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刘慧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慧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慧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慧利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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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慧(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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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简历显示,刘慧,女,回族,1959年12月生,天津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6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刘慧曾长期在宁夏工作,历任: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委书记,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副书记、书记,吴忠市委副书记,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政府副主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府主席等职。
2016年,她任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22年任十三届全国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2025年7月18日消息,刘慧被查;2026年3月26日消息,刘慧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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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程婷
来源 | 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政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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