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幸迩
支票风波里的“收视女王”佘诗曼差点被60万港元套路背后,还有一盘更大的人生棋局
一大早翻新闻,看到“佘诗曼”“支票诈骗案”“60万港元”几个字连在一起,说白了那一瞬间心里咯噔了一下。一个在镜头前杀伐果断的“新闻女王”,在现实世界里,居然被卷进一张无法兑现的支票里。更有意思的是,这场戏并不是在电视城,而是在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场。
2026年8月15日清晨,九龙城裁判法院门口,媒体早早就把三脚架架得满满当当。长焦镜头对准大门,就等那扇灰白色的铁门一拉开。按香港司法机构公布的资料,这起案件的编号是KCCC 2386/2026,立案时间、地点、涉案金额一清二楚。
被告张筱珩,37岁,报称售货员,被控一项欺诈罪。控方案情摆在那2025年9月10日,她在旺角朗豪坊四楼,向“佘诗曼工作室有限公司”交付一张面额60万港元的交通银行支票,并向对方表示这张支票是真实有效,可以正常兑付,让对方安心等钱到账。就是用一张看似“正规”的支票,让人以为钱已经在路上。
结果银行一查,支票被退回,属于无法兑现的“空头支票”。这一下,就从日常的商务往来,变成了刑事法庭里的案情陈述。当天提堂,裁判官黄士翔把案件押后到10月5日,转往西九龙裁判法院继续审理,被告暂时不用答辩,获准保释。
很多人问,60万港元,对一个“收视女王”来说,算不算大数目?从普通人的角度,这绝对是一笔巨款;从艺人投资公司、开工作室的维度,这就是一笔正规交易中的大额款项,可能是合作保证金,也可能是广告预付款。
媒体记者在法院外守候时,被告张筱珩穿着深色外套,始终低着头、口罩压得很低,一路无视镜头,不发表任何回应。那种“我看不见你,你也别看见我”的防御状态,其实在很多被告身上都能看到。
佘诗曼这边,她本人没有露面,由经纪人统一回应,说工作室确实收到了这张支票,但因为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为了配合法律程序,不方便多讲。就是所有人都在等法庭的下一步。
有意思的是,站在法庭外的媒体,一边在写“支票诈骗案”,另一边心底里想的,其实是那个从“祝君好”到“Man姐”的传奇故事。一个把人生三十年放在镜头里的女人,走到今天,在合同和支票面前依然会中招,这里头的戏味儿,比任何一部宫斗剧都复杂。
要说佘诗曼的故事,还得从那个很早就被生活推进成人世界的小女孩说起。
1975年5月28日,她出生在香港一个普通家庭。五岁那年,父亲因为车祸离世,这个家从此变成了母亲撑着的一顶帐篷。母亲要打两三份工,才能养大她和两个弟弟。很多人后来听她回忆,都记得“我很小就知道,哭是没用的。”
这种从小练出来的硬气,后来都变成了她身上的一层壳。
中学毕业,她远赴瑞士读国际酒店管理,原计划是走一条稳稳当当的人生路——在五星级酒店上班,穿制服、打领带,跟世界各地的客人周旋。这专业在当时可不冷门,据瑞士当地一所知名酒店管理学院的数据统计,九十年代中后期,亚洲学生比例在逐年上升,不少香港家庭把这当成“高端服务业”的通行证。
转折出现在1997年。那一年,她在母亲的建议下回港参加香港小姐竞选。有人说,家里经济压力是一部分原因,毕竟港姐当年不仅风光,还意味着一条稳定的演艺通道。那一届比赛,她拿了季军。很多人当时并没把她当成最耀眼的那个,甚至觉得她声音偏尖、有点“鸡仔声”。
1998年,她签约无线电视,第一次真正走进电视城。首部作品就是武侠剧《雪山飞狐》,她演女主苗若兰。听上去风光,但那时候的她,台词咬字不清,镜头感也不足,媒体评论毫不留情,有报章用“木头”“打瞌睡式表演”形容她。对一个二十出头的新人来说,那种铺天盖地的“差评”,比任何一张差成绩单都更扎心。
