误,如果韩杰医生有错,接诊医生和上级医师有没有错,接诊医生和上级医生的错误会比韩杰医生低吗?为什么他们没有判刑或者赔钱?
判刑的根据是首诊负责制,问题是,韩杰医生要不要为这个患者在他之后的诊疗负责呢?需不需要为接诊医生,和上级医生的诊疗负责?
患者家长在第二天下午一两点转院,家长自行转院,患者在转院过程中心脏骤停死亡,我不知道在患者自行转院中,接诊医生有没有告知风险,如果告知了,拒绝120,那患儿家长算不算自甘风险,所以他们也有责任?
最后所有的责任都韩杰医生一个人扛下,他肯定有错,而且犯的错误不小,但问题是,判决他一年有期徒刑中有一条很关键,就是主观恶意,他这种漏诊,算主观恶意吗?不至于吧。
这件事肯定会加剧防御性医疗,很简单,因为一个腹痛,就有几十种病会导致这种情况,如果排除所有的疾病,患者至少要花费数万元,而且疾病的症状和表现,不会像教科书一样典型,比如我之前一个病人,白血病,不出血,贫血,发热,骨头疼,她就头痛一个症状,这种怎么判断她是白血病。
我还有个病人长期头晕头痛,我让他拍片,不拍,让我开点治疗头疼的药就行,他以前都是这么干的,我强烈要求他拍片,结果是脑袋里是个脑瘤,医院里不按照医生的方案,不听取医生建议的病人太多,这种病人该怎么办?
这件事引起了医生的广泛关注,以后为了自保,肯定是能做的检查,全给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