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斤少两,枪毙站长”,近日,山东IP网友拍到一家德州市加油站的宣传语,引发关注。
网友拍到一家德州市加油站的宣传语引发关注
网友发文
加油站挂出“缺斤少两,枪毙站长”广告语
视频中,道路上车流穿行,加油站上挂着“诚东加油站”字样,站前的电子屏幕上,打着显眼的“缺斤少两,枪毙站长”字样。
视频发布者有些纠结,“加不加呢?广告牌好像还冲我眨了两下眼睛。”
有网友调侃,该加油站会不会没有设置站长一岗位?还有网友怀疑,广告牌另一侧写着“常年招聘站长”字样;也有网友质疑,广告语虽称“缺斤少两,枪毙站长”,但实际如何证明是否缺斤少两呢?
千元感谢
有人分享视频获关注,站长送1000元油卡
网友:踏实本分做生意,才能和司机双向奔赴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缺斤少两,枪毙站长”的相关视频,7月25日便有网友发布过,获得了不小的关注。
彼时,视频发布者配文道,“这里油可以啊,缺斤少两,枪毙站长,加200元实付188元给四包纸,还给雪糕吃。”并配文“陵城区城东加油站”。
7月27日,该视频发布者视频引发广泛关注的第3天,他收到了站长的私信。对方称看到视频了,为表达感谢,给司机师傅送1000元加油卡。司机师傅也感慨,“我觉得油不错,就顺手发了条。”
站长私信该网友,给他送了1000元加油卡
对此,有网友称,加油站踏实本分做生意,司机师傅们都能感受到,大家也不会吝啬帮加油站宣传,这是双向奔赴,希望加油站接下这波流量。
站长回应
“我就是站长,广告语是我想的,也是承诺”
天眼查显示,德州市陵城区诚东加油站成立于2010年6月23日,投资人王某。
8月17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王某,对方表示已经不干了,加油站承包给了别人。对于该加油站的广告牌,对方未作过多解释。
对此,记者辗转联系到了现任诚东加油站负责人、站长边先生。他说,该广告语挂的时间不久,还没一两个月。此前,该加油站是其他人的,后来对方不干了,他接手做这家加油站。
关于加油站是否设置站长一岗位。边先生给出了肯定答复,“我就是站长,这个广告语是我想出来的,是一个承诺。”可以声明的是,他的加油站任何时间都可以接受检验,“拿一个20升的测量桶,现场就能测。”
站长边先生称那个广告语是一个承诺
遭受质疑
曾公开发文,拍视频点赞超1000就送千元油卡
律师:涉嫌虚假宣传,应匹配合法表达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注意到,边先生在短视频平台注册了账号。
7月29日,该账号发布了一条征集视频,提及了此前获得1000元油卡的师傅,“只要你的点赞超过618,就送618元的油卡。只要点赞超过1000,就送1000元的油卡,还有4个名额,欢迎大家来拍视频。”
视频发布后,有网友觉得不妥,认为“枪毙站长”不符合法理,有虚假宣传的嫌疑,但该加油站却以此为“卖点”对外营造噱头。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广告词使用“枪毙”一词属于暴力内容,违反《广告法》中“广告不得妨碍社会安定、违背公序良俗,不得含有恐怖、暴力内容”的规定。该站长以性命担保质量,其行为可能影响消费者的消费决策。因此,即使油品实际无短缺,但暴力内容事实上不能履行,故涉嫌虚假宣传。
付建说,站长边先生明确表示“拿20升测量桶,现场就能测”,且广告语目的是在向消费者证明自己加油站不会欺骗消费者。但是,好的初衷需要匹配合法的表达,在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情况下,也可以讲明可落地的惩罚,例如:缺一赔百等可落地的表述。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张鹏康 编辑 刘梦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