我见过不少演员,第一年被这么骂,第二年已经转行。她没有。她开始每天在家大声读报纸练习发音,对着镜子琢磨表情,录下自己演戏再重看。有同剧组的前辈回忆,她那段时间在厂景里“晒汗读稿”的身影,几乎每天都能遇见。人家在拍戏,她在加训。
真正让观众“翻案”的,是2000年的《十月初五的月光》。那时候的香港,还处在无线“晚八点黄金档”的电视时代,一部热播剧的平均收视,可以轻松破三十点。据当年无线公布的数据,《十月初五的月光》最高一集收视一度冲到44点,观众人数超过270万,算上重播和录影,那是妥妥的全民热剧。
她演的“祝君好”,活泼、倔强,与张智霖搭出的那种青梅竹马感,很自然。很多人是从这部戏开始,记住了她的眼睛——笑起来是弯的,哭的时候却像憋住了所有的委屈。口碑从“演技生硬”慢慢变成“越看越顺眼”。
她真正进入“封神”轨道,是2004年那部被无数剧迷奉为经典的宫斗剧《金枝欲孽》。那一年,港剧还没有所谓“内地合拍”的大制作,这部戏靠扎实的剧本和群像,把“后宫如职场”的那套逻辑拍得入木三分。
佘诗曼演的尔淳,表面温柔体贴,内里却步步为营。她跟邓萃雯、黎姿那几场对手戏,现在回看依旧有压迫感。根据无线电视当年公布的片库数据,《金枝欲孽》在首播后,重播次数超过五次,在内地各地电视台播出时段长达数年,被不少影评人称为“宫斗剧鼻祖”。
《凤凰四重奏》是2006年的一个巅峰。不少演员一辈子都遇不到“一人四角”的机会,她遇到了。这部戏跨度一百年,她在四个时代里,演四种命运完全不同的女人上海弄堂里的小女人、战乱年代的女护士、七十年代的文艺女青年、现代社会里拼搏的职业女性。
她在访谈里说那部戏“拍完像是多活了四辈子”。同一张脸,在不同时代里呈现的微妙差别,那是靠技术,也靠对人生的体会。那一年,她拿下视后,正式站进一线花旦的队列。
接下来的故事,普通观众就更熟悉了。
2009年,《宫心计》里的刘三好,一句“好人有好报”被写进无数网友的签名。那部戏在香港首播平均收视35点,大结局冲上40点,说明家家户户都在追。
2011年,她选择改签部头约,逐渐把重心转向内地市场。有人说那是港剧衰落期,也有人说那是演员谋生的自然选择。这点我真的深有体会,那几年从香港北上的演员,很多都是带着“必须再闯一片天”的心情。
2014年,她回巢拍《使徒行者》,一个“钉姐”,再一次把她推上高峰。外冷内热、刀子嘴豆腐心,那种“地下警员”的角色设定,很贴合当时观众对“灰色英雄”的期待。该剧在香港首播平均收视31点,在内地的网络播放量突破十亿次,算是港剧在新媒体时代的一次漂亮翻身。
2018年的《延禧攻略》,就不用多说了。娴妃这条人物线,从温婉贤良到黑化反击,她演得层层递进。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相关数据,这部剧在首轮网络播放期间,总播放量超过百亿,相关话题多次登上热搜。佘诗曼因此在内地正式站稳“演技派”的位置。
等到2023年,《新闻女王》播出,“Man姐”文慧心霸气回归电视城。她在剧里走路带风,说话利落,一句“我要的,不只是头条”让无数职场女性产生共鸣。TVB公开的收视报告显示,该剧大结局平均收视30点,成为当年台内收视冠军。
2025年,《新闻女王2》延续话题,她靠同一个角色,再封一次视后。有人说,这就是典型的“代表作吃一辈子”。可如果把她前二十多年的积累放在一起你会发现,她每一次“翻红”,背后都是一次重新自我定义。
这样一个对事业规划得明明白白的女人,却被卷进一张空头支票的风波。别说粉丝,就连不少圈内人都觉得挺唏嘘。
回到这次支票案。根据香港警方和司法机构长期公布的统计数据,近年来与支票相关的欺诈案虽然在整体诈骗数字里占比不算最高,但金额往往不小。香港警方在此前发布的一份防骗宣传中就提到,企业或工作室在收取大额支票时,如果不提前向银行核实,很容易在“对方支票已给出”“款项快到账”的心理暗示下,放松警惕,提前履行合同义务。
佘诗曼工作室收下这张60万支票,很可能是准备配合某个合作项目。从逻辑上说,对方交付支票,工作室就要开始安排档期、策划宣传,甚至可能已经投入部分前期成本。等到银行通知支票无法兑现,这个坑就已经踩下去了。
