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中心工作”越来越多,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移风易俗、污染防治......
以前,中心工作,是集中力量、短期攻坚;现在,是每项中心工作都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设办公室,然后分给各个部门,常态化地干,把每件事都做成了"日常流程"。
为什么不搞运动,不搞集中,却能把中心工作做好?
华中师范大学金江峰教授,给出了答案,叫"行政分包制"。
一、为什么必须分包?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治理强调“全流程管理”、“全周期管理”、“系统治理”,规划权、监督权、考核权与处置权实体化运作。
这种“治权刚性化”,带来事权向事责的倾斜,要求县域政权必须事事上心、面面俱到。事权发包+治权刚性的组合,称为“包管责任制”,对发包事务进行过程与结果双重管理。
在这一制度下,县域治理出现了“泛中心化”,即无论是刚性政治任务,还是常规软性的公共行政事务,在同时段内均被列为刚性考核指标,转化为“中心工作”。
简单说,就是上级不仅要结果,也要过程,不仅看大事,也要看细账,县里面对“千条线”,可选的只有两条路,一是搞运动,但搞运动人力物力都有限,不可持续;二是搞分包,把每件“中心工作”变成部门日常工作,常态化推进。
所以,分包,是县里唯一能走的路。
二、为什么能分下去?
县里能把任务分下去,靠两个。
第一,业务相关。
分包不是乱分,不是乱点鸳鸯谱,是按职责分,部门本身管什么,就分包什么。
管交通的分包交通安全,管食品的分包食品安全,管教育的分包校园安全,谁家的孩子谁抱。
第二,职责连带。
光靠职责分,是不够的,许多中心工作超出了单个部门职责,比如安全生产,原来主要是应急、交通、消防的事,变成“中心工作”,全县多数部门都内设了"安全办"或"安委会",分包属地和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安全。
一项中心工作,通常通过三层架构落地。
第一层,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层)。
由县领导挂帅,成员是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管统筹、管分配、管监督。
第二层:工作专班(管理执行层)。
设在领导小组之下,按领域细分,由主责部门牵头,管专业指导、管具体执行。
第三层:业务部门(协作执行层)。
最终的干活层,包括所有相关业务部门和乡镇街道。
以人居环境整治为例,县里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七个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包括政法委、宣传部、社工部、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民政局和各乡镇街道,一共42个部门。
金江峰教授调研发现,县域中心工作多达数十项,除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长期任务,各种常规或超常规治理事务都被纳入“中心工作”,县里挂牌的成百个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80%以上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成立的,这正是“治权刚性化”的体现。
三、分包怎么运转?
分包,不是分完就完,后面有一整套机制。
第一,政治转化。
政治转化,就是把上级任务变成中心工作,比如乡村振兴、生态环保,不能直接照搬给部门,直接给部门也接不住。
县党委、政府要先"翻译",结合本地实际,把任务转化成本地的中心工作,列出任务清单,打包分配。
政治转化,有三步。
一是,领导磋商,班子开会定年度中心工作。
二是,开会决议,部门提诉求、会上定归属。
三是,发文规范,两办发正式文件。
第二,职责适配。
职责适配,就是按部门职能分包,领导小组根据部门职责,把任务分下去。
分法有三种。
一是因职分包,部门管什么就分什么。
二是因责分包,区分主责部门和连带责任部门。
三是因事分包,连带责任部门也要实际承担事务。
第三,督导检查。
督导检查,就是过程管理,分下去不等于办好了。
县里建立了一套督导检查体系,包括制度化系统(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纪委监委、巡察办),以及非制度化系统(领导小组检查督办、专班督导、领导暗访)。
制度化系统"督人",非制度化系统"督事"。
干不好的怎么办?
