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云浮市区云城街城西榃石塘村,有一栋始建于清代的民居。每年清明和七一前后,人们纷纷到这里凭吊,纪念曾在这里居住了14年的革命烈士邓发。在邓发故居附近,还建有邓发小学和邓发纪念中学。
很多人知道邓发的名字,大概是通过美国著名记者爱德华·斯诺的那本著名的《红星照耀中国》(即《西行漫记》),斯诺在书中这样描述道:“邓发是中国共产党秘密警察的头子,而且还有悬赏5万元要他的首级……他,这个鼎鼎大名的‘共匪’,就生活在敌营的中心,不把到处追缉他的特务放在眼里。”
斯诺称邓发为“中国共产党秘密警察的头子”,这样的表述可能会让人有所不适,其实对于邓发身份最官方的表述应该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召开。19日经过大会选举,邓发当选为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并被任命为第一任国家政治保卫局局长,时年只有25岁。
邓发早年是工人运动骨干,参与组织与领导了香港海员大罢工、省港大罢工、广州起义。大革命失败后在香港主持中央特科华南地下工作,具备成熟的情报搜集、叛徒清理、秘密保卫、对敌斗争经验,是当时党内兼具白区地下斗争与苏区根据地治理能力的合适人选。
邓发长着一张令敌人胆寒的面庞,尤其是那双鹰隼般的眼睛,仿佛能够洞悉对手的内心。
2001年6月,公安部在江西瑞金隆重举行政治保卫局旧址揭幕仪式,时任公安部长贾春旺在讲话中指出,“国家政治保卫局是‘人民公安的雏形’。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政治保卫局就是今天公安部的前身。”
政治保卫局的前身,是1931年夏成立的中共苏区中央局政治保卫处,曾由王稼祥兼任处长。
政治保卫局的职责,是“在苏维埃境内依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之规定,在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管辖之下,执行侦察、压制和消灭政治上经济上一切反革命的组织活动,侦探及盗匪等任务。”
国家政治保卫局下设侦察部、执行部等工作部门,侦察部部长由邓发亲自兼任,后由张然和、钱兆凤和汪金祥接任;执行部部长李克农,后由李一氓接任。1932年增设了红军工作部和白区工作部。
邓发运用多年的白区秘密工作的经验,以各种有效的手段训练机要、警卫干部,制定和部署反特防奸等一项项保安措施。在其努力下,苏区各省县和红军各军团、师、团陆续建立起各级政治保卫机关。
红军各部队和苏区各级保卫局的负责人,不少人都成为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国安,以及军队情报部门的元老。
其中最著名的当属首任公安部部长罗瑞卿大将,当年罗大将就是杀伐果断的红一军团的保卫局局长。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政治保卫局也出现了错误执行肃反扩大化路线、滥杀冤杀的严重问题。如当时在供给部工作的“红小鬼”、解放后任总后勤部部长的邱会作就因从事了“反围剿”的涉密工作,被政治保卫局以所谓“彻底保密”为由,差点被邓发处决。
国家政治保卫局的工作,一直持续到1937年1月中共成立陕甘宁边区,为特区保卫处所取代。
全面抗战爆发后,受党中央委派已赴苏联的邓发回国,赴新疆协助八路军驻新疆办事处主任陈云工作,后被任命为中共驻新疆第二任代表,在新疆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做了大量工作,但为新疆军阀盛世才所忌,于1939年9月调回延安。
邓发临行前和继任中共驻新疆代表陈潭秋一道研究了有关工作,告诫陈潭秋说:“盛世才就其出身来说是个‘野心军阀’,就其思想来说是个‘土皇帝’,就其行为来说是个‘狼种猪’。”盛世才在1942年后突然“变脸”,证明了邓发当初的远见。
中共学者何方在《何方谈史忆人》一书中回忆道,一次毛泽东来找张闻天商议中共七大中央委员的候选名单,张闻天的妻子刘英当时也在场。
毛特意问刘英的意见,她只说了一句“别的我没意见,就是邓发不能上,他杀人太多。”
后来的中共七大上,邓发果然由于被代表提出“追责”问题而落选中央委员。
1946年4月8日,邓发与王若飞、秦邦宪(即博古)、叶挺等由重庆返回延安途中,因所乘飞机失事,在山西兴县黑茶山不幸遇难,时年40岁。
周恩来称赞邓发是“工人队伍里培养出来的领袖”。
与邓发颇多交往的杨尚昆晚年在《忆邓发》一文中写道:
总的印象,邓发同志对党非常忠诚,是一个心情开朗的人。在长期奋斗中,他有日子好过的时候,也有日子不好过的时候。不熟悉他的人不觉得,熟悉他的人就觉得他是一个非常有趣、谈笑风生的人。
再就是,他对同志不分上下,没有官架子。在延安,我们一般出去都是走路,没有交通工具。一些人有交通工具就是骑马,骑马去开会,还得有人看着马。所以,一般都是走路。我们在延安工作,一天大概得走20多里路。他也是走路。他生活也很简朴,与同志相处很和蔼。
但是,他的长相很特别,眼睛特别大,炯炯有神、发光。双眼盯住你的时候,就好像把你看透了似的。我们就开他的玩笑,说他是 “特务” 的眼睛。大家觉得他有一股威风。同他不熟的人,就觉得这个人很威严,有点可怕。但是熟悉的人就不觉得他有什么可怕之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