很多人好奇,她本人有没有出现在朗豪坊那次交付现场?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更多是以公司名义进行收款和合作。她作为艺人和股东,很大程度上是被动卷入。
这也是如今很多艺人投资开工作室时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专业能力在镜头里,风险却在合同上。
我认识的一个做艺人经纪的朋友跟我说过一段话“艺人可以天天站在光里,但只要有一张合同没看清楚,就有可能掉进阴影里。”佘诗曼这次,算是一个鲜活的例子。
站在她的人生维度会发现一个挺讽刺的对比
剧里,她演过太多心机深重、防备周全的角色,演得入木三分;
剧外,她却在真实世界里,被一张支票拖进法院日程。
话又说回来了,她被骗,并不代表她不聪明。在信息爆炸、合作复杂、法律条款越来越细致的当下,即便是有专业团队撑腰的艺人,都有可能在某一个环节上被对方钻空子。
香港法律对欺诈罪的规定一向不轻,法官在类似案件中经常强调一个核心点“不诚实的行为,如果导致他人作出不利决定,就已经触犯了底线。”如果这次案件终审认定被告存在欺诈意图,她面临的不仅是名誉受损,还有随时可能到来的监禁刑罚。
反过来对佘诗曼而言,这次案件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问题,更是一个关于“信任”的现实考题。
一个从五岁就见识生离死别的女孩,一个在电视城熬了多年、顶着骂声爬上视后宝座的女人,本以为最难跨的关卡早就过去了。结果人生后半程真正绊她一下的,不是演技,不是收视,而是一张小小的支票。
这世界有时候就这么现实你越是看起来光鲜,越容易成为有心人眼里的“优质目标”。
有意思的是,就在这场支票风波发生前不久,佘诗曼还在接受访问时说,希望未来可以把更多精力放在制作和幕后上,甚至提到自己有兴趣参与剧本开发和项目投资。这次案件,对她来说,很可能就是一次突如其来的“实践课”。
我反倒觉得,这对她未必是纯粹的坏事。
她一路走来,从被骂“木头人”到被赞“教科书式演技”,每一次被推到风口浪尖,都变成了之后的某种养分。这次也是一样,只不过现实给她上的,是一门关于契约、信任和风险的必修课。
对观众来说,这件事也敲了一记不算轻的警钟。我们习惯在荧幕前看她斗智斗勇,看她在宫廷、职场里翻云覆雨,久而久之,好像忘了她也是一个会被合同和支票绊倒的普通人。
她可以从“祝君好”走到“Man姐”,可以把尔淳、钉姐、娴妃演得让人拍案叫绝,可她终究不是剧里那个无往不利的女主角。现实世界不会帮你写台词,也不会提前给你剧本。
现在,案件还在审理阶段,法庭还没给出最后的裁决,所有人都在等10月5日西九龙裁判法院的下一次开庭。站在法律的角度,任何人都有权在判决前保持沉默、保持无罪推定;站在公众的角度,这件事已经把娱乐圈和法律世界之间那条隐形的界线,照得格外清楚。
我倒是有一个小小的愿望希望等到案件水落石出那一天,佘诗曼能亲口讲一讲这段经历。不是为了制造话题,而是因为她这一路走来的坦诚和韧性,让很多人早就把她当成某种意义上的“镜子”。
这个时代不缺戏剧化的新闻,缺的是有人愿意把跌倒讲清楚。
佘诗曼的故事,从来不只是“收视女王”的爽文,更像一本被生活反复折角的剧本。每翻开一页,都能看到她在不同阶段留下的脚印。
这一次,脚印落在法院外那条灰色砖路上。
等风波过去,她大概率还会回到熟悉的拍摄现场,回到那些灯光和机位之间。只那时的她,多了一层对人、对钱、对契约的警觉,也多了一段只有自己最清楚的隐形台词。
从某种角度这才是一个演员最罕见的养成故事角色教会她如何在镜头里活得精彩,现实教会她如何在镜头外活得清醒。
至于那张没能兑现的60万支票,在未来回忆里,很可能只会变成她人生长河中的一朵小浪花。
真正留在观众心里的,还是那个在荧幕前一次次站起身来的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