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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瑞)近日,“江苏无锡朱女士申请销毁丈夫婚外胚胎遭拒案”持续引发关注。8月10日,有媒体实地探访上海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发现在建档室门口的告示牌新贴出补充字条,要求建档除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并提供政务平台、随身(申)办等亮证”,作为身份与婚姻信息的辅助佐证。
对此,朱女士回应现代快报记者称,这对医院来说算是一个“小进步”。她认为,目前国家对有资质做试管婴儿的医院有明确规定的证件审核流程,但在实操层面,缺乏核验规范标准和渠道。如果没有规范统一的核验标准,那今后各个医院在实际操作中还是各行其是,无法从本质上解决这个问题。
此前,朱女士意外发现丈夫与第三者伪造结婚证,在该医院培育了冷冻胚胎,她持真实结婚证申请销毁该胚胎,却遭到医院拒绝。女子随即将丈夫、第三者和医院起诉至法院。7月30日,该案一审开庭后,目前尚未宣判。8月5日,当事人朱女士的丈夫唐先生称胚胎已销毁,而朱女士则认为自己未收到任何正式通知,并质疑销毁胚胎行为的程序合法性。由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案原定于8月11日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8月7日朱女士接到律师通知延期,目前该案何时开庭尚未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