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相信这几天,很多读者朋友们都听说了关于“新疆某酒店睡车收费150元事件”。
一开始,这件事给人的感觉确实很离谱:酒店竟然违规收取“车上过夜费”!
尤其是8月5号,重庆晨报一篇报道把这事送上了热搜。
只是,刚过了5天,8月10日晚,舆论就大反转了,重庆晨报就因为这篇报道向社会公开道歉了!
理由是:在信息采集、事实核对环节存在疏漏,报道呈现不够全面客观,造成了负面影响。
记者被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值班负责人和责任编辑停职三个月。
这份道歉声明很及时,也恰恰说明了,重庆王先生的种种“罪行”基本坐实了!
这件事,我认为,错不在一,而在三。
第一错,酒店。
这件事明显就是酒店遇到“狠人”就“怂”了,丢掉了原则!
本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和事佬原则,丢掉了法律底线,没想到最终却成为了导火索!
收费可以,但不能自创名目啊。
"车上住宿费"这种项目,没有公示,没有明码标价,违反《价格法》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酒店确实理亏,该道歉、该退款、该整改,错,这是板上钉钉的事。
第二错,重庆王先生。
如果因为酒店有错,就认为游客是“完美受害者”,那就大错特错了。
王先生的操作,简直就是“教科书级别的做局”。
结账的时候,他明明同意付这150块,却死活要求发票备注必须写"车上住宿费"。
酒店说这名目不合规,开不了,老板娘主动提出全额退款,把事情了结。
王先生不干,非要按他的要求开票,还报警施压。
酒店怕影响其他客人,只好照办。
拿到这张“铁证”,他转头就打了12315投诉。
离谱的是,酒店赔了1000块之后,王先生还不满足,又提出要求:开除两名前台员工,每人再罚500块,这1000块“罚款”直接打到他个人账户里。
更离谱的是,酒店老板娘照做了!
这也直接助长了这种歪风邪气!
王先生的做法也怨不得网友们质疑,这哪里是维权,这是赤裸裸的敲诈勒索。
最恶心的是,拿了钱的王先生,转头又在网上收割起了网友们的正义感。
要不是有监控,酒店老板娘可就成了哑巴吃黄连…有苦也说不出!
酒店没倒闭关门,已是万幸!
说到这儿,重点来了。
第三错,重庆晨报。
没有经过认真交叉调查,就直接选择了相信王先生。
一篇头版,把这件事架在火上烤!
真相水落石出,这份道歉,来得不算早,但也不算晚。
堂堂正正站出来认错、担责、罚人。
在这个“装死等热度过去”成为常态的舆论环境里,重庆晨报这份道歉,反而显得有点“稀罕”和招人喜欢。
但我今天想说的,不只是道歉本身。
我想说的是:道歉是应该的,但积极发声,本身并没有错。
作为一个自媒体创作者,我希望大家可以冷静下来想想:媒体的职责是什么?
我认为是,监督,是替普通人发声。
是当弱势群体遭遇不公时,敢于站出来问一句“凭什么”。
记者接到投诉,他去核实了,也联系了市场监管局,也得到了“收费不合理”的官方定性。
从记者当时掌握的信息来看,报道本身并没有捏造事实。
问题在于,记者只听了游客的一面之词,没有进一步向酒店方核实完整情况。
这是采访不够深入,是职业操守上的瑕疵,但绝不是“恶意造谣”。
如果因为一次反转,就把所有敢于为消费者发声的媒体都扣上“带节奏”的帽子,那以后谁还敢替老百姓说话?谁还敢去曝光那些真正的黑幕?
今天这家酒店确实被冤枉了,可明天如果换一家真的黑心酒店宰客,媒体却因为害怕"反转"而选择沉默,那吃亏的又是谁?
重庆晨报这次错了,错在只听了一面之词,错在没做交叉验证。
但他们敢于为普通消费者发声的初心,不该被全盘否定。
知错就改,罚了记者、停了负责人、发了声明、承诺整改,这一套动作做下来,比那些出了事就删稿装死的媒体,不知道强到哪里去了。
所以我说:
第一,酒店该道歉,因为它程序违规、未明码标价,这是法律层面的问题。
第二,游客王先生最该道歉,因为他精心做局、剪辑视频、误导舆论、索要超额赔偿,这是道德层面的问题。
第三,而重庆晨报道歉了、整改了、担责了,这份态度值得肯定,但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因为一次失误,就否定媒体积极发声的价值。
最后说一句:
这年头,眼泪可以剪辑,真相无法修图。
错了要认,改了要夸,但永远别让敢说真话的人,因为说错一次就再也不敢开口。
毕竟,下一个需要媒体替我们发声的,可能就是你我。
你说,是吧。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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