整改、约谈、挂账督办,屡督不动的,带刀督办,会同纪委书记约谈部门一把手。
第四,综合汇评。
综合汇评,就是结果控制,年底,组织部牵头、两办协助、考评办执行,对各部门和乡镇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分"考"和"评","考"是量化考核表,"评"是民主评议。结果排名前三的表彰、晋升、经费倾斜;排名后五的点名批评、取消评优资格。
四、借势与顺势。
行政分包制最有意思的,是部门间的"借势"和"顺势"。
第一,主责部门"借势"。
一个部门当上某项中心工作的主责部门,就拿到了党委的"势",可以用这个势,把其他部门吸纳进来,以"职责相关"的名义分配任务。比如政法委牵头人居环境整治,就组建6个督查小组,督查各部门和乡镇的工作。
第二,其他部门"顺势"。
别的部门为什么愿意配合?因为可以"搭便车",把自己部门原来干不了的活,顺势塞进中心工作体系。部门在中心工作模式下,通过"搭便车"形式将部门常规工作嵌入中心工作,通过中心工作模式完成部门业务。
于是形成了一个有意思的生态,行政分包制的一体两面,即“中心工作部门化、部门工作中心化”,前者是县党委把中心工作分包给部门,后者是部门把自己的常规工作"中心化"以获得更多资源,两者互为因果,共同推动分包机器运转。
五、代价。
任何机制都有代价,行政分包制的代价,是基层越来越累。
中心工作部门化,部门从"干活的人"变成了"检查的人"。 一个部门当上主责部门,不再需要自己干那么多活,把任务转嫁给乡镇,自己变成"监督检查主体",部门与乡镇之间,由平等协作关系,走向不平等的指挥关系。
乡镇干部因此背负三重负担。
第一,任务负担。
有来自中心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负担,同时有来自部门转嫁的业务负担,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部门责任都转嫁到乡镇。
第二,检查负担。
每个部门都可以召开现场会、组织检查、安排暗访、要求汇报。乡镇干部迎来送往,疲于应付。
第三,痕迹负担。
部门下乡进村,主要看台账、报表、PPT,每个部门要求还不一样,乡镇得"一菜多吃",准备多种资料。形式主义由此而来。
这就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制度根源。
层级间的权责不对称,让"行政分包制",将所有的线,一根一根地穿到乡镇这根针上,乡镇变成了"任务集装箱"和"压力锅"。
可以说,“行政分包制”是县域治理现代化的一次探索,但没有破除层级间权责不对称问题。
六、清单制。
面对“小马拉大车”困境,中央开始出手纠偏。2026年5月,核心用"三张清单"重新划定权责边界,破解责任转嫁。
第一,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要求乡镇履行好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等主要职能,特别是抓好保民生、保安全、保底线履职事项的落实。
第二,配合履职事项清单。
划清上下级权责主次,上级部门要明确承担职责的具体机构,在业务培训、政策指导、人员力量、资金投入、装备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第三,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
基层承接无力、权责不符的事项归口上级主管部门。
文件明确规定,"除党中央、国务院及省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外,上级部门不得将未列入清单的职责事项擅自向乡镇(街道)下放或者采取授权、委托等形式变相下放。"
除了清单制,还有追责条款,厘清了责任边界。
第一,配合履职事项失职失责的,上级部门承担主责,乡镇对自身过错担责。
第二,已正确履行配合职责、因上级部门未妥当处置导致问题的,不追究乡镇责任。
第三,上级部门收回事项出问题,不追究乡镇责任。
2026年8月,江苏昆山,乡镇履职事项编制"三张清单",把基层"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统一收回市级部门办理;山东桓台县,因地制宜编制个性化清单;重庆黔江区打造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任务精准调度与智慧督办。
清单制重新划定县乡、部门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基层该干什么、不用干什么、干不好要担什么责,避免盲目兜底、被动担责"。
了解这些,对普通人有什么用?
第一,看懂基层的“累"。
制度把任务一层层压下来,中心工作越多,分包越多,部门检查越密,乡镇负担越重,所有事都变成了"中心工作"、都要"留痕"。
第二,看懂“台账”的由来。
部门监督靠看台账,中心工作分下去了,部门要证明"我在管",就得看材料。台账,是行政分包制"过程管理"的必然产物。
第三,看懂治理的转型。
县城治理经历三个阶段,过去是"运动式治理",集中力量、短期突击,像一阵风;现在是"行政分包制",常态化、部门化、流程化;2026年起是"清单制",权责对等,精准化。
第四,看懂身边的“牌子”。
看到县里成立"XX工作领导小组"、挂出"XX工作专班"的牌子,背后一定是党委在“打包”,然后通过责任清单“分包”。
住建管市政、公安管交通、市监管市场、城管管违建,看不懂的"多头出动",本质是分包制的运作。
这就是中国基层治理,不完美,但一直在自我修复、自我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