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内参丨杨跃滂
海特高新与青岛海岳对海威华芯的控制权之争,已经从法庭、仲裁庭一路“打”到了保险柜。
2026年8月19日,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海威华芯)发布公告称:
2026年8月18日下午16时许,海特高新(002023.SZ)组织的社会不明人员及海特员工等百余名,强行闯入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撬开公司办公室内保险柜,强行抢走公司党委印章、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马晓力”字样手写体签章各1枚,报警后警务人员到达现场,截止到公告日,印章尚未被追回。
海威华芯同时声明表示:“自2026年8月18日下午16时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上述印章与本公司发生业务往来或签署任何文件、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书;自2026年8月18日下午16时起,凡使用上述遗失印章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合同、协议及办理的一切事务,公司一律不予认可,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由擅自动用者自行承担;公司已就上述印章被抢事宜向公安机关报案。印章被追回或新印章启用后将另行公告。”
海特高新董秘办在回复媒体采访时表示,8月18日行动系除大股东青岛海岳外,其余五家股东协商一致所为,并非“抢夺”。
海特高新方面称,8月18日,包括海特高新在内的五家海威华芯股东代表及同事共同前往海威华芯交涉,在对方不予回应的情况下,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经五方商议后“暂时将公章带走”。
同时指控海威华芯第一大股东青岛海岳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青岛海岳)方面存在伪造文件、拒不执行生效裁决等问题。
这次“抢公章”事件的背后是一场持续已久的股权纠纷。
2021年,海特高新为海威华芯引入正威金控(即青岛海岳前身)对其增资,相关事项完成后,正威金控持有海威华芯34.01%的股权,成为海威华芯第一大股东。
各方共同签订《增资协议》并修订海威华芯公司章程,约定海特高新有权提名3名董事;董事长应从海特高新提名的董事中选出;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人选担任,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人选担任。
根据海特高新2026年4月公告,2023年11月,青岛海岳在完成股东变更、公司更名后,违反《公司法》、海威华芯《章程》的规定以及《增资协议》的约定,谋取海威华芯控制权,其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非法方式强行接管海威华芯,强行通过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修订海威华芯公司章程,违法作出剥夺海特高新应当享有的股东权利的一系列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伪造董事会决议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强行进行人事变更等。
海特高新无法进入海威华芯并行使《增资协议》约定的股东权利,对此海特高新多次提出反对意见,要求青岛海岳及马晓力等人纠正非法、违规、违约行为,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2026年5月15日,在海特高新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 投资者关注了海威华芯股权争议的相关问题。
海特高新对投资者表示,青岛海岳及马晓力等人通过非法方式接管海威华芯并修改了公司章程。2025年6月13日,四川自贸试验区人民法院一审撤销相关侵权章程条款;2026年1月7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也维持了一审原判;2026年3月30日,贸仲裁决确认相关各方应继续履行《增资协议》对海特高新权利的约定。
海特高新多次提出相关主张,但青岛海岳及马晓力等人一直未执行相关判决、裁决。
海特高新已申请强制执行,并于2026年5月12日收到执行受理通知。
另外,2026年4月,海特高新已对海威华芯、青岛海岳及相关人员提起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及侵害股东知情权纠纷诉讼。
受控制权纠纷影响,海特高新此前无法介入海威华芯实际经营管理,相关投资收益只能按权益法核算、无法并表。
今天上午,有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向海特高新追问,“二审、贸仲支持海特主导经营海威华芯(恢复原状),且现在海特已拿回海威华芯公章,请问海特高新下一步有什么规划。”
截至发稿,海特高新尚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