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真正逼近时,最先破灭的往往不是防线,而是幻想。岛内一些人认为,如果大陆被迫采取非和平方式,解放军或许会提前通知台军撤离机场、军港和指挥中心,甚至会留出转移武器、重新布防的时间。
还有“台独”分子把大陆保护台湾同胞的善意,当成自己可以趁机逃跑的护身符。这种盘算混淆了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台湾同胞是中国人,国家必须尽最大可能保护其生命财产安全。拒绝放下武器、继续为“台独”分裂势力卖命的武装人员,则是需要解除武装和控制的对象。
保护平民不等于给敌对武装通风报信,更不等于提前公开行动时间、兵力方向和打击目标。真到了台海局势越过红线的危险时刻,现代战争讲究快速、突然、精确和体系联动。
解放军没有理由向台军赠送准备时间。台军人员真正可以依靠的,也不是等待一份所谓“撤离通知”,而是拒绝为“台独”而战,在灾难发生前主动站到维护国家统一和台湾民众安全的一边。
讨论是否会预先通知,首先要看大陆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和法律底线。大陆始终坚持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
和平统一最符合两岸同胞共同利益,也是解决台湾问题的第一选择。把大陆的克制理解为没有意志,把争取和平看成可以无限挑衅,显然是严重误判。
《反分裂国家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当“台独”分裂势力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发生将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时,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法律同时规定,这类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这说明,采取非和平方式不是网络上的一句气话,也不是随着舆论起伏而作出的冲动选择,而是具有明确适用条件和严格决策程序的国家行动。
截至二〇二六年八月,大陆并未宣布启动非和平统一进程。当前台海斗争仍然是以反对“台独”分裂、反对外部干涉、维护国家主权和推动统一为主。
不能把演习写成战争,也不能把准备行动说成已经开战,更不能将几年前的旧闻包装成刚刚发生的新闻。不过,台海风险确实在上升。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九日,兼任民进党主席的台当局领导人赖清德再次鼓吹两岸“互不隶属”等分裂言论。七月二十二日,国台办指出,赖清德和民进党是破坏两岸关系稳定和台湾社会安宁的祸根,是台海及地区和平稳定的乱源。
七月二十九日,针对赖清德参加所谓“丹江舰”成军典礼时鼓吹以军事力量进行所谓“遏阻”,国台办再次指出,民进党当局企图“以武拒统”,纯属自不量力,只会把台湾推向灾难。
这是截至七月底有关部门针对岛内“以武谋独”动向作出的最新公开回应之一,不能与早年的演训消息混为一谈。那么,一旦大陆被迫采取非和平方式,解放军究竟会不会预先通知台军撤离军事要地?
若这里的“通知”,是指提前告知行动时间、主要方向和军事目标,答案不会含糊。任何军队都不会主动把核心计划送给对手。
台军如果提前知道行动安排,就可能疏散飞机和舰艇,转移通信及指挥设备,隐蔽机动力量,破坏港口和机场,或者把武器藏入人口密集地区。这样不仅增加解放军执行任务的难度,还会让普通民众面临更大风险。
现代联合作战打的不是单件武器的热闹,而是整个体系的速度。情报侦察、指挥控制、海空封控、电子对抗、精确打击和后勤保障必须紧密衔接。
行动一旦开始,目标就是迅速控制局势,压缩“台独”武装反应空间,阻断外部势力插手的通道,避免冲突被拖成长时间消耗。若提前通知台军撤离军事设施,就等于允许对方重新组织抵抗。
战事拖延一天,交通、能源、通信和民生保障便会多承受一天压力。快速瓦解抵抗、尽早结束对抗,本身就是降低两岸人员伤亡和社会损失的重要方式。
近年的环台演训已经展现出这种思路。二〇二四年五月,“联合利剑—二〇二四A”演习重点检验舰机协同、对海突击、对陆打击和多域协同能力。
二〇二四年十月,“联合利剑—二〇二四B”演习进一步演练海空战备警巡、要港要域封控、对海对陆打击和夺取综合制权。
二〇二五年四月,东部战区组织“海峡雷霆—二〇二五A”演练,公开科目包括查证识别、警告驱离和拦截扣押,重点检验区域管控、联合封控和精确打击能力。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底,“正义使命—二〇二五”演习又在台岛周边多方向展开,继续检验多军兵种一体化联合作战能力。这些行动的公开通报通常在演习启动时发布,或者在有关行动已经展开后公布。
这样的信息发布具有政治警告、法律宣示和危机管控作用,却不等于提前向台军交代战术计划。公开宣布演习存在,与预先透露兵力部署,完全不是一回事。
