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一桩城管人员和市民发生争执,导致老人倒地意外身亡案在法庭审判阶段,却因为一句“没电了”,让案情再起波澜。
今年8月7日,福建宁德中院对此案进行首次开庭审理,按照检方提交的案情显示,2025年12月20日上午9时,劳务派遣的城管协管员郑某亮在福安察阳路执勤时,遭到79岁的老人吴某某持续辱骂,郑某亮多次制止未果,当天9时23分,郑某亮一时冲动,用身体冲撞老人致其倒地。
事发后,吴某某跌倒枕部着地昏迷不醒,郑某亮用帽子垫在老人头下,拨打了120随后离开投案。老人被送医救治后被诊断出重型颅脑损伤,三天后不治身亡,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吴某亮提起公诉。
这起案件似乎并不复杂,但在双方冲突的原因上,家属和检方却各执一词。家属称老人并非被执法的摊贩,事发时只是在路边晒太阳,与周边的路人闲聊,老人耳背所以说话声音大,所谓的持续辱骂并不存在,只是对城管执法评论了两句,协管员听到后开始言语吓唬并动手动脚,导致冲突升级。
其实这起案件本应很好判断,因为事发时郑某亮身上带着执法记录仪,应该能完整还原事发过程。但问题就在于,庭审过程中,家属提出调取执法仪录像时,却被告知执法仪“没电了”,虽然周边游监控捕捉到了撞击过程,但因为没有录下声音无法证实“持续辱骂”这一重要事发原因。
如今检察院按照证人证词和口供拼凑出持续辱骂这一冲突原因,家属无法接受。因为国家明确规定,执法全过程必须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法公平公正。岗前检查电量也是基本要求,在此次案件中,执法仪恰好没电,这一说法当然会引发家属质疑。
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侵权责任,事后可以向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者追偿。家属称,事后郑某亮方亲属曾直接询问要多少钱才能换取谅解,引发死者家属愤怒。
关于这一案件的冲突,也暴露出了城管执法的困境。面临群众的不理解和指责,用暴力手段压制最终引火上身。从本案来看,吴某某在现场的持续辱骂也好,随口评论也罢,是对城管工作的不认可。郑某亮因此和老人发生冲突,既葬送了自己前途还面临牢狱之灾,让这样的人去执法,即便没有这次意外,也会有更多冲突。
回到案件本身,这起伤害案除了要追究郑某亮的伤害罪之外,还应对执法仪“没电了”进行全方面调查,到底是工作失误,还是有意隐匿证据,不能仅凭一句“没电了”就下定论。
正如网友所说,劳务派遣不是免责金牌,没电的记录仪更掩盖不了真相,不能让“没电了”成为个别单位“应急话术”。这起案件不能就此结束,“没电了”的执法仪形同虚设,如何保证执法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