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锐评零食占座:未上车即弃权,列车员不能和稀泥,有钱也不能多占
花一样的钱,凭啥你坐着吃零食,我站着脚发麻?
8月16日,上海开往成都西的K1156次列车上。两个女孩买了005、006、007三张硬座票。她俩坐两边,中间006放零食。一个买无座票的大姐想坐那个空位,被拒后找列车员。列车员看了眼车票,说了句:“座位是她们买的,跟我说没用。”
视频上网,直接冲上热搜第一。网友吵翻了。有人说“花钱买的票凭啥让”,有人说“火车座位是公共资源,不是私人储物间”。
12306头一回回应:票是人家买的,得本人同意。
这下更多人站女孩了。
可8月21日,西南铁路一纸通报,把这事儿彻底翻了过来。
通报引了《民法典》第815条、816条,交通运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20条,《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第3条。最关键的一句:国铁集团规定,“旅客自支付购票款,即建立了与承运企业间的客运服务合同,当检票上车时开始享有对应席位的使用权利”。
006号座位对应的旅客,从头到尾没检票上车。按这个规定——没上车,就等于放弃了这趟车的座位使用权。
两个女孩,无权占用、也无权处置这个座位。放零食,属于违规占用公共席位。
反转了吧?还没完。
通报还点了一件事:列车员处置不规范、服务不到位。面对空置席位,不能简单甩手让乘客自己协商,应该主动协调、合理调配。
8月21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了篇锐评。
标题叫《座位讨论背后是规则共识》。文章没站任何一方,但把事儿说透了。
第一,网友吵归吵,但有个共同前提——重视规则。都认为应该以座位使用权为根据,有规则依规行事,规则模糊就借此完善,规则不为人知就趁机宣传。人民日报说得实在:“正是重视规则的共识,让这场讨论在理性的轨道上运行。”
第二,这类“边界拉扯”生活中太多了。卧铺上铺想换下铺,航班想换靠窗,大巴座椅放倒多少算合适。人民日报点了一句:“商量,不是一厢情愿,而是沟通的过程。”
第三,这话最有意思——十几年前大家讨论的是火车速度慢、买票难、黄牛党。现在讨论的是“一个空座怎么安排”。问题层次不一样了,解法也在讨论中往前走。
可评论区不服的人还是不少。
“我花钱买了三张票,凭啥不能放零食?”
“没上车的人放弃座位,那她俩帮忙买的票就不算数了?”
说实话,这事儿没那么复杂。
三个女孩一起出门,用其中一人的身份证多买了一张票放东西——这在过去不少人都干过。可规则就是规则。实名制车票,票、证、人必须一致。人没来,票就失效了。你拿着失效的票占座位,跟霸座有什么区别?
再说无座票同价的问题。
站票和坐票一个价,这事被吐槽多少年了。铁路部门的说法是“运的是人不是座位”。可30多个小时的硬座,坐着和站着,能一样吗?人民日报说得客气:“这是层次差异很大的两类问题。”翻译成大白话:你收一样的钱,提供的服务差这么多,不合理。
这次通报没提站票降价的事。但至少说清了:空出来的座位,铁路有权重新调配。
下次再碰上这种事,别吵了。
找列车员,让他按规定办。如果列车员还甩手不管,那是他失职——通报说了,必须主动协调。
规则越来越清楚,是好事。人情有度,规则有界,这才是公共出行该有的样子。
免责声明:
本文章内容不涉嫌侵犯肖像权,不涉嫌侵犯隐私权,不涉嫌侵犯名誉/商誉。文中涉及的公开信息均来自网络公开可查的媒体报道及公开资料,作者本人对相关信息的引用属合理公开使用。如对文章内容存疑,请直接联系私信作者本人,对文章内容进行合理删除。创作不易,感谢理解。