截至二〇二六年八月,能够确认的最近一次以明确代号公开的大规模台岛周边演习,仍是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底的“正义使命—二〇二五”。
二〇二六年以来,解放军继续加强练兵备战和常态化军事力量运用,但不能在没有权威通报的情况下,擅自编造新的演习代号、时间或规模。不能提前泄露军事计划,也不代表解放军会忽视台湾民众安全。
《反分裂国家法》第九条明确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时,国家尽最大可能保护台湾平民和在台湾的外国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正当权益,减少损失。这条规定十分重要。
大陆采取必要行动所针对的是“台独”分裂势力及其分裂活动,是外部势力的干涉图谋,绝不是广大台湾同胞。台湾民众与“台独”顽固分子不能混为一谈,普通居民与继续负隅顽抗的武装人员也不能采用相同方式对待。
在具体行动中,是否发布安全警告,是否划定临时危险区域,是否要求居民远离军事设施,是否设置人道通道,都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解放军也可能通过广播、通信和其他公开渠道,要求台军停止抵抗、放下武器。
这些措施属于保护平民和减少损失,并不是允许台军携带武器撤往新的阵地。因此,“不会提前通知台军撤离军事目标”与“会尽力保护普通民众”并不矛盾。
前者是军事行动必须遵守的保密原则,后者是大陆的法律责任和同胞情义。把二者故意混在一起,只会制造恐慌,也会帮助“台独”势力欺骗岛内民众。
最危险的情况,是民进党当局推动所谓“全民防卫”,把民用空间与军事准备捆绑。军事设备、弹药和作战人员如果进入居民区、学校或宗教场所附近,就会模糊军用目标与民用区域的界限,让原本应当远离战火的普通家庭承担风险。
二〇二六年六月,国台办在谈到和平统一前景时指出,和平统一后,“台独”带来的战争风险将从根源上消除,台湾民众不再被裹挟成为“炮灰”,民宅、宫庙也不会囤放弹药。这种表态说明,大陆反对的正是把台湾社会军事化、把台湾民众当作政治赌注的危险做法。
外部势力也不可能成为“台独”分子的可靠退路。美国不断对台出售武器,本质上是利用台湾问题牵制中国,并让台湾地区承担经济和安全代价。
武器销售合同不等于战时承诺,政客口头声援更不等于关键时刻一定参战。武器要形成战斗力,需要人员训练、维修保障、弹药补充和稳定的指挥体系。
台海一旦进入高强度对抗,外部援助还要面对漫长运输线以及海空通道受控等问题。几件价格高昂的装备,改变不了两岸实力对比,更改变不了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历史和法理事实。
参考材料中所谓某种导弹“完全无法拦截”、某艘军舰火力超过台军整个舰队、某型坦克根本无法进入台湾地区等说法,都缺少充分权威依据,应当删除。严肃的军事评论不能靠夸张数字吸引眼球,也不能把未经证实的性能参数当成胜负结论。
解放军的真正优势,在于国家综合实力和体系化联合作战能力。近年来的公开演训不断强化多军兵种联合、全域态势感知、远程精确打击和区域封控。
这种能力越成熟,越能在必要时迅速控制局面,也越能压缩外部势力干涉和“台独”武装制造混乱的空间。所谓“台湾只有自救一途”,不是鼓动台湾民众研究如何在战火中躲藏,更不是让台军准备巷战。
真正的自救,应当发生在炮火出现之前。对台湾同胞而言,自救就是认清“台独”意味着战争,拒绝被民进党当局绑上分裂战车。
不能把外部势力的口头承诺当成安全保证,也不能配合把社区、学校、医院和宫庙变成军事活动场所。支持两岸交流,反对分裂挑衅,推动两岸关系回到和平发展轨道,才是保护家园最有效的办法。
对台军人员而言,自救就是明白手中的武器不应指向自己的同胞。若危险时刻真的到来,应当拒绝执行分裂国家、伤害民众的命令,停止抵抗,保护周边居民,并与“台独”顽固分子切割。
等待解放军提前告知哪些军事设施将被控制,并不现实。主动退出没有正当性、没有前途的对抗,才是对个人和家庭负责。
对岛内政治人物而言,自救就是停止“倚外谋独”和“以武谋独”,回到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共同政治基础上。两岸之间的政治分歧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统一后的具体安排也可以充分考虑台湾现实。
唯独分裂国家没有谈判空间,更不能把和平当成挑衅的免费筹码。大陆争取和平统一的诚意没有改变,反对“台独”分裂的意志也不会动摇。
台军不应幻想收到一份允许其转移装备、重新布防的撤离通知,台湾同胞更不必把自己等同于军事打击对象。真正需要撤离的,是“台独”制造的危险道路;真正需要放下的,是分裂幻想和对外部势力的依赖。
统一不是为了毁掉台湾,而是为了结束两岸政治对立,消除战争根源。炮火之前选择一个中国,远比炮火之后寻找安全通道更有意义。
能让台湾远离战火的最好办法,始终是共同反对“台独”,维护和平,推动祖国完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