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器》追到律师杀妻案这条线的时候,我才真正意识到这部剧的编剧有多狠。前面那些案子虽然也扎心,但好歹还有个明确的凶手和动机。可秦志高和高秋月这对夫妻的故事,看完之后你根本不知道该恨谁,也不知道该同情谁。两个人都可怜,两个人都有错,最后一个人死了,另一个人进了监狱,留下的只有一地鸡毛和一个永远说不清楚的问题——到底是谁杀了谁?
先说说秦志高这个人。
他是政法大学的高材生,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批系统研习现代法学的人。脑子好使,专业过硬,本该留在省城进省检察院,一辈子体体面面。可他身上背着一桩包办婚姻——老家南余县的父母给他娶了个媳妇,就是高秋月。
秦志高从来没爱过高秋月。这不是喜不喜欢的问题,是压根儿就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是读法学、谈理想的知识分子,高秋月是没上过学、不识几个字的农村妇女,两个人坐在一起连话都聊不到一块去。可那个年代,包办婚姻不是你想退就能退的,退了就是忘恩负义,就是对不起爹娘。
大学期间,秦志高隐瞒婚史,跟学妹赵秀兰走到了一起。两个人约好毕业以后一起去省城工作,日子都规划好了。赵秀兰是真心的,齐耳短发,眼神清澈,是剧里最清纯的姑娘。秦志高也是真心的,一个被包办婚姻困住的男人,终于遇到了一个能跟他谈理想的人,他怎么可能不动心?
可纸包不住火。高秋月知道了这件事。她没哭也没闹着离婚——她的做法更极端:直接冲到省检察院大闹一场。那个年代个人名声比什么都重要,一个即将提干的检察官被老婆闹到单位,组织只能把他调离,发配回原籍。秦志高的前途,就这么一巴掌被拍碎了。
按理说,闹成这样,两个人该一拍两散了吧?可高秋月偏不。秦志高下乡重病濒死,高秋月翻山越岭走了十几里山路把他背去医院,为了凑医药费把女儿早早嫁了换了两千块彩礼。这份救命之恩,成了捆住秦志高一辈子的枷锁。他恨她,可她救过他的命。他想走,可她是他女儿的妈。他就这么被困住了,一困就是二十年。
然后说高秋月
很多人看剧的时候骂高秋月泼辣、粗俗、不知分寸。在陆则铭和丁蕊的婚礼上,她当众下跪、塞钱行贿,把人家喜事搅得一塌糊涂。秦志高那一巴掌扇过去,观众只觉得解气。
可你换个角度想想——高秋月这辈子图什么?
她图的是秦志高这个人。她没文化、没见识,认知里解决问题的方式就只有下跪、塞钱、撒泼。女儿晓雯离了婚,带着孩子在外面租房子住,过得拮据,她想让丁仲祥帮忙安排个工作。她不懂什么礼数不礼数,她只知道当妈的得帮女儿一把。
可她用错了方式。而且是用错了半辈子。
她每次跟秦志高吵架,就拿农药威胁他。她一路追着秦志高闹,从省城闹到县城,从火车站闹到北京。她把秦志高从一个省检察院的储备干部,闹成了一个县城律所边缘人。她以为把秦志高拴在身边就是爱,可她不知道,她拴住的只是一具空壳,秦志高的心早就死了。
秦志高后来好不容易凭本事接下了广州桂总两百万的追债案,挣了二十万律师费,眼看要当上分公司法律顾问,年薪二十万还有带薪休假。那是他离"人样"最近的一次。结果高秋月直接冲到桂总的公司大闹一场,又是砸门又是抓人,把这份工作彻底搅黄了。
对一个熬了半辈子的男人来说,这不叫失望,这叫把他刚从水里冒出来的头又踩回淤泥里,连最后一口气都不给留。
再来说桂总
桂总这个人,戏份不多,但作用极其关键。她给了秦志高两百万的追债案子,让他如果能够成功追回钱,就可以拿到二十万费用。她还打算请秦志高去南陆担任法律顾问,月薪一万五,年底双薪加带薪休假。
表面上看,桂总是秦志高的贵人,秦志高以为自己得到了合格大单子,就可以自由了,财务自由,人身也可以自由,可问题在于——桂总跟赵秀兰是什么关系?
从剧情逻辑来推,桂总跟赵秀兰之间大概率存在某种关联。赵秀兰是秦志高大学时代的恋人,被高秋月大闹一场之后,这段感情无疾而终。赵秀兰后来如何了?剧里没有明确交代,但她应该是离开了秦志高的生活,成了一个"被毁灭者"。
桂总如果跟赵秀兰有关系——可能是亲戚、可能是朋友——那她把两百万的大单子给秦志高,让他重新燃起希望,再让高秋月去闹、去毁掉这一切,就变成了一场精心设计的报复。
她给秦志高希望,再让高秋月亲手掐灭这个希望,让他尝到从天堂掉进地狱的滋味。秦志高被高秋月毁了一辈子,桂总让高秋月来再毁他一次——这比直接报复狠多了。
当然,桂总也可能只是巧合,纯粹看中了秦志高的专业能力。但剧里把她安排在这个节骨眼上出现,还让高秋月去她公司大闹一场,这种"巧合"在编剧手里从来不会是巧合。桂总就算不是主动算计,客观上她也成了压垮秦志高的最后一根稻草。
最后说那瓶百草枯。
婚礼闹剧之后,秦志高彻底崩溃了。后来桂总算计,秦志高被挑拨离间,认为妻子去抓破桂总的脸,还去她公司喝毒药威胁,他这一单子黄了,忍无可忍的他买了百草枯,要和高秋月你死我活。
秦志高回家跟高秋月又吵了一架。两口子争夺农药的过程中,药水泼进了高秋月的嘴里。高秋月起初说有点难受、吐出来就没事。秦志高整个人僵在原地,送到医院的时候,高秋月咳出发黑的血水,他把人送去,可惜已经晚了。
高秋月死前留了一张纸条,歪歪扭扭,好几个错别字。上面写着:"我丈夫秦志高是好人,和我死无关"。
看到这行字的时候,我心里咯噔一下。这个女人,被她丈夫亲手送进鬼门关的女人,临死前还在替他洗罪名。
那为什么秦志高还是被起诉了?因为高秋月的遗书只能证明她主观上不想追究,不能证明秦志高没有犯罪事实。法医鉴定、现场勘验、证人证言——这些证据摆在那里,一张纸条洗不掉。秦志高最终被判了无期徒刑。另一种说法是他因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被判强制医疗,但无论哪种,他都完了。
秦志高值得同情吗?值得。可他无辜吗?不无辜。
他被包办婚姻困了半辈子,被高秋月毁了前程,被生活磨掉了所有棱角。可他也在争抢药瓶的时候往高秋月嘴里灌了药,他也眼睁睁看着妻子毒发却不去送医。他恨的不是高秋月,他恨的是那个永远挣脱不出来的自己。可恨归恨,杀人就是杀人。
高秋月可怜吗?可怜。她救了秦志高的命,却毁了他的一生。她用最笨的方式爱一个人,用最极端的方式留一个人,最后用自己的死拖着他一起下地狱。她临死前那张纸条,到底是真心想保护他,还是想在死后继续把他绑在身边?没人说得清。
这个案子最残忍的地方在于——没有赢家。秦志高毁了,高秋月死了,赵秀兰消失了,桂总就算报了仇也什么都没得到。一段包办婚姻,一个错误的选择,几十年的互相折磨,最后用一瓶百草枯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