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极目新闻报道,8月12日,一名56岁男子独闯南太行河南济源段失联3天,目前已有多支救援队参与搜救。就是下面图片中的这个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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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暂且不说是否能找到这个话题,只是说搜救的费用,如果投入的人多,时间也长,费用肯定会很多,那么这些费用由谁承担呢?

下面我们以前些天搜救在南太行失踪的女孩程某圆为例进行说明。

这次南太行女孩失联搜救,动用公安、应急、消防等官方力量,还有十几支民间救援队,投入上百人,连续多日在险峻的野山区域大范围搜寻,消耗了大量人力物力。

我们把救援力量拆开看,不同队伍,出钱的主体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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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方面

公安、消防、应急管理这些属于政府公共救援,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救援是法定职责,这一部分不会向家属收取任何费用,开销由财政,也就是全体纳税人来承担 。

只要接到警情,不管当事人是正常游玩,还是私自闯入封禁野线,公共部门都要第一时间进山搜救,生命救援优先,不会先谈钱再救人。

民间队伍

参与进来的民间公益救援队,绝大多数属于无偿参与。

队员大多是志愿者,搜救当中的油费、车辆损耗、绳索装备损耗、食宿,很多都是队员自己掏腰包。

他们没有拿政府补贴,也没有向家属索要报酬,纯粹出于道义参与搜救,这也是国内山地搜救很现实的现状。

个人的责任

从法律条文来讲,旅游法第八十二条写明,接受救助之后,应当支付由个人承担的费用,民法典的无因管理条款,也支持救援方向受益人追偿必要开销。但法律有依据,不等于现实就一定会收费追偿。

河南当地目前没有出台硬性的有偿搜救地方性法规。

这一次事件当中,女孩自行闯入已经封禁、没有开发的野山线路,属于自身存在过错,从法理上,家属有承担部分搜救成本的可能性,可现实操作会遇到不少阻碍。

公共救援的财政支出,国内绝大多数地区都不会向个人追缴。能追偿的,大多是政府花钱聘请第三方商业救援产生的开销,或是民间救援队实际产生的直接成本。

民间公益救援队本身是做公益,大多也不会主动找家属要钱。很多救援队担心一提费用,就会被舆论指责救人谈钱,所以即便自己承担不小损耗,一般也不会主动向家属讨要成本。

也就是说,这起事件的实际情况是,官方救援花的钱由公共财政承担,民间救援队大部分成本由志愿者自己承担,家属在本次事件中,没有被要求支付搜救相关费用。

这里也要分清,追偿不是为了赚钱,核心是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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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少驴友无视警示标牌,私自闯野山,出事之后全部公共资源兜底,等于少数人的冒险,让全社会来买单。

国内黄山、北京、江西部分地区已经落地有偿救援制度,对于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遇险的人员,可以事后追偿救援开销,目的就是倒逼户外爱好者敬畏山野,不要拿自己的生命肆意冒险。

南太行这条野线常年被提醒禁止穿行,这次搜救也给大众提了醒,救援永远不会放弃生命,但个人也要为自己的冒险行为掂量代价。

法律虽然有追偿依据,但全国统一细则尚未落地,各地执行尺度各不相同,同样的遇险,在不同地方,是否追缴费用结果会不一样。

#56岁男子独闯南太行济源